中标
顺德区城市综合交通设施—佛山市顺德区立体停车场建设工程(大良医院内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2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金额
1466.8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66.82万元
招标联系人-0757-22312013
中标公司广东顺铁建设有限公司1466.8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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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城市综合交通设施—佛山市顺德区立体停车场建设工程(大良医院内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2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6 16:0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顺德区城市综合交通设施—佛山市顺德区立体停车场建设工程(大良医院内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2次招标)

评标结果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207-440606-04-01-103511

投资项目名称

顺德区城市综合交通设施

招标项目名称

顺德区城市综合交通设施—佛山市顺德区立体停车场建设工程(大良医院内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2次招标)

标段(包)名称

顺德区城市综合交通设施—佛山市顺德区立体停车场建设工程(大良医院内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2次招标)

公示名称

顺德区城市综合交通设施—佛山市顺德区立体停车场建设工程(大良医院内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2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开标日期

2023.12.25

标情况

推荐“主:广东顺铁建设有限公司;成: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广东辉腾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卓智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主:广东丰基工程有限公司;成:重庆交通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定标候选人。

标候选人

主:广东顺铁建设有限公司;成: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4,668,203.00元

质量承诺

合格或以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

240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

姓名

黄云青

资质资格

建造师注册证书

2442022202306860

业绩

本项目资格条件对项目负责人没有业绩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广东顺铁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编号:D244567221。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编号:A132003518-10/1。

业绩情况

本项目资格条件对投标人没有业绩要求

标候选人

主:广东辉腾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卓智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4,764,317.34元

质量承诺

合格或以上,按招标文件执行。

工期

240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

姓名

王鹏英

资质资格

建造师注册证书

2442013201402561

业绩

本项目资格条件对项目负责人没有业绩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广东辉腾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证书编号:D244230416。

广东卓智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证书编号:A244059040。

业绩情况

本项目资格条件对投标人没有业绩要求

标候选人

主:广东丰基工程有限公司;成:重庆交通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4,693,642.67

质量承诺

合格或以上,按招标文件执行。

工期

240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

姓名

叶亮

资质资格

建造师注册证书

2442016201608435

业绩

本项目资格条件对项目负责人没有业绩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广东丰基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证书编号:D344011415。

重庆交通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证书编号:A250002263。

业绩情况

本项目资格条件对投标人没有业绩要求

异议受理部门

广东顺控新基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和居委会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21072108单元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罗工

联系电话

0757-22312013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22836334

联系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执法科

公示开始时间

2023年122618

公示结束日期

2023年122918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本项目工程编码:GC2023(SD)XZ0157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暂行)》及有关规定在公示期内一次性针对所有定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就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或对异议答复不服的,异议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等相关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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