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数据库驻场技术支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金额
19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0a1085694
预算金额195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戌培1520211649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4
公告正文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数据库驻场技术支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300A1085694
项目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行业分类: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概况:招标人目前生产、演练、测试数据库300多个,使用了Oracle、MySQL、TDSQL等软件,承载我行csp、法人清算、批量预处理、普惠金融系统、深圳同城等重要业务系统。由于数量多,专业性要求高,维护难度大,分行现有维护技术力量不足,使用了外部驻场人员技术支持。当前驻场服务将于2024年1月31日到期,考虑到项目需延续3年,为了继续做好数据库维护,确保数据库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及更好地开展数据库国产化工作,现继续采购三年数据库驻场技术支持服务。
公告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数据库驻场技术支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公告发布媒体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开始时间:2023-11-23 10:00
公告信息:一、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近期更换办公地址,所有涉及到我司地址以此为准:深圳市南山区南山智谷产业园A栋21楼 二、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机构CA及密码登录深圳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szygcgpt.com/)缴纳电子交易服务费后在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三、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说明,详见平台首页-用户指南-业务操作指引-深圳阳光采购平台采购人操作手册V1.0 四、业务问题请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系统流程操作问题见以下联系方式: 1.网络支持:www.szygcgpt.com。点击网页右下角白色机器人图标。 2.其他问题请查看平台首页下方对应电话。 五、监督举报电话:0755-22965602、0755-86660475 六、温馨提示:保证金将按原汇款途径退回,我司不会以任何名义要求投标人将保证金汇至招标文件指定账户以外的任何账号,谨防诈骗。
公告附件: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数据库驻场技术支持服务项目标段/包编号:2300A1085694/01
报价方式:总价包干采购控制价(元):1950000
采购控制价说明:设置最高限价:含税价人民币195万元 最高限价计算方法或说明:本项目一年的预算含税价为人民币65万元,三年的预算含税价则为人民币195万元,增值税税率为 6%。
采购控制价说明附件:
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开启形式:线上开启
投标/响应文件:线上递交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服务期(天):1095服务期说明:3年(2024年2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
招标/采购范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数据库驻场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在参加我行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4.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具有为我行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我行采购活动,但法律、行政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1)被宣告破产的; (2)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被我行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的; (4)被列入我行反洗钱关注名单,且根据控制措施禁止与其往来的。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7.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谈判将被拒绝或成交无效,如双方已签署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据此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视情况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8.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书正副本(适用于尚未完成“三证合一”登记的企业,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的企业,可不提供)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不提供)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统一格式,附身份证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新设企业当年验资报告的复印件(加盖提供报告单位的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a)投标人在应答文件中,应提供本单位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提供报告单位的公章。 b)如果投标人为新成立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需提供新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提供报告单位的公章。 c)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或新企业验资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谈判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采购人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d)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6)保密承诺书、采购信息公开渠道社会披露承诺书、廉洁自律从业告知函回执、企业股东构成情况表、资格声明函(统一格式) (7)截标前的“信用中国”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须能证明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11-23 10:00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12-14 06:30
质疑截止时间:2023-12-04 09:00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2023-12-08 09:00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23-12-14 06:30开标时间:2023-12-14 06:30
文件获取地点: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开标地点: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招标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采购单位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建设路2022号国际金融大厦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755-22331320
对外监督人员:对外监督电话: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交易集团总部大楼)
联系人:朱戌培、陈嘉诚座机号码:
手机号码:15202116490、18126380833电子邮箱:zhuxupei@sztc.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