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包头市公安局包头市公安局自助照相机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金额
27.7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9/03/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8〕84412号
预算金额28万元
招标公司包头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范俊雄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贾海玲0472-5110078
中标公司内蒙古资信科技有限公司27.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包头市公安局包头市公安局自助照相机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包头市公安局委托,于2019年01月31日就包头市公安局自助照相机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文件。,采用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包头市公安局自助照相机采购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2018〕84412号

  二、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价格: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详见采购文件。 1 详见采购文件。 280000
1、供应商:内蒙古资信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77000元。

  请中标供应商在公告期间到我单位领取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时限和程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三、公告时间:

  2019年02月01日 — 2019年02月02日

  四、评委:

  段玲花,范俊雄,马萍

  如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结果公示有效期内,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中有关质疑的规定向采购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邮政编码:014030

  联系人:贾海玲

  联系电话:0472-5110078

  采购单位名称:包头市公安局

  地址:

  邮政编码:014000

  联系人:范俊雄

  联系电话:3619168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备注:采购方式涉及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的成交结果公告请以附件形式上传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单一来源协商情况记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