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乡市东风农贸市场提质改造项目(二期)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 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自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新版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通过扫描二维码无法查询,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 保证金金额:伍万元整(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
-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采购人。
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湘乡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湘乡市东风农贸市场提质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委托代理编号TJGJ2022-22)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乡市东风农贸市场提质改造项目(二期)工程
2、委托代理编号:TJGJ2022-22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委托代理编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预算(元) |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
1 |
TJGJ2022-22 |
湘乡市东风农贸市场提质改造项目(二期)工程 |
详见磋商文件 |
3614673.98 |
不超过中标金额的1.2%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以下内容):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 拒绝 进口产品。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
(3)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
(a)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⑤依法缴纳税收费用的书面承诺原件。
(b)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⑤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书面承诺原件。
(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7)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并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
(3)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20〕208号文《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除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外,拟任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由投标人中标后自行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要求配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备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注:近三个月是指2022年2月至2022年7月任意连续三个月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请拟参加磋商的单位按本邀请公告“二、供应商资质条件”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其中新版资质等级证书仅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在现场查验后退还,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应装订成册密封签署完整(复印件1份),并附上《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并请于2022年8月3日起至 2022年8月10日(双休日休息),每个工作日上午08:00 ~ 12:00,下午 15:00 ~ 17:00 (北京时间),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到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湘乡市湘建·中央绿城1-1-301)现场递交。如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报名单位不符合要求或证件不符或超过时间的,概不接受。
2、所有投标人须在2022年8月10日17:00(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4018.jhtml。
四、磋商保证金
4、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5、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
6、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7、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及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8、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9、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2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2年8月2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湘乡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湘乡市东山办事处东山村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13667421776
采购代理机构: 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128号领智工业园第A6栋101房
湘乡办事处地址:湘乡市湘建·中央绿城1-1-301
联系人:刘女士 易先生
电话:0731-56712138 0731-85235479(总公司电话)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页码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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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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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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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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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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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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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2,原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埠来潭投标单位代表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14天内无感染症状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和证明。
2.投标人代表进入开标现场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①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②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④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4. 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开标室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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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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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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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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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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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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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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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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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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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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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 □ 开标 □ 评标 |
开评标室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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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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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2022年___月___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否 □是,到达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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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___月___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
□否 □是,接触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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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
2022年___月___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
□否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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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湘潭市去往: 返潭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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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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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
从 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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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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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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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