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人:广西汇优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宪亮
地址:百色市右江区江滨二路幸福湾小区第2-2幢第一层202-B商铺
电话:18977600088
邮编:533000
贵公司发来关于“平果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承包项目”质疑函,我公司已于2018年5月14日收悉。针对你公司提出的问题,现就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一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为:“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从事本次招标采购服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2、在国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道路清扫或清洁服务)的供应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贵司提出的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2)企业资质(7分)投标人获得中国清洗保洁行业国家一级资质得7分, 国家二级资质得5分,国家三级资质得2分。资质证书必须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原件核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规定,采购单位可以根据项目的情况编制招标文件,此评分点是对投标单位的综合实力进行考评的加分项,并不存在贵司所述将投标人的资格作为评审因素。
二、质疑事项二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3)本地化服务(6分)投标人注册地在实施项目地或在实施项目地有分支机构得6分,满分6分。评审依据:需提供本项目地平果县工商部门盖章的工商信息资料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此次采购的项目是平果县三年的环卫承包服务,投标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是该项目的重点,此点是根据项目情况设定的企业本地化服务的加分项,并不是强制性条款,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规定,采购单位可以根据项目情况设定评分办法,并不存在贵公司所述以不合理条件限制阻挠和限制供应商。
综上所述,由于贵公司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第九条规定,故按驳回质疑处理。
如你公司对本答复不满意,根据桂财采[2006]11号文件即《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