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市大东区万泉地区排水管道改造工程实验检测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104-0202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沈阳市大东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024-2438195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铭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苏洋1864158150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104-0202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大东区万泉地区排水管道改造工程实验检测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2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磋商会议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更正评分细则中重点难点分析的评分标准。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8日15时5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未经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而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事宜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
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完好的备份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光盘或U盘),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保持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二次报价解密)所需电子设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二次报价解密)时限为30分钟。
出现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大东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166号
联系方式:024-243819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铭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中路长白二街格林观堂一期14A6
联系方式:186415815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苏洋
电 话:1864158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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