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华融福建省分公司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c239a09b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小姐18046072902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1
公告正文
中国华融福建省分公司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华融福建省分公司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C239A09B),招标人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华融福建省分公司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在中国境内拥有合格资质的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机构、房地产土地评估机构)。
2.3招标内容:资产评估机构、房地产土地评估机构对招标人业务涉及的资产进行评估,出具预评报告、正式评估报告及其他报告;资产评估机构、房地产土地评估机构对资产包或资产包对应的底层资产进行评估,出具债权价值分析报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或其他报告;资产评估机构负责按财政部的有关规定,配合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完成备案工作。
2.4预估金额:/
2.5标包划分:
2.5.1包一: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采购
2.5.2包二:房地产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采购
2.6服务期限:入围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招标人可根据服务情况和实际需求续签合同,最多可续签两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三年及以上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1年(2022年)审计报告复印件)
3.投标人应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执业所必需的办公条件。(提供投标人办公场所的产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如产权证、租赁合同等)
4.投标人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且执行有效。(提供内控制度封面页及内容页复印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 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的;
(3)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 在最近三年内因自身任何违约、违法行为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取消投标资格、合同解除或败诉;
(6) 被列入中国华融中介机构黑名单的企业;
(7) 近三年在评估工作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8)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本资格项投标人应提供财务信誉承诺书等证明材料,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8.投标人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或分包行为,投标人将被剔除出库。
9.特定资格要求9.1投标人要求
9.1.1 包一:资产评估机构须具备资产评估资格(提供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表复印件)。且在《2022年度福建省(不含厦门地区)资产评估机构收入排名》中剔除分支机构后排前20或《2022年厦门市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前二十名信息》中剔除分支机构后排前10。(该排名来源于福建省资产评估协会及厦门市资产评估协会,详见附件3及附件4)
9.1.2 包二:房地产土地评估机构须具备一级房地产评估资质,或当地土地评估协会评定的最高等级资质/资信/会员或全国A级、准A级资信。(提供一级房地产评估资质或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9.2 业绩要求
9.2.1包一:近3年(2020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国家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福建省分行、六大国有商业银行福建省分行、九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福建省分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福建省分行和五大全国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的资产评估业务。(提供相关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9.2.2包二:近3年(2020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国家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福建省分行、六大国有商业银行福建省分行、九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福建省分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福建省分行和五大全国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的房地产土地评估业务。(提供相关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9.3人员要求
9.3.1包一:至少配备一名注册资产评估师。(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
9.3.2包二:至少配备一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
9.4信誉要求
9.4.1提供行业主管单位(财政部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或自然资源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近三年(2020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惩戒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来未受到相关单位的惩戒”承诺函(格式自拟),相关证明材料为网站截图的应体现查询时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3年 11 月 30 日至2023 年 12月 8 日,每日上午 9 时分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报名登记。经办人必须在投标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4.2 线上报名方式,具体流程如下所示:
(1)网上登录/免费注册:凡有意在线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请务必在本项目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或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主页(www.cntcitc.com.cn)的【供应商入口】进行登录/免费注册。
(2)标书购买:潜在投标供应商凭账号及口令验证身份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在【寻找招标项目】功能中通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检索到需要参与的项目。
(3)下载《报名资料》并填写盖章,在“上传购标确认文件”处上传公告要求的购标资格审查材料。(若有)
(4)等待项目经理审核通过后,投标人选中需要报价的标包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逾期(标书发售时间截止)将无法付款下载电子标书。
(5)本项目现场递交纸版投标文件,无需办理CA。
(6)平台问题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010-62108037获取支持,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4点到17点。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版投标文件(含U盘)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09时30分,地点为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SOHO C3座2620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如无法参加现场开标会可选择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接收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邮寄地址同上,时间以收件时间为准,确保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送达。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文件(含U盘版投标文件);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投标保证金(每包):大写:伍仟元人民币,小写:¥5000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质疑、投诉及举报途径
为保障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招标人有接受公开监督的渠道,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在招标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以以下三种途径(质疑、投诉及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一)质疑
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规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供应商,对资格预审文件的质疑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2)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对谈判文件的质疑应当在申领谈判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
(3)报价供应商对谈判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3日内提出。
(4)报价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内提出。
2:报价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渠道提出质疑,质疑函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质疑事项和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3: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应当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载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并加盖公章。
4:质疑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受理联系人:郑小姐 
电子邮箱:zhenghong@cntcitc.com.cn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泰禾SOHO C3座2601室                 
(二)投诉
1:质疑受理单位拒收质疑函或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以及对质疑答复及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质疑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正本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3: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办理采购投诉事宜,应当在正本中签署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并加盖公章。
4:投诉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12号
电子邮箱:zhanghonghai@chamc.com.cn
投诉电话:0591-83308637 
(三)投诉复议
1:投诉人对投诉受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投诉受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自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15个工作日内,提出投诉复议申请。
2:投诉复议申请人应当提交投诉复议申请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和与复议事项有关当事人数量提供申请书副本。投诉复议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2)投诉和投诉处理决定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复议事项和与复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申请投诉复议的日期。
3:投诉复议申请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办理投诉复议事宜,应当在正本中签署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并加盖公章。
4:受理、处理投诉复议申请部门及联系方式如下:
受理单位: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办公室
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12号
电子邮箱:gaochunling@chamc.com.cn
投诉电话:0591-83309373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12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591-83308637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项目负责人:郑虹
电    话:18046072902
电子邮件:zhenghong@cntcitc.com.cn
开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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