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南宛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空调主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99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4/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wzx-zb-2024-046
预算金额99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0377-6129266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30
公告正文
河南宛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空调主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YWZX-ZB-2024-04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宛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空调主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990 万元,招标人为河南宛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河南宛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空调主设备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南宛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空调主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河南宛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空调主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有效的 2022 年审计报告,成立不足 一个自然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资料(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 1.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 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3 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需提供查询结果 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 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 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 之日。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 文件将被按废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1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16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河南豫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市示范区鼎盛大道与白河大道交叉口 南阳大剧院一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河南豫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市示范区鼎盛大道与白河大道交叉口 南阳大剧院一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河南豫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市示范区鼎盛大道与白河大道交叉口 南阳大剧院一楼)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河南宛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空调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豫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 司(南阳市示范区鼎盛大道与白河大道交叉口南阳大剧院一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WZX-ZB-2024-046 2、项目名称:河南宛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空调主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9900000 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采购需求: 6.1 项目概况:河南宛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空调主设备采购项目位于南阳市内。 6.2 服务范围:河南宛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空调主设备采购(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6.3 供货期:20 日历天。 6.4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6.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有效的 2022 年审计报告,成立不足 一个自然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资料(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 1.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 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3 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需提供查询结果 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 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 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 之日。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 文件将被按废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 年 4 月 10 日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豫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市示范区鼎盛大道与白河大道交叉口南阳大 剧院一楼) 3.方式:现场报名 注:报名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无行贿行为承诺; 4)信用报告及网页截图; 5)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现场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 1 套,按所述顺序装订成册。 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 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4 月 30 日 09:30(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豫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市示范区鼎盛大道与白河大道交叉口南阳大 剧院一楼)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4 月 30 日 09:30(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豫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市示范区鼎盛大道与白河大道交叉口南阳大 剧院一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宛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金融中心 1 号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7-62376509 代理机构:河南豫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示范区鼎盛大道与白河大道交叉口南阳大剧院一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7-6129266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宛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金融中心金融街一幢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7-6237650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阳市示范区鼎盛大道与白河大道交叉口南阳大剧院一楼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377-6129266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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