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珠区骨干堤防防洪防潮提升工程(一期)施工(标段一)海珠涌(马涌)、南泰涌、北降涌
金额
1109.4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2-440105-04-01-897105
预算金额1109.47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市海珠区水利设施养护所
招标联系人王工020-8988568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捷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工020-8377219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2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海珠区骨干堤防防洪防潮提升工程(一期)施工(标段一)海珠涌(马涌)、南泰涌、北降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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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海珠区骨干堤防防洪防潮提升工程(一期)施工(标段一)海珠涌(马涌)、南泰涌、北降涌 | ||
性质 | 正常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12-440105-04-01-897105 | ||||||||||||||||||||
投资项目名称 | 海珠区骨干堤防防洪防潮提升工程(一期) | ||||||||||||||||||||
招标项目名称 | 海珠区骨干堤防防洪防潮提升工程(一期)施工(标段一)海珠涌(马涌)、南泰涌、北降涌 | ||||||||||||||||||||
标段(包)名称 | 海珠区骨干堤防防洪防潮提升工程(一期)施工(标段一)海珠涌(马涌)、南泰涌、北降涌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州市海珠区 |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区财政资金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堤岸结构修复工程和设施提质工程。堤岸结构修复工程包括海珠涌(马涌)部分堤岸结构修复。设施提质工程包括海珠涌(马涌)、北降涌、南泰涌共3条河涌配套设施及植物软景提升、慢行系统贯通、新建照明及休憩设施、堤岸栏杆翻新改造,堤岸破损路面修复等。本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堤防级别为4级。 | ||||||||||||||||||||
招标内容 | 海珠区骨干堤防防洪防潮提升工程(一期)施工(标段一)海珠涌(马涌)、南泰涌、北降涌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海珠区水利设施养护所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捷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9月 海珠区骨干堤防防洪防潮提升工程(一期)施工(标段一)海珠涌(马涌)、南泰涌、北降涌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珠区骨干堤防防洪防潮提升工程(一期)根据穗海发改投批[2024]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海珠区水利设施养护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 招标人为广州市海珠区水利设施养护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次工程项目地点分别位于海珠区海珠涌(马涌)、南泰涌、北降涌。 2.2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堤岸结构修复工程和设施提质工程。堤岸结构修复工程包括海珠涌(马涌)部分堤岸结构修复。设施提质工程包括海珠涌(马涌)、北降涌、南泰涌共3条河涌配套设施及植物软景提升、慢行系统贯通、新建照明及休憩设施、堤岸栏杆翻新改造,堤岸破损路面修复等。本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堤防级别为4级。 2.3本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1094743.18元。 2.4计划工期:总工期730日历天。 2.5招标内容:海珠涌(马涌)长度6.02km,建设内容包括: 堤岸结构修复:河道中心线总长6017m,包括局部勾缝修复、堤岸重建及松木桩损毁堤脚加固等。 设施提质工程:对两岸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损毁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基础设施修复重建等,包括增设树池;新建花岗岩园路;新建钢栏杆;装饰线槽、绿化提升及配套设施等。 南泰涌长度0.51km,建设内容主要为设施提质工程:对两岸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损毁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基础设施修复重建等,包括做好慢行道与市政路的衔接,贯通慢行道、新建台阶、新建树池、新建挡墙坐凳、拆除并新建栏杆、绿化提升、配套设施及新增路灯等。 北降涌长度1.06km,建设内容主要为设施提质工程:对两岸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损毁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基础设施修复重建等。 (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发出的图纸和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具体以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1.2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三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1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3.15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16对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7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年 9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3.1.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除外);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如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9)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如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被纳入联合惩戒名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已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3.4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 3.6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声明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且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没有签字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时\_\_\_\_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4.3.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4.4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logi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月 日 时 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有关广州水务工程电子投标的帮助文件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 5.2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2024年 月 日 时 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注:解密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开始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取得回执码,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5.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投标登记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5.6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应使用符合广东省标准《建设工程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数据标准(DBJ/T15-145-2018)》及后续版本的有关规定。 5.7投标人应自行检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扫描件(包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评标委员会对上述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如因投标单位资料缺失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6.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2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7.资格审查方式 7.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7.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8.企业信息登记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企业信息登记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24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4年 月 日 时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9.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10.联系方式
2024年10月22日 | ||||||||||||||||||||
工期(交货期) | 730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11094743.18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1.2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三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1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3.15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16对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7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年 9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3.1.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除外);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10-23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1-12 10:15: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1-12 10:15: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 ||||||||||||||||||
开标方式 | 现场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11-12 10:15:00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广州市海珠区水利设施养护所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路88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电话 | 020-89887191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捷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60号珠江大厦东塔 1302房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林嘉伟 | 联系电话 | 020-83772196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9885682 | ||||||||||||||||||
发布责任人 | 林工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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