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的委托,就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烟叶营销中心烟叶收购打包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烟叶营销中心烟叶收购打包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洛直工货招标(2024)0277号
开标日期:2024年7月5日9时5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二、公示期: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1日
三、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及《洛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内网》发布。
四、评标情况: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云南金之叶工贸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124.735万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许昌中许实业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121.1万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8日历天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拓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124.9818万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二标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本标段流标。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包括: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质疑项目的名称;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质疑人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提供)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46号
联系人:孙先生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寿丰街50号凯利国际中心A座28层
联系人:宋先生
日期: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