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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此项目无需报名,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即可参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霸州入淀重要河渠治理工程项目已由霸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霸发改投资【2024】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对清北干渠14.718公里进行渠道清淤整坡,局部渠道护坡,渠道清淤,排水管道清淤,原有渠道护坡、步道、渠道护栏、照明设施等维修;边坡及渠顶植被恢复,淤泥转运与处置等;对穿心河2.624公里进行河道清淤,护栏维修,修建渠道护坡及挡墙,渠顶道路修复,淤泥转运与处置等;对牤牛河11.1公里进行河道护坡修复改造,新建安全护栏,堤顶路增设雨水收集排水沟,河堤水毁植物补植,河道水毁水生植物补植,步道、平台、码头等基础设施维修,挡墙、护栏等基础设施维修,河堤新建挡土墙,古栈道维修维护,附属设施维修维护(照明、监控、警示牌),钢板坝维修,河道清淤整形,局部渠道护坡,淤泥转运与处置等。计划工期:总工期448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历天,施工工期418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10月1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设计、施工质量要求:合格。合同估算价:34324.62万元(设计费:327万元,建安工程费:33997.62万元)。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完成本项目的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他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投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2 财务要求:具有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2023年后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项目经理须担任过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3)项目经理须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4) 项目经理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5)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6)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1.5 其他要求:(1)应建立与本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机构,需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工程质量负责人、施工安全负责人、项目造价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项目普通管理人员。(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1)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2) 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3)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05 08:30至2024-09-10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2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该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应为项目总金额的 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许先生;电话:0316-7289805;电子邮箱:185666278@qq.com。招标代理机构:廊坊尚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徐女士;电话:0316-5661864;电子邮箱:LFshangcheng123@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6-7230535
电子邮箱:zhaobiaoban218@sina.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霸州入淀重要河渠治理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投标人/供应商 | 2880.0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廊坊尚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霸州市益津中路120号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益津中路 262 号 |
邮编: | 065700 | 邮编: | 065700 |
联系人: | 许先生 | 联系人: | 徐女士 |
电话: | 0316-7289805 | 电话: | 0316-5661864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185666278@qq.com | 电子邮件: | LFshangcheng123@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日程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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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霸州入淀重要河渠治理工程项目 | |||||
项目编号 | E1100000190A07472 |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4-09-05 08:3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9-10 17:30 | |||
提问开始时间 | 2024-09-05 08:30 | 提问截止时间 | 2024-09-10 23:55 | |||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24-09-05 08:3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9-26 09:00 | |||
开标时间 | 2024-09-26 09:00 | 是否报名 | 否 |
文件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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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包) |
招标文件(GEF格式)
请使用工具箱打开GEF文件(下载并安装工具箱8.0.0.0) |
招标文件(PDF格式) | 其他资料 | 操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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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入淀重要河渠治理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1100000190A07472001002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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