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乙方:福建拓尔通软件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ZXFZ[CS]2019006的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省委宣传部政务外网信息资源整合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020203 |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 1 | 次 | 国内 | 360000 | 360000 | 拓尔通 | 定制开发服务 | 无 | ||||
合计: | 36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陆万元整(¥36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9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0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 项目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①、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省委宣传网站一个;②、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省委宣传微信公众号一个,详见甲方的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的要求。技术目标:对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委讲师团及各直属单位开办的各类政务外网网站及对外提供行政审批等各类服务的业务系统,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管理”的原则进行资源整合,建成以一个门户主站为核心、微信公众号为移动端支撑、脸谱网公众号为外宣窗口,多个业务子站和应用系统为分支的政务外网综合业务服务平台。5.3 技术内容:①、平台具备基础的定时、文件、消息等服务功能;平台具备统一存储用户登陆数据,组织机构数据以及统一处理权限管理公功能;平台在多个应用模块,或多个系统/站点中使用统一的数据。平台内多个系统/站点中使用统一的配置,并能在配置修改后通知到各个系统;提供完善的基础开发框架及api接口,能支持后续业务的快速开发和第三方业务的快速接入部署。②、该网站后台需具备站点管理、栏目管理、模版管理、资源库管理、个人工作台、统计分析微信公众号号管理、系统管理功能并提供微信运营服务 1 年 :根据提供的稿件,进行各种类型(单图文、 多图文、文本、多图等)的设计和群发推送; 1 条/次,3 次/周(周一至周五) 。③、网站检索具备较高的搜索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支持全站全文、附件、图片搜索的功能。④、该网站管理后台需具备:附件的转换功能,包括文档预览、上传图片自动压缩成多种格式等。⑤、实现网站后台需与微信公众号平台对接,网站发布的信息可以选择性的同步发送至微信公众号,避免重复录入。网站可以在客户内部使用的APP上完美访问。⑥提供数据的抓取功能,能够对互联网上特定的网站文章信息进行抓取,并定向发布到网站后台的指定栏目。⑦网站设计要充分体现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的特色。整体风格要简约、明了,特色鲜明、操作便捷。页面布局突出重点,讲求效果,各层级页面庄重、美观、大方,布局协调统一,位置相对稳定,便于使用。⑧在服务期内,提供软件补丁和软件优化升级服务,所需费用包含在项目内。⑨系统部署在福建省政务云平台上,提供相关部署技术服务和满足云平台的等保测评服务。⑩本项目服务期:项目验收后一年内。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项目建设。期间完成应用软件设计开发、 实施部署、培训、上线试运行等工作。项目建设完成后,进入为期1个月的试运行后组织项目验收。我司负责所进行开发系统的安装与调试,并提供系统安装调试的一切技术支持。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45 |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45% |
2 | 35 | 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35% |
3 | 20 | 服务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20%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后三年。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0.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服务费,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服务费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10.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0.4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指由于极端天气、自然灾害、疫情、战争、政府行为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情况。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1.2.1本项目中若设计开发的程序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11.2.2乙方为本项目基于成熟产品(指本项目应用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外的二次开发程序、文件源码(中间件除外)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11.2.3乙方提供各个开发阶段的全套详细设计文档、源代码及使用手册。 11.2.4在未经甲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不以任何方式将上述软件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用于合同以外的其他任何目的。 11.2.5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所有业务技术资料、文档,乙方有责任对第三方保密。 11.2.6乙方全面承担由中标方产品中涉及到的第三方产品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福州仲裁委员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的要求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的要求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 乙方: | 福建拓尔通软件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华林路80号 | 住所: | 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47号601单元 |
单位负责人: | 陈添贵 | 单位负责人: | 华炳增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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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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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8259181961 |
联系方法: | 18558757625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 开户银行: | 农行厦门市莲前支行 |
账号: | 734161018300000336 | 账号: | 386001040015515 |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19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