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二期改造单灯控制器采购更正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5-04 浏览数: 字号:〖大 中 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G20230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LED改造二期单灯控制器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4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一)答疑如下 疑问事项一:招标文件第48页,第六章评标办法:二、评分标准:技术能力第4条“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商完成市级及以上单灯信息化示范项目或单灯监控示范项目,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提供合同和验收报告及示范项目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通常单灯控制器的供应商提供合同、检测报告、合格证及验收报告(用户证明)即表示单灯控制器采购项目圆满完成。所谓市级及以上单灯信息化示范项目或单灯监控示范项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且“示范项目证明材料”具体是指什么材料? 答疑回复:单灯控制器可以实现对路灯系统的精细化的管理和控制,是现代路灯智慧化管理领域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的产品,因此提出产品需要有先进示范方面的证明,此项需要提供行政部门颁发的带有“示范”字样的证明材料。 疑问事项二:招标文件第48页,第六章评标办法:二、评分标准:技术能力第6条“所投单灯控制器拥有省部级节能产品称号的,得3分。其中“省部级节能产品称号”由哪个政府部门发布? 答疑回复:由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颁发。 疑问事项三:招标文件第48页,第六章评标办法:二、评分标准:技术能力第6条“单灯控制器为全国电子节能重点推荐产品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单灯控制器属于市场成熟的道路照明用标准产品,目前国内有几十家企业生产经营该类产品,但在在全国节能环保产品技术数据库中查询相关入库产品不足三家,该项评分具有明显的指向性,有失公平原则,降低了其他市场主体参与投标的积极性。 答疑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延期如下: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延期至:2023年5月22日下午1:40-2: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5月22日下午2:0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延期至:2023年5月22日下午2:00(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3年5月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6号 联系方式:柳女士 0519-851195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1楼 联系方式:0519-855803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应翾 电 话:0519-86621928 五、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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