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北路建设工程(金桥北路与104国道搭接工程)施工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二次招标)
金桥北路建设工程(金桥北路与104国道搭接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桥北路建设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 以 睢经发备【2021】113号 、 徐交路许字[2023]00160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批准,项目业主 为睢宁县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睢宁县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金桥北路建设工程,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即金桥北路与104国道搭接工程标段,详情如下:
本项目道路一般段路基宽40.0m,交叉口渠化段路基宽41m。剩余未实施搭接G104部分金桥路长23m,喇叭口长67m;G104南半幅,东西两个方向分别向南侧各加宽一个车道,渠化为4进4出,西进口右转减速车道长120m,渐变段长60m;东出口设置右转加速车道长250m,渐变段长60m。G104北半幅维持现状3进3出。交叉口近期按T型交叉口右进右出运营管理,项目路进口通过标线渠化设置,由3车道渐变为1个右转车道,渐变段长120m,交叉口设置虚线导流岛及斑马线保证行车安全。拟新建道路等级为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路,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50km/h。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金桥北路终点接104国道加宽段改造路基、路面加宽工程,增设排水盖板涵一道,增设波形梁钢护栏和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安设施等(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
项目建安费约人民币 469.17 万元。
计划施工工期:100 日历天;2024 年 6 月 1 日至 2024 年 09 月09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1.2 信誉要求: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施工类)为 C 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
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 A 处理。
3.1.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承担过至少一项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3.1.4 项目经理资格: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
(2)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4)2021 年 1 月 1 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至少担任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
3.1.5 项目总工资格: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2021 年 1 月 1 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至少担任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含副职)。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以上证件在投标截止日须在有效期内。
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本单位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 3 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 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得有在岗项目。按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2 相关投标人(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 (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的投标人) 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及“徐州市交通运逾展门户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睢宁县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睢宁县经济开发区前进路北侧安康路西侧楼
联 系 人 : 王 工 电 话: 0516-6806967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睢宁县睢河街道永昶东路幸福家园西门综合楼二楼
联 系 人 :魏工 电话: 15195468883
8.其他
1、投标人应及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和补充“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中的“项目简介”、“工程简介”且需体现:“路线等级”、“规 模”、“投资”、“技术标准”、“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内容,以能充分体现出投标人填报的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的规模和合同内容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录入的信息依法在“信用 交通?江苏”平台公布,系统对相关信息的变动(录入、修改、删除等)如实进行记录。投标人承诺对所有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录入信息不再进行事前审核。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信用管理规定视情节确定其失信行为等级,记入其信用档案。
3、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 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 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5、关于人员职务的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 “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6、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 2024 年 4 月 30日,预约截止时间 2024 年 5 月 10 日 17 时 30 分。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5 月 28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文件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8 日 10 时 30 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书面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门(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
9、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项目专用本和补遗书等组成。《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10、招标人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议和组织现场踏勘。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11、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PC端、安卓系统、IOS 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
腾讯会议号: 264 796 429(第一信封开标会)
腾讯会议号: 765 323 002 (第二信封开标会)
12、投标人投标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25-85902430。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4 年 0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