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会峰路渠和来安路出水口调蓄池改造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sjgc202307-02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韦0550-3519590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会峰路渠和来安路出水口调蓄池改造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会峰路渠和来安路出水口调蓄池改造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
czsjgc202307-025
招标人
名称
滁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89号
联系人及电话
张鹏0550-2187979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
联系人及电话
杨韦  0550-351959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年8月14日08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方:滁州市宏图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滁州市宏图建设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市政行业设计乙级、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
费率(%)
下浮率为16.8%
项目负责人
姓名
项目经理:徐静
设计项目负责人:陆朝阳
运营维护负责人:汤广军
证书名称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项目负责人:环保工程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运营维护负责人:结构工程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项目经理:皖234181904818
设计项目负责人:B1588011
运营维护负责人:F(08)9340606
工期(日历天)
建设周期为120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运营维护期为3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进入项目运营维护期)
质量标准
合格
企业业绩
/
企业荣誉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方:滁州市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中冶华天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滁州市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中冶华天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费率(%)
下浮率为13.81%
项目负责人
姓名
项目经理:谢堂艳  
设计项目负责人:詹茂华
运营维护负责人:王传文
证书名称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项目负责人:环境工程教授级高工
运营维护负责人:结构工程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项目经理:皖234131561644
设计项目负责人:201212002  
运营维护负责人:(12)93417259
工期(日历天)
建设周期为120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运营维护期为3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进入项目运营维护期)
质量标准
合格
企业业绩
/
企业荣誉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方:安徽雄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河海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安徽雄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河海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
费率(%)
下浮率为14.52%
项目负责人
姓名
项目经理:刘杰
设计项目负责人:白王军
运营维护负责人:胡建军  
证书名称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项目负责人:环境工程高级工程
运营维护负责人:市政道桥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项目经理::皖234070807970  
设计项目负责人:202003000017
运营维护负责人:(16)934514602
工期(日历天)
建设周期为120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运营维护期为3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进入项目运营维护期)
质量标准
合格
企业业绩
/
企业荣誉
/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18日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2022〕5号,以及补充文件滁公管综〔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标准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83500元;专家评审费:4130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20室,联系人:杨韦,联系电话:0550-3519590。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电话:0550-3801656。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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