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19日10时至2022年7月20日10时(即24小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1,户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KB14和田玉随型吊坠。
特别提醒:
本院此次拍卖标的物为工艺品类,照片由保管方提供,拍卖人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本次拍卖标的物价格为议价,未经法院和专业评估公司评估,关于拍品的规格、品种、重量、质地、种类、真伪等真实性问题法院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不承担相应后果。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标的物现存放在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南阳路180号16号楼1单元5号,由第三人刘冬江保管,成交后联系担保人刘冬江(15515538866)发货,拍卖成交并交清余款后,竞买人7日内自行联系第三人刘先生,核实后由第三人负责发货,成交后40天内仍未收到拍品的,立即与网拍服务机构或法院联系,逾期概不负责,后果自负。
拍卖成交后交付方式为快递到付,快递费用由买受人负责。
竞买人在拍卖前可预约实物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和对拍卖标的物的规格、品种、重量、质地、种类、真伪等已经有了充分的了解,在成交后不得以所拍卖的标的物的规格、品种、重量、质地、种类、真伪等未达理想的期望状态而反悔,否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问题,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的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请切勿相信其它单位及个人发布的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现状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及辅助机构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协议价:6.8元,起拍价:4.76元,保证金:0.5元,增价幅度:0.05元(以及其整数倍)。
二、看样及咨询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辉昱和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辉昱和拍安排。重庆辉昱和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3-67792715、400-993-3305,或登录辉昱和拍网站自助预约:http://www.hepai123.com,或关注“辉昱和拍”微信公众号预约。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对于本公告载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辅助,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4、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岀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已通知案件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对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次拍卖开始前7日内与本院联系。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拍卖。
六、报名及尾款缴纳
1、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2022年7月30日内缴入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营业部;账号:500501133600000002595021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2、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八、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重庆辉昱和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九、按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约定: 因法院拍卖属于司法强制拍卖行为,有别于一般的社会交易行为,如因情况特殊,买受人可于10日内申请,经本院审查,可依职权予以撤销已成交的拍卖,撤销之日起10日内将保证金、拍卖款退回竞买人。如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买,视为同意本约定。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公司:重庆辉昱和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3-67792715、400-993-3305。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法院咨询电话:023-47588014。
法院监督电话:023-47586890。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滨州东路7号。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