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温州模具智能制造园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温州市工业与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巨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邹先生1505770765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模具智能制造园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项目业主为温州市工业与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市工业与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现决定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项目初拟选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湾二期三号围区地块(滨海新城核心区北单元D-12、E-13)。用地面积约286亩,总建筑面积约50万平方米。本项目投资估算包含地上建筑、地下室工程,室内电气照明、给排水、消防工程,弱电系统、通风系统、燃气系统,总图附属景观小品、道路、苗木工程,附属综合管网及围墙大门,变配电及发电机、电梯、充电桩等工程。项目总投资约20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5亿元。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880000元。(计算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
2.2招标代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包含设备购置、建安工程、市政附属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结算审核、工程量清单和标控制价编制、审核等与本工程相关的一切招标代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事宜。
3.2投标人拟派:①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类专业的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
3.2类似业绩:自2018年1月1日起承担过工程费用14亿元及以上的代理招标业绩(施工类)。
3.3其他要求:浙江省外企业需具备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带网址的网页复制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11日至2023年04月17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前往温州巨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车站大道315号宏鼎大厦A栋1202室)购领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售后不退。
4.2报名提交材料: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如外地进温企业需要提供其温州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其温州分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副本);②:需提供所代理项目的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或招标项目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和招标代理合同。③浙江省外企业需具备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带网址的网页复制件。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将不能通过。(以上①和②和③项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19日下午14:30:00整,地点为温州巨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车站大道315号宏鼎大厦A栋120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工业与能源集团官网(网址:http://www.wzgyjt.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工业与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鞋都大道345弄99号宏润大厦7楼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577-88785080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巨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车站大道315号宏鼎大厦A栋1202室
联 系 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15057707652
监督部门:温州市工业与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577-88785082
本招标项目温州模具智能制造园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项目业主为温州市工业与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市工业与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现决定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项目初拟选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湾二期三号围区地块(滨海新城核心区北单元D-12、E-13)。用地面积约286亩,总建筑面积约50万平方米。本项目投资估算包含地上建筑、地下室工程,室内电气照明、给排水、消防工程,弱电系统、通风系统、燃气系统,总图附属景观小品、道路、苗木工程,附属综合管网及围墙大门,变配电及发电机、电梯、充电桩等工程。项目总投资约20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5亿元。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880000元。(计算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
2.2招标代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包含设备购置、建安工程、市政附属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结算审核、工程量清单和标控制价编制、审核等与本工程相关的一切招标代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事宜。
3.2投标人拟派:①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类专业的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
3.2类似业绩:自2018年1月1日起承担过工程费用14亿元及以上的代理招标业绩(施工类)。
3.3其他要求:浙江省外企业需具备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带网址的网页复制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11日至2023年04月17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前往温州巨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车站大道315号宏鼎大厦A栋1202室)购领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售后不退。
4.2报名提交材料: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如外地进温企业需要提供其温州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其温州分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副本);②:需提供所代理项目的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或招标项目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和招标代理合同。③浙江省外企业需具备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带网址的网页复制件。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将不能通过。(以上①和②和③项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19日下午14:30:00整,地点为温州巨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车站大道315号宏鼎大厦A栋120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工业与能源集团官网(网址:http://www.wzgyjt.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工业与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鞋都大道345弄99号宏润大厦7楼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577-88785080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巨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车站大道315号宏鼎大厦A栋1202室
联 系 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15057707652
监督部门:温州市工业与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577-88785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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