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永定河泛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施工六标项目经理部沥青混凝土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7
金额
260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gjhxgs-wz-2024-038
预算金额2600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交二公局华西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5
公告正文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永定河泛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施工六标项目经理部沥青混凝土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永定河泛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施工六标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机构为中交二公局华西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出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沥青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2.1.1项目背景:2023年7月底,受台风“杜苏芮”影响,海河流域普降暴雨,河北省遭受1963年以来最为严重的一次洪涝灾害,启用了永定河泛区等7处蓄滞洪区。永定河泛区上起梁各庄,下至屈家店,北以新北堤、护路堤和北运河左堤为界,南以北遥堤、增产堤和南遥堤为界,总面积488km2,区内的南北小埝、南北前卫埝、南北围埝及龙河左右堤等堤埝将泛区分为大小不等的八部分。永定河泛区地跨河北省、天津两省市,河北省境内面积374km2,涉及廊坊市的永清县、广阳区和安次区3个县(区),9个乡镇,村庄173个,人口13.5万人,耕地23.26万亩。永定河泛区为永定河流域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缓洪、沉沙、削峰”和保护京山铁路及天津市区防洪安全的任务。泛区左、右大堤为主堤;区内小埝为次堤,通过埝上分洪口门采用分级运用调度。

2.1.2项目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南围埝新建河堤3.1km,主槽开挖8.5km,右堤加高加宽15.5km,小桥6座(共241.7m,整体拆除新建1座;接长新建5座)。合同造价2.60亿元,合同工期为19个月,开工时间为2024年6月。

2.1.3项目名称:永定河泛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施工六标

2.1.4项目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

2.2 招标编号:EGJHXGS-WZ-2024-038

2.3 招标内容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预计进场时间

交货地点

技术指标

沥青混凝土

细粒式AC-13

9652.01

2024年12月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 F40-2004)

中粒式AC-20

14478.03

2024年12月

合计

24130.04

 

 

 

招标人要求:

1、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甲方在供货期间内发出的书面需求计划数量为准,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材料质量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2、定价模式:固定单价,供应期间不予调价。单价含材料的出厂价、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装卸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税费等综合单价。

3、税票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为一票制(增值税税率以投标报价中税率为准)。

4、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如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贴息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5、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每月15日办理结算,乙方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3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结算挂账后1个月内付款60%,2个月内支付20%,3个月内支付20%。

6、履约保证金:乙方银行转账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材料的交付义务且质量合格后,双方在办理末次结算后60日内返还。办理银行保函的有效期截至暂定供货期后30日。

7、验收方式:过磅,如对现场过磅数量有异议时由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第三方地磅进行)。复磅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8、其他要求:供货能力必须满足需方项目施工需要,因投标人不能按时供货导致的工期延误等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沥青混凝土配合比及对应的原材料厂家资质。如运输过程中由于地方问题或其他因素导致混凝土无法及时运输至现场,由投标人负责协商解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业绩的生产商或有生产商授权代理的经销商。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完善的产品质量认证体系、环境认证体系、职业健康安全认证体系。

3.1.2 生产能力要求:日生产和供应能力均在4000吨以上能满足项目施工需求,符合国家规定的配套生产设备,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本行业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施工技术及供应要求。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对各供应商进行生产能力审查。

3.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1.4 信誉要求: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41600 2024111916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供应商所属单位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可直接选择参与;新注册时,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登录界面下方操作手册中相关说明,推荐单位选择“中交二公局华西建设有限公司”;如已注册且所属单位为其他公司请选择增加合作意向单位“中交二公局华西建设有限公司”,如原注册所属单位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则不需增加其他合作意向单位)。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91700 202411251000分购买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整标,售后不退(不提供发票)。投标人在售标结束前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如下指定账户,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汇款时必须在摘要或者转账汇款的描述中注明为EGJHXGS-WZ-2024-038沥青混凝土标书款(请务必按此要求备注),并将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于 202411251000分前发送至624878593@qq.com邮箱(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邮件命名为:单位名称+EGJHXGS-WZ-2024-038标书款,投标人须在网上点击参与,然后及时联系招标组织机构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费收款账户:中交二公局华西建设有限公司

号:2286010104033333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彭州市支行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11251100202412511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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