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开展宣传教育服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思佑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市民族宗教委拟对本单位宣传教育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范围

(一)采购预算:30万元以内

(二)采购内容:结合全国民族工作领域重大主题及重点工作,提供宣传策划及服务,抢好民族工作新闻宣传的“第一落点”。大力宣传昆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做法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昆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以及昆明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各族干部群众同心协力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动实践。宣传昆明各行各业民族团结进步集体和个人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民族地区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争取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刊上深入宣传昆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做法、成效和经验。着眼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深入挖掘昆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文化资源,创新涉民族宣传的传播方式,丰富传播内容,利用报、网、端、微及“道中华”等传播渠道,讲好昆明民团结进步故事。

(三)项目完成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四)交货地点: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北门631室。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请响应供应商根据资格要求和采购内容要求准备响应文件资料,至少包括营业执照,近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报价表或相应承诺书等。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加盖密封章,响应文件份数:1正2副。(请各响应供应商至少安排1名代表参加评审会议)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17:00。

(三)递交地点: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北门631室。

四、成交供应商评定原则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资格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具体评审标准为:

(一)项目报价(50分)。

(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近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等。(20分)。

(三)近三年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20分)。

(四)服务方案及承诺(10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人: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地 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

联系人及电话:周思佑 6315599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