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石头镇同心圩生态沟塘净化体系构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石头镇同心圩生态沟塘净化体系构建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庐江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备案表,2211-340124-04-05-843537
1.4
招标人(联合):庐江县石头镇人民政府;庐江县美江建设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石头镇人民政府;庐江县美江建设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石头镇同心圩生态沟塘净化体系构建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NNGZ00460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NNGZ00460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石头镇
2.6 建设规模:修复生态坑塘、沟渠清淤、边坡植物恢复、破损驳岸修复和建设生态湿地,完善水域交通体系,同时对镇区、村庄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等内容。
2.7 合同估算价:24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1)项目设计:包括方案及初步设计优化(深化)、施工图设计及全过程跟踪设计服务等。(2)项目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包括工程总承包施工、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和设备采购、保管、安装、试验、系统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全部项目内容,并对整个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EPC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和(2)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①环境工程(水环境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燃气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⑤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生态环境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同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联合体中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0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18856040904。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2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0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3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联合):庐江县石头镇人民政府;庐江县美江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石头镇鑫石路2号、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
邮 编:231500
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51-8256290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嘉煜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12167号
邮 编:230000
联系人:汪工
电 话:18856040904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县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 话:0551-87377717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18273341195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合肥庐江支行营业部
工商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130207103800210968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市庐江县支行)
安徽庐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20010372048366600008501
开户银行:安徽庐江农村商业银行
建设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623281163000018791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黄山路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