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所场所内部道路II标段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CS-2023119
二、项目名称:南湖所场所内部道路II标段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鸿诚建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养贤乡街道
成交金额:583607.0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备注 |
1 |
南湖所场所内部道路II标段改造 |
南湖戒毒所杏林路第二段改造工程长110m,主路宽6m,两侧路肩各1米宽,新建道路一侧214米围墙改造及周边公共区域硬化。部分路基回填、原有破损砼及沥青路面破除、新做基层及沥青路面、埋设过路涵管、新建排水沟,培路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 |
刘丽华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161705656)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美春、徐永平、唐彩霞(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 6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南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徽海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宣州区007县道东100米、宣城市敬亭大厦12楼,联系电话13605634162、1865633500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南湖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007县道东100米
联系方式:136056341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海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敬亭大厦12楼
邮箱:237611500@qq.com
联系方式:18656335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胡工
电话:13605634162、1865633500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安徽省南湖强制隔离戒毒所
安徽海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7日
南湖所场所内部道路II标段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主要标的信息.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
南湖所场所内部道路II标段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公示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XCS-CG-CS-2023119A]南湖所场所内部道路II标段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