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A3206840308000121 | 项目名称 | 海门北部新城医学综合体项目 |
标段编号 | A3206840308000121003001 | 标段名称 | 海门北部新城医学综合体(中医院新院)项目工程总承包 |
工程类型 |
海门北部新城医学综合体(中医院新院)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海门北部新城医学综合体(中医院新院)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海门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项目代码:2020-320684-84-03-502440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通市海门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立项单位:海门市天悦医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工程总承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瑞江路路西、红海路路南、珠江路路东、河海路路北
2.1.2建设规模:医院占地面积约100亩,建筑面积约121363m2
2.1.3合同估算价: 约 8亿元
2.1.4工期要求: 1200日历天,自中标人公告发出之日起8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专项设计及各类审图;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108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并完成竣工验收及备案。
2.1.5质量目标: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深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要求,设计质量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任务书、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且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海门区装配式建筑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
2.2招标范围:工程承包范围
包括并不限于工程建设手续办理、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施工期间所需的材料设备采购等全部工作。
手续办理:自项目立项至各项验收及备案完成期间所有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图设计及审查;2、抗震设计审查;3、消防审查;4、气象审查;5、委托质量监督;6、委托安全监督;7、施工许可证;8、各专项验收(含项目运营前的各项验收)及竣工验收;9、环保验收;10、绿建验收等。
设计内容:为完成本项目所进行的施工图设计、与项目相关的各专项设计(含医疗专项设计)及深化图设计等全专业、全过程设计及相关配套服务(包含各阶段图纸审查、技术服务、设计师驻场服务等),设计内容同施工内容。BIM设计及施工全面应用及模型制作及效果图制作。
若中标人无相关专项设计资质,则由中标人委托具有相关专项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设计深度必须满足《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要求,其设计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河道处理、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桩基工程、人防工程、土建及安装工程(含水、电、消防、暖通、弱电、电梯、机械停车装置、充电桩等内容)、专业工程(室内外装修、智能化、医疗专项、厨房及餐厅设备、钢结构等)、室外配套工程(含围墙、化粪池、污水处理、道路、给排水、门卫、配电房、路灯、景观绿化、综合管线、弱电管道等内容。另外给排水包含热水系统、直饮水系统,综合管线包括电信、联通及移动等管线施工、给排水需接入市政管网),抗震支架、亮化照明、标识标牌施工安装等工程。不含变配电设备及安装、水电气外部接入工程。
采购内容:包括工程建设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预制构件等采购,不含移动办公家具、窗帘及医疗专项工程以外用于诊断治疗的医疗设备。
验收移交保修: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的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且申请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施工企业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设计单位资质: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并同时具有高级职称;(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4)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均不得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5)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投标人R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R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 自 2017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R 自 2017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投标单位9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获取时间: 2021 年 01 月 25 日 14 时 00 分至 2021 年 02 月 01日23 时59 分;
6.2获取方式: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澄清文件等内容。办理CA证书具体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关于南通CA驱动、招投标软件更新升级的通知》。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 02 月 07 日9时00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南通市海门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立项单位:海门市天悦医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门区张謇大道899号 地 址: 海门光华大厦A座1008室
邮 编: 226100 邮 编: 226100
联 系 人: 汤女士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0513-81207017 电 话: 18912438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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