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鹿头镇人民政府枣阳市沙河流域(吉河桥-枣潜高速北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6月12日 17:5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枣阳市沙河流域(吉河桥-枣潜高速北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 | ||
品目 |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枣阳市鹿头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枣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12日 17:5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13日至2024年06月1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枣阳市中兴大道幸福天地小区二号楼311室(湖北德胜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6月25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枣阳市中兴大道幸福天地小区二号楼311室(湖北德胜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71665678 | ||
采购单位 | 枣阳市鹿头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枣阳市鹿头镇人民街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先生 1387175491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德胜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枣阳市中兴大道幸福天地小区二号楼31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工 18971665678 | ||
附件: | |||
附件1 | 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
项目概况
枣阳市沙河流域(吉河桥-枣潜高速北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枣阳市中兴大道幸福天地小区二号楼311室(湖北德胜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DSL-2024-030
项目名称:枣阳市沙河流域(吉河桥-枣潜高速北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枣阳市沙河流域(吉河桥-枣潜高速北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以枣阳市政府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结果为报价上限按折扣费率进行报价,最高不能超过1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按要求填写相关数据资料,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其中监狱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或自然人,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环境工程专业或市政专业或水利专业的高级职称,且拟派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人数不少于3人且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缴纳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4)、投标供应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3日 至 2024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枣阳市中兴大道幸福天地小区二号楼311室(湖北德胜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枣阳市中兴大道幸福天地小区二号楼311室(湖北德胜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枣阳市中兴大道幸福天地小区二号楼311室(湖北德胜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委托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法定代表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授权委托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③投标供应商为其购买的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凭证或提供社保平台查询的网页截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枣阳市鹿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枣阳市鹿头镇人民街2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13871754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德胜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枣阳市中兴大道幸福天地小区二号楼311室
联系方式:李工 18971665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18971665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