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2021年泉港分公司峰尾营业厅等两家营业厅公开比选的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04/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比选文件 返 回 | |||||
比选文件名称: | 关于2021年泉港分公司峰尾营业厅等两家营业厅公开比选的通知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1-04-23 09:08: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1-04-23 08:53:18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1-04-27 23:0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关于2021年泉港分公司峰尾营业厅等两家营业厅公开比选的通知 |
标包内容:
标包名称:关于2021年泉港分公司峰尾营业厅等两家营业厅公开比选的通知
标包内容说明: 为进一步应对竞争,吸纳强商合作,提升泉港自有厅运营管理水平,促进实体渠道销售产能提升,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电信泉州分公司自有营业厅外包管理办法(2.0版)的通知》(中电信泉州[2017]292号)、《关于印发中国电信泉州分公司自有营业厅引商入店管理办法(2.0版)的通知》(中电信泉州分公司[2017]337号)、《关于优化2020年自有厅引商入店及外包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泉港分公司拟对峰尾营业厅等两家营业厅组织外包招商竞标。具体招商方案如下:
一、竞标标的情况
序号 | 分局 | 房屋厅店 名称 | 门店类型 | 房屋属性 | 入驻商数量 | 入驻形式 | 入驻期限 |
1 | 峰尾 | 峰尾营业厅 | 社区店 | 自有 | 1 | 整厅外包 | 2021年04月(具体以实际入驻为准)-2022年6月30日 |
2 | 山腰 | 山腰自有局屋店面 | 社区店 | 自有 | 1 |
二、网点标的值
网点名称 | 经营面积(平方米) | 终评房租(含税) | 门店类型 | 业务考核目标积分标的值 | 现场人员最低配置(人) | 置换门店数 | 置换区域 | 保证金 | ||
业务合作保证金(元) | 房屋租赁保证金(元) | 置换门店保证金(元) | ||||||||
峰尾营业厅 | 146 | 2500 | 超量门店 | 5222 | 4 | 1 | 泉港区 | 5000 | 2500 | 30000 |
山腰自有局屋店面 | 34 | 1140 | 普通门店 | 466 | 1 | \ | 8000 | 1140 | \ |
注:1.业务发展指业务发展积分,具体积分规则以市公司发文为准,有变动的按新标准执行;2.存量外包厅原经营者保证金保持原入驻保证金不变,新报名代理商按本公告所示入驻保证金金额交纳。
合作时间及相关要求
中标合作期:中标时间起——2022年6月30日。
合作模式:整厅业务外包
房租标准:按一个月收取房租押金,由县分公司办公室负责收取。每月1号前按终评房租100%缴纳。
(1)非社区店:外包厅房租按100%收取,房租支撑费发放调整为按新积分软补体系,即软性房租支撑费=积分目标*积分完成率*(1+∑加成系数)*积分基准单价(即1分兑现a元)。(1.积分完成率如低于保底值,不支付软性房租支撑费;2.门店的软性房租支撑费不超过房租金额的100%)。积分完成率保底值为30%。
(2)社区店:房租支撑费按新积分软补体系,即软性房租支撑费=积分目标*积分完成率*(1+∑加成系数)*积分基准单价(即1分兑现a元)。(1.积分完成率如低于保底值,不支付软性房租支撑费;2.社区店积分统计规则为自身积分完成率低于30%,则下沉工程师的积分不计入社区店房租软补积分,社区店的自身积分完成率≥30%,房租软补积分=门店自身积分+工程师积分(不高于门店自身积分的50%);3.门店的软性房租支撑费不超过房租金额的100%)。积分完成率保底值为30%。
4、软补单价以省市公司最新文件要求为准。设置门店星级及代理商等级加成系数,加成系数按省公司发布2021年门店星级与代理商等级评定结果执行,外包厅可继承同一网点上一代理商团队的门店星级。
四、代理商竞标条件
1、报名资格:
(1)已经营1年及以上通信业务且有意参与电信业务代办的人员、法人;
(2)已有代办电信业务、通信终端销售经营范围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承诺选中后投标人按照规定办理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经营者。
2、提供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应标者身份证复印件,非市级代理商还需提供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2)完整合格的竞标意向书和网点运营规划书一份。
(以上证件均需加盖红色公章)
3、存量外包厅原经营者在报名截止日前未交清租金、水电费等欠费,取消竞标资格。
4、上一年度存在重大业务违规(包括但不限于实名制、1X终端下架)、服务违规被上级单位通报,不配合整改的,取消竞标资格。
五、考评办法及退出机制
1、业务发展考核:将代理商销售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红黄牌管理。对连续销量不达标且整改不到位的代理商予以清退。具体如下:
(1)合作期间,连续3个月销量目标完成率低于80%,给予黄牌警告。
(2)合作期间,连续3个月销量目标完成率低于60%,给予红牌警告;连续得到2次黄牌的,升级为红牌警告。限期3个月整改,整改期满无法将销量提升至完成率80%及以上的,予以清退。
说明:上述标准为最低管控标准,如代理商签订年度考核目标的,应按月折算进行评价、考核。
2、营业员考评:经抽查,在岗营业员人数每少1人,扣罚1500元/人/月,扣罚交纳顺序:先扣业务酬金,后扣保证金,最后由中标者自行交纳。配置的营业员需经过局方营业受理、业务培训及相关测试合格后,方认定完成;若出现三个月及以上被检查在岗营业员人数少于最低要求人数,则责令代理商退出经营,我司回收房屋,重新竞标。
3、终端采购考评:代理商需完成公司阶段性终端订购会下达的代理商总订购数量,若未完成季度终端订购目标,则按相关订货会文件进行考核,且加收缺口部分每部租金100元/季度。终端型号及统计口径以公司文件为准。
4、管理规范考评:经营者必须按泉州电信公司门店管理规范、服务投诉、门店布置要求进行经营(管理规范、服务投诉、布置要求、渠道执行力以中国电信泉州分公司的文件为准),未按要求执行被分公司或上级单位通报的,需限期整改;拒不配合整改、或整改后仍未符合规范要求的,泉港分公司有权中止合约,另选经营者。
六、被选中的经营者权益及义务
1、房租缴纳:按一个月收取房租押金,由县分公司办公室负责收取。每月1号前按终评房租100%缴纳。未及时缴纳房租的,按如下流程处理: ①超过约定时间1个月不缴纳:区县办公室向相关代理商出具正式催缴公函,并明确缴纳房租的最后期限;
②上述期限到期后仍拒不缴纳房租的,暂停该代理商佣金结算,直至完成房租缴纳为止;③如代理商持续拖欠不缴超过3个月,停止该渠道受理工号,并将其纳入清退范围;同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收。
2、经营期内水电费用、物业费用均由代理商承担。电费以独立电表度数为准,电费计算单价以双方谈判价格为准,原则上每度电应不低于我司缴纳给国家电网的单价;分局营业厅有安装水表的按实收取,未装独立水表按1吨/月/人收取,水费计算单价为3.4元/吨(其中水费2元/吨+排污费1.4元/吨),合同期一次性缴纳。(如收费标准有变动的,以最新为准)。
3、经营者自行承担人员工资等运行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工商管理费、税收等费用;自行负责运营过程中相关安全责任。
4、协议签订合作年限:原则上经营期限1年,根据文件规定,统一至6月30日,即中标时间起—2022年6月30日。根据《关于优化2020年自有厅引商入店及外包管理办法的通知》,现有代理商合作期满,在合作期内业务发展积分完成率超80%,且月均经营评价得分≥90分(其中社区店85分),且在合作期内履约情况良好(即未出现不诚信经营、违规经营、严重越级服务投诉或资料泄密等红黄牌问题,且销售组织有序、服从统一管理)的,合作可顺延一年,重新与代理商签订新的合作协议,协议中关于房屋租金、销量目标、资源置换等条款应参照当前效益前评要求,进行重新测算、确认。
5、业务合作保证金:入驻商需缴纳业务合作保证金,用于保证进驻承包运营遵守相关合同协议的各项规则,合法经营。市级代理商由市渠道部统一归集收取。
6、门店置换:峰尾营业厅实行店面置换,即需于入驻起6个月内(以签约时间起算)于泉港区内新建至少1家专营店,竞标前6个月内新增专营店可以作为置换店。若网点三年内重复中标,前一合同期置换店可继续作为本期置换店,无需缴纳置换门店保证金。新建门店营业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置换店门店销量(积分)不低于590分。
代理商若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未按协议约定履行资源置换要求,需对代理商予以清退,同时要求过渡期内继续配合经营,否则不予退还置换店的保证金,过渡期不超过2个月。
置换店连续3个月0销量或连续6个月低于任务量,需对代理商予以清退,不予退还置换店的业务保证金。如是连锁商统交业务保证金,按2万/置换店扣罚业务保证金。
置换店按专营店补贴体系给予房租支撑费,同时要求置换店按专营店补贴协议时限至少合作3年,经营未满3年,需按一次性渠道支撑费总额收取违约金。
竞标流程
1、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从2021年4月23日起,截止4月27日20:00前。请竞标者按驻厅商竞标规则(附件1)填写应标书,并附竞标网点运营规划书及相关要求资料以信封密封报送的方式(须在信封上注明所要竞标的网点名称和代理商),报送泉港分公司销售及渠道拓展部,具体地址为:泉港区山腰街道锦绣街电信大楼五楼,联系人:小陈,联系电话:059587771018,逾期视为弃权。
2、面试、公示事宜
竞标者的资格审查于竞标报名完成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竞标小组于资格审查后在泉港电信大楼八楼会议室开启竞标书,同时组织面试,具体开标及面试时间确定后另行正式通知,竞标结果公示于面试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发布。
3、保证金缴纳事宜
中标代理商在竞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标准分别缴纳房租保证金、业务合作保证金、置换保证金,汇款至公司账户,汇款说明备注“2021年**厅房租保证金”,“2021年**厅业务合作保证金”,“2021年**厅置换保证金”,由责任运营督导将银行汇款凭证上交至泉港分公司销售及渠道拓展部小陈处审核后交由泉港分公司办公室/财务部确认存档,并于生效后一个月内签订正式合同。(市级代理商的业务合作保证金由市渠道部统一归集收取。)逾期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的视为竞标弃权,由公司从另外竞标参与者得分高低顺序选择。如缴纳保证金后中标方又因故拒绝签订合同,则扣除50%保证金并由竞标得分第二顺位者递补。
汇款银行及账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泉港市支行
账户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泉港分公司
账号:35001656707050001788
竞标说明
1、竞标方式采取竞标者书面投标(暗标),由竞标评审小组(由市公司销渠部、泉港分公司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组织开标、计分、认定的模式。
2、竞标规则
(1)如果报名三家及以上,根据竞标代理商填写的竞标标书,结合代理商运营竞标内容、评委得分、服务评价等三项进行评定,由最终得分最高的代理商中标。
(2)报名不足三家且竞标商符合竞标要求的情况下:
若参与竞标者为2家,则根据应标考核评分结果择高分者入驻;
若参与竞标者仅1家,则与应标商协商谈判,明确业务考核条件后进驻;
(3)若首次竞标过程中竞标商均不符合竞标要求或无人应标导致流标的情况下,则按流标处理,将直接启动第二次招商竞标。
3、竞标结果公示三天,若无异议,则竞标结果生效并于生效后一个月内签订正式合同。
4、如遇上级部门政策调整,代理商必须配合签订补充协议按最新要求执行。
5、该竞标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电信泉港分公司所有。
附件1:公开比选承包书
附件2:代理商月度经营评价表
附件3:代理商红黄牌规则
泉港销售及渠道拓展部
2021年4月 23日
附件1: 公开比选竞标书
XXXXXX(外包厅)公开比选竞标书 | ||||||
项目 | 权重 | 指标及统计说明 | 备注 | 得分 | ||
存量专营店开设得分 | 20 | (1) 存量网点加分:按门店月均积分*0.0002;按移动+宽月均销量(部)大于30,按1家额外加1分。自有厅和进驻期内的置换网点不得当做存量网点。有效存量专营店的口径为半年以前新开的,月均发展积分590分及以上的专营店;封顶12分 (2) 强商加分:全国连锁商8分;省级连锁5分;市级核心代理商3分; (3) 以上两种积分方式累加,封顶20分。 | 全县分范围 | | ||
业务发展积分 | 50 | 标的值为代理商入驻团队的发展积分(单位:分),投标值低于标的值为废标,投标值最接近或等于平均值的得满分50分,根据偏离幅度绝对值排名依次得45、40、35、30、25、20、15、10、5、0,最低得0分。 | 代理商填写 | 标的 | 投标值 | 得分 |
| | | ||||
置换门店 | \ | 置换门店一家,要求开店范围 泉港范围内 ,门店面积经营不低于 35m2 。 竞标时对应商圈级别及位置,新增省级及以上核心商圈,地市级核心商圈,县乡级核心商圈和非核心商圈分别收取5万、4 万3万和 1万保证金,未得标者及时退还。中标者若六个月内未开业,原则上保证金不退还。六个月内开业,退还全额押金。 | \ | |||
另增加置换网点 | 10 | 新增省级及以上核心商圈,地市级核心商圈,县乡级核心商圈和非核心商圈有效存量专营店分别加5、4、3和1分(外包厅不得分,置换押金分别5、4、3、1万),跨县区置换加分值减半。置换门店加分不超过10分。 | 代理商填写 | 得分 | ||
| ||||||
评分 | 20 | 根据竞标网点运营规划书的有效性及可行性评分和现场面试评分。 | 县(市公司)统计 | 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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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评价 | 扣分(封顶10分) | 代理商服务加扣分根据《2021年实体渠道服务综合评价办法及实施方案》文件考核规则进行核算。代理商加权得分=代理商所有门店得分之和÷代理商的门店数。 | 全县分范围 | 扣分(分) | ||
|
注:若代理商所填写的竞标值低于标底值,则该标书作废。
投标人声明:本人已经知晓并自愿执行《关于2021年泉港分公司峰尾营业厅等两家营业厅公开比选的通知》的各项条款。本人承诺所填写和提供的资料信息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因本人所填写和提供的资料存在错误、不完整、虚假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签字(盖章): 投标人营业执照号码:
附件2:
社区店月度评价表 | ||
类别 | 指标 | 计算规则 |
一、业务收入(30分) | 1.收入目标完成率(30分) | ①收入目标完成率得分=15*片区收入累计时序完成率+15*片区收入当月目标完成率 |
②收入口径:分局直管落入片区的码号收入-单产品天翼收入(客经划配单产品规则)-校园宽带收入-纯接入宽带收入,包括下沉到片区的商客同产品口径收入,以上收入为应收收入分 | ||
③得分封顶36,最低0分 | ||
2.码号欠费率(加扣分) | ①码号欠费加扣分规则:完成地市码号欠费率目标值不扣分,每高于目标值0.1个百分点扣0.2分,每低于目标值0.1个百分点加0.2分,加扣分封顶4分 | |
②码号欠费率口径:码号欠费/码号收入 | ||
二、客户经营(30分) | 3.宽带渗透率提升(10分) | ①宽带渗透率提升得分=5*片区宽带累计渗透率提升时序完成率+5*片区宽带当月渗透率提升目标完成率 |
②宽带渗透率口径:(片区内分支局直管有线宽带,剔除校园、纯接入,含下沉到片区的商客同口径有线宽带)/住户数 | ||
③得分封顶12分,最低0分 | ||
4.融合经营(10分) | ①融合率提升得分=3*片区融合率当月提升目标完成率,封顶3.6分 | |
②融合天翼用户新增完成率得分=3*包片门店融合天翼用户当月新增目标完成率,得分封顶3.6分 | ||
③智家业务净增完成率得分=4*片区智家业务当月净增目标完成率,得分封顶4.8分 | ||
④融合率口径:融合套餐用户/宽带用户,融合套餐含公众融合套餐及商务领航套餐 融合天翼用户口径:指包片门店所发展的与宽带用户同产权天翼用户数 | ||
5.包片门店积分完成率(10分) | ①包片门店积分完成率得分=10*当月包片门店积分完成值/目标值 | |
②积分完成值口径:以佣金系统数据为准 | ||
③得分封顶12分,最低0分 | ||
三、客户服务(20分) | 6.当当慢服务(15分) | ①故障修复及时率得分=5*故障修复及时率,得分封顶5分 |
②转移机及时率得分=5*装移机及时率,得分封顶5分 | ||
③装移机满意率得分=5*装移机满意率,得分封顶5分 | ||
7.宽带离网率(5分) | ①宽带月均离网率=N个月累计离网量/((去年年底宽带计费量+统计当月的宽带计费量)/2)/N月 | |
②宽带离网率得分规则:完成宽带月均离网率目标值不扣分,每高于目标值0.1个百分点扣0.2分,每低于目标值0.1个百分点加0.2分,得分封顶6分,最低0分 | ||
四、片区营销组织(20分) | 8.片区营销活动场次及质量(10分) | ①片区营销活动场次得分=5*当月片区已执行的真实活动场次/3,封顶5分 |
②片区营销活动质量得分=5*当月片区已执行的真实有效活动场次/当月片区已执行的真实活动场次,封顶5分,当月片区已执行的真实活动场次为0的,该项得分为0 | ||
9.精准营销执行质量(10分) | ①精准营销得分=10*承包助手当月精准营销工单执行量/300,封顶10分 | |
合计得分 | 100分 | |
红黄牌考核规则:(1)合作期间,连续3个月积分完成率低于80%,给予黄牌警告,市/区县公司给予帮扶,督促整改。(2)合作期间,连续3个月积分完成率低于60%,给予红牌警告;连续得到2次黄牌的,升级为红牌警告。限期3个月整改,整改期满无法将月度积分完成率提升至80%以上的,直接清退,重新组织招商。(3)上述标准为最低管控标准,除以上积分完成率不达标情况,如出现不诚信经营、严重越级服务投诉或违反用户信息安全等严重问题,可一票否决,直接与该驻店商提前终止合作。 各市(区县)销售及渠道部应明确本地执行规范,并指导区县严格 | ||
附件3:
代理商红黄牌规则
代理商出现严重违规行为,除了经济处罚,还将根据情况得到红黄牌,规则如下:
违规行为 | 红黄牌规则 |
经营过程中欺骗、误导消费者或拒不提供发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因服务质量问题被媒体曝光 | 出现一次得黄牌一张,3个月内出现两次得红牌,从该厅清退 |
未经电信公司允许在自有营业厅内销售、摆放非电信网络下的产品、业务、终端或其他业务 | 出现一次得红牌,从该厅清退 |
不能保证营业厅主推终端供应,一个月内出现缺货(缺货时间大于24小时)超过2次,影响营业厅销售 | 缺货2次得黄牌一张,连续3个月得黄牌,从该厅清退 |
不按事先约定的方案及时足额提供终端销售提成或不缴纳租金 | 出现一次得黄牌一张,得两张黄牌得红牌,从该厅清退 |
泄露电信公司保密资料或客户资料 | 出现一次得黄牌一次,涉及的个人直接清退,代理商协议期内出现两次得红牌,从所有进代理清退 |
因不诚信经营、违规经营、严重越级服务投诉或资料泄密等重大经营问题 | 出现一次得黄牌一张,得两张黄牌得红牌,从该厅清退 |
未按时缴纳房租、水电等 | 由办公室考核,一年内累计出现3次得黄牌,累计出现5次得红牌,从该厅清退 |
对于发生以上情况之一,可以对代理商亮红黄牌,或将该代理商从该营业厅进行清退。因严重违规行为,导致发生群体投诉事件、恶意套取佣金事件、信息安全事件等被市级分公司严重处罚的代理商两年内不能再次申请入围代理商。
将代理商销售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红黄牌管理。对连续销量不达标且整改不到位的代理商予以清退。具体如下:
(1)合作期间,连续3个月销量目标完成率低于80%,给予黄牌警告。
(2)合作期间,连续3个月销量目标完成率低于60%,给予红牌警告;连续得到2次黄牌的,升级为红牌警告。限期3个月整改,整改期满无法将销量提升至完成率80%及以上的,予以清退。
说明:上述标准为最低管控标准,如代理商签订年度考核目标的,应按月折算进行评价、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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