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职业教育示范提升项目
融资咨询服务机构公开比选公告
因公司计划实施的江油市职业教育示范提升项目需要,依据公司管理制度,决定以公开比选方式确定该项目融资咨询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工程概况:
项目总投资约48000.00万元,包括新建校园及配套实施,总建筑面积为 30652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7586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066 平方米。包含实验楼、行政楼、教学楼、图书馆、阶梯教室、食堂、室内体育馆、学生宿舍、艺术教室、架空活动空间、地下室、运动场及相关配套设施。收购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并进行提升改造,新建实训大楼9000 平方米。
二、比选人:江油鸿飞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三、工作内容及最高限价:
供应商负责完成“江油市职业教育示范提升项目融资咨询服务” 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1、政策性银行融资政策解读与指导;
乙方熟悉和掌握最新的政府融资相关政策,主要是政策性银行对于政府平台的政策,研究重要的文件精神,向甲方进行传达和指导。
2、融资方案筹划及设计;
乙方准确把握政策性银行的审批流程和贷款项目准入条件,综合考虑国家产业政策、甲方地区资源优势、项目承贷主体、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多个方面因素,筹划及设计合理的项目融资方案。
3、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乙方对甲方确定的建设项目,进行可研报告的编写,考虑可研编制与项目实施期间的物价、融资成本变动等因素的影响,重点把握项目总投资的合理性,结合类似项目情况,逐项分析总投资的结构、构成等,并协助采购人报送银行审批。
4、项目综合咨询服务;
为甲方提供综合咨询服务,在整个服务流程中,可能会涉及资产评估、报表审计、专项审计、验资等各项鉴证工作,由乙方协助甲方完成。
5、协助甲方完善项目申贷管理;协助甲方编制申贷文件。
6、提交的成果应符合并达到国家有关规定及银行要求。
7、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2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须根据自身实力结合市场情况合理报价。
四、比选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公开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比选人根据比选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不接受联合体单位。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融资咨询服务机构的比选且符合上述“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请于2023年2月22日12:00时前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鲜章)到比选人指定的地点江油鸿飞教育投资有限公司205室报名。
六、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应于2023年2月22日14:00时递交于江油鸿飞教育投资有限公司205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未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接收。比选申请文件份数为一正本、二副本,副本应是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七、比选时间
2023年2月22日14:00时开始,在江油鸿飞教育投资有限公司504会议室公开比选。届时邀请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未按时到场的视为主动放弃。
八、中选人确定方式
本项目融资咨询服务机构比选采用综合评审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按照比选文件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第一中选候选人确定为中选人。若比选申请人报名少于3家,比选人将重新组织比选。
九、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江油鸿飞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油市中坝镇涪江路中段657号205办公室
联 系 人:谷老师
联系电话:18009054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