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及银川客运段客车视频监控 系统补充完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0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txcl2402001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程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06
公告正文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及银川客运段客车视频监控 系统补充完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LTXCL24020011)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及银川客运段客车视频监控 系统补充完善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兰州及银川客运段客车视频监控系统(移动视频监控仪、磁盘矩阵、专用电池、专用内存卡)补充完善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中标后必须开具国家规定适用税率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
(3)投标单位需按用户需求书要求参加样机测试。其它资质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2月26日 15:45至2024年3月2日 18: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兰州及银川客运段客车视频监控系统(移动视频监控仪、磁盘矩阵、专用电池、专用内存卡)补充完善包件:1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线上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6日 08:3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线下递交:

5.3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6日 08:30,地点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东路383号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东路383号

邮   编: 730000

联 系 人:程工、谭工

电   话: 0931-4921295、0931-4920364

传   真: /

电子邮件:lzgg1234@yeah.net

网   址: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兰州民主西路支行

账   号: 2703002329200113262

 

8.其他

8.1报价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8.1.1电子版报价文件(不含报价文件)(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0M,如大于200M的文件请压缩后上传)通过兰州局集团公司采购资料投递系统(http://61.178.243.183:8001/tbzlbs/page/gys_register/gys_login.jsp)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截至报价截止时间,系统报价通道将关闭,因报价人原因未及时完成电子报价文件上传的,报价将被拒绝。具体操作方法见《采购资料投递系统操作手册》。
电子版报价文件须在开标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通过兰州局集团公司采购资料投递系统(http://61.178.243.183:8001/tbzlbs/page/gys_register/gys_login.jsp)递交,未按时上传视为未响应,报价将被拒绝。(为保证报价的唯一性,报价文件只能上传一次,不能对已上传的报价文件进行撤回、修改。)
注:如参与多个包件,可将所有包件的响应内容做在一个报价文件内,上传时按项目上传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分包件进行报价,分包件进行上传。
 8.1.2递交的纸质版报价文件(不含谈判报价),需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邮寄或送达至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8.2如项目须缴纳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与标书费必须分开交纳,交纳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或银行转帐。标书费、保证金、中标服务费从报价人基本银行账户汇入集团公司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所(核算二部)
银行账号:270300232920011326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兰州民主西路支行
(汇款时请注明用途和项目编号,不接受其它交款方式及个人汇款)
8.3 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报价人如放弃报价的,须在开启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通知采购人,出具放弃报价响应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lzgg1234@yeah.net,并致电项目联系人进行确认,否则将按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有关规定予以评价。
8.4本项目若需提供样品,报价人应将样品密封包装,与报价文件一同递交,密封包装上应加写“样品”字样,并在包装封面加盖密封章,同时标明报价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名称、包件号。成交供应商的样品不予退还,未成交供应商请于评审工作结束后30日内取回样品,逾期未取回的样品招标人将自行处理。
8.5 注册供应商等如遇问题,请咨询国铁采购平台在线客服,咨询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至18:00时)。
8.6国铁采购平台拟采用会员制,请供应商关注国铁采购平台发布的会员制相关公告,避免因未按照要求操作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参与,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7监督电话
兰州局集团公司物资部采购管理科  电话、传真:0931-4925758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质监部  电话:0931-4922155   传真:0931-4921448  邮箱:lzjzjb321@163.com
附件1:包件明细表
附件2:用户需求书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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