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凌海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标段(设备采购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312.3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4/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21070090472166001
预算金额312.35万元
招标联系人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泰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张广祥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锦州泰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凌海市农业项目管理办公室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2023年凌海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标段(设备采购工程)(招标代码:2024210700904721660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于20240422日在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评标地点)评标结束,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计划工期以及评标情况

排序

名称

投标报价(元)

质量标准

计划工期

评标情况(得分)

第一名

辽宁鼎圣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123562.53

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213日历天(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93.80

第二名

锦州齐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115395.25

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213日历天(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87.00

第三名

辽宁铭岭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125535.50

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213日历天(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81.40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辽宁鼎圣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锦州齐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铭岭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

张广祥

孙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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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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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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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辽宁鼎圣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锦州齐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铭岭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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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6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首先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对招标人答复后仍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相关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

五、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人:凌海市农业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金先生

 话:0416-8109126

六、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咨询单位:锦州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联系人:李俊

联系电话:0416-2120872/73

传真:0416-2120873

2024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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