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张家口市万全区第二医院(张家口市万全区医院高新分院)新建工程(二期)施工石家庄分公司张家口市万全区第二医院(张家口市万全区医院高新分院)新建工程(二期)施工项目吊车租赁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4/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石家庄分公司张家口市万全区第二医院(张家口市万全区医院高新分院)新建工程(二期)施工项目吊车租赁公告
编号
EB20240419004
公告日期
2024-04-19
截止日期
2024-04-24
招标类型
设备租赁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报价方式
普通投标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每月20日确认结算金额后两个月内支付当次租赁结算额的70%。剩余30%的租赁费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预计2027年4月)支付。
正文
吊车租赁招标文件
单位名称: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张家口市万全区第二医院(张家口市万全区医院高新分院)新建工程(二期)施工
招标编号:JXZB-202404-00098
联系人:李伟业
电 话:18032315326
发标时间:2024年 04月 19日
招标文件
第一条: 工程概况
- 工程名称:张家口市万全区第二医院(张家口市万全区医院高新分院)新建工程(二期)施工
2.工程地点:张家口市万全区西豪丽景经九路西
3.建设单位:张家口市万全医院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建筑面积:59097.99㎡
第二条: 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 。
2、招标内容:张家口市万全区第二医院(张家口市万全区医院高新分院)新建工程(二期)施工项目吊车设备租赁。
3、质量要求:
《汽车起重机》JB9738-2019。
特种设备型号、生产厂家、出产日期、剩余使用期限等。
其他质量要求:符合图纸设计要求。
4、交货地点:张家口市万全区西豪丽景经九路西,张家口市万全区第二医院二期施工工地。
5、计划租赁期:2024年5月1日-2027年3月31日。
6、交货日期:以项目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3天通知中标单位。
第三条: 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须为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采供应商名录》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入围《集采供应商名录》;
2、投标人为设备生产商或供应商;
3、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包含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内容等;
4、经销商的企业应能及时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有合法有效的机械设备资质等证明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 报价要求
1、报价模式:租赁费为含税固定单价(元/台班),台班为每台每天10个小时。增值税率为13%。
2、厂家要求:中联、三一重工等(河北建设集团明令禁止的品牌除外)。
3、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运费、装卸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费用。
4、本次招标预设备明细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税率 |
1 | 自卸吊车 | 台班 | 250 | 13% | |||
2 | 吊车 | 25t | 台班 | 50 | 13% | ||
3 | 吊车 | 50t | 台班 | 100 | 13% | ||
合计 | 13% |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合理最低价。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设备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设备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将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由乙方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设备检测合格后,甲方应当组织完成相关各方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当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设备启用通知单,乙方按照书面的设备启用通知单开始计算设备服务费(计租日期已甲方通知为准)。
3、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设备检测产生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需安监站审批的所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使用登记等全部由乙方负责办理,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综合单价内,后期不做任何调整)。我方仅配合乙方提供的资料方案盖章。
4、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结算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转账。
2、支付时间:甲乙双方每月20日确认结算金额后两个月内支付当次租赁结算额的70%。剩余30%的租赁费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预计2027年4月)支付。
3、发票提供及涉税约定
3.1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和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合法有效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2乙方不及时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3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须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3.4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第七条: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4日11:00
开标时间:2024年4月24日13:00
第九条: 其它
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采管理部。
2、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对投标方的要求
(1) 运输车辆尾气排放符合省、直辖市环保部门要求;
(2) 出场车辆整洁,车况保持良好;
(3) 投标方应严格遵守招标方施工场区内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4) 车辆和人员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车辆和人员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律由投标方负责;
3、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须由招、投标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到招标方人民法院起诉。
工期要求
符合甲方的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甲方的要求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的标准及规范
技术要求
符合国家的标准及规范
其他要求
无
备注
无 设备招标明细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租期单位 | 租期 | 交货日期 | 技术指标 | 厂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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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卸吊车 | 8t | 辆 | 1.00 | 台班 | 250.00 | 2024-05-01 | |||
吊车 | 25t | 辆 | 1.00 | 台班 | 50.00 | 2024-05-01 | |||
吊车 | 50t | 辆 | 1.00 | 台班 | 100.00 | 2024-05-01 |
标题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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