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全自动洗车设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5/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at186030302675
预算金额16.9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飞0551-63735914
中标公司烟台速顺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24AT186030302675(招标文件编号:24AT186030302675)
二、项目名称:安徽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全自动洗车设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烟台速顺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芝罘区三道兴隆街13号
中标(成交)金额:16.9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冬冬、何宁、丁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5月11日15时00分
2.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0551-63735914,电子邮箱:fzhang@ahbidding.com。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环湖东路568号
联系方式:卢警官;0551-65321888-5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208室
联系方式:张工/陈工,0551-63735914/59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陈工
电 话: 0551-63735914/5950
二、项目名称:安徽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全自动洗车设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烟台速顺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芝罘区三道兴隆街13号
中标(成交)金额:16.9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烟台速顺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全自动洗车龙门机及配套设施 | 太平洋 | TPY-L504 | 1套 | 169800.00元/套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冬冬、何宁、丁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5月11日15时00分
2.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0551-63735914,电子邮箱:fzhang@ahbidding.com。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环湖东路568号
联系方式:卢警官;0551-65321888-5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208室
联系方式:张工/陈工,0551-63735914/59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陈工
电 话: 0551-63735914/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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