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宁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乙方:厦门合顺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00]FJSHYZB[CS]2019007的宁德中心城区交通热熔标线施划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B99 | 其他建筑工程 | 宁德中心城区交通热熔标线施划项目 | 1 | 次 | 国内 | 778000 | 778000 | 合顺 | 符合响应文件要求 | 无 | ||||
合计: | 7780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柒万捌仟元整(¥778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2天内开始施工,完工期20个日历日。;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中心城区道路(宁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响应情况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乙方所选的材料和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标准与规范的相应规定及要求。若无国家标准,采用企业、行业标准的,必须提供企业、行业标准文本,并严格执行。6.1.2验收标准: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合同、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有关国家的质量标准规定并提供第三方材料抽样检测报告合格证明书。施工使用的热熔型标线涂料抽样检测由乙方送检,甲方代表全程监督,所有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6.1.3验收方法:乙方在工程完工后,10天内应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供完整的验收申请材料(含第三方检测报告),申请材料经甲方审核合格后,甲方在15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后15日内出具验收结论或整改意见,逾期未验收或未出具验收结论和整改意见,便自动确定为验收申请已被认可。若验收结论为不合格,乙方应在3个日历日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次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应按照验收质量、标准等相关要求择机进行再次验收。6.1.4因乙方所供货物质量问题或施工不当所造成的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6.1.5若两次验收均不合格,甲方将有权无限期延迟项目验收时间,延长期限视情而定。6.1.6施工前,若甲方提出主要施工材料在进场前应出具产品合格文件、检测报告(含材料抽样检测报告),乙方及时提供并经甲方审核后方可使用于施工,其性能及技术指标应达到相关参数要求。甲方有权对在施工过程中随机抽样材料以及工程质量要求进行第三方检测。若检测不合格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相关责任。6.1.7在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材料、工程质量不超过三次检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0 | 签订合同后1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 |
2 | 65 | 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65%。 |
3 | 5 | 质保一年后1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施工合同在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所有款项后失效。。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所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整改,如果乙方拒绝整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的热熔型交通标线抽样送第三方有资质的质量检测部门检测,若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产品,如乙方拒绝更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0.2乙方逾期完工,乙方应向甲方每日赔付合同款3‰的违约金。乙方逾期30日不能完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0.3乙方在工程完工后,10天内应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供完整的验收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经甲方审核合格后,甲方在15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后15日内出具验收结论或整改意见,逾期未验收或未出具验收结论和整改意见,便自动确定为验收申请已被认可。若验收结论为不合格,乙方应在3个日历日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次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应按照验收质量、标准等相关要求择机进行再次验收。如果3个日历内无法整改完毕或再次验收结论仍为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0.4乙方在质保期内遵守合同规定售后服务,否则,甲方有权扣除其全部或部分质保金。10.5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下达施工任务的通知后,必须在4小时内赶到甲方指定地点接受任务,12小时开始进场施工。如有违约,每次乙方应向甲方赔付合同款3‰的违约金。10.6乙方在施工任务完成结束后,在质保期间,要对本合同期内施划的标线进行不定期巡查,对于施划的交通标线,在质量保证期内,若发现破损应立即进行修复。若未及时修复,经甲方检查,每发现一处未修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48小时内予以修复。48小时内未能修复的,甲方有权罚款乙方500元,10日历日内未能修复的,乙方应向甲方赔付合同款3‰的违约金。10.7施工人员在项目施工期间,必须选择交通流量较小时段进行,必须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做好围挡,施工人员必须穿统一服装和反光背心,并在施工现场放置足够数量的反光锥和施工提示牌,同时保证道路通行;若不按规定施工,每发现一次,甲方有权对乙方罚款500元,经甲方检查后乙方仍不整改的,甲方第二次有权对乙方罚款3000元。经检查5次(含)以上不按规定施工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罚款10000元,由此造成的所有安全问题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六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宁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乙方: | 厦门合顺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住所: | 蕉城南路88号 | 住所: | 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2370号金山财富广场5号楼504室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刘萍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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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0593-2539822 |
联系方法: | 13306042458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柏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83500120540000026 |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