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鹿山加压站供电线路迁改设计项目(第三次)比选邀请书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鹿山加压站供电线路迁改设计项目(第三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鹿山加压站学成路。
2.2设计服务内容
中央公园学成道路修建项目规划区域恰好位于我司鹿山加压站供电专线的正上方,道路建设影响鹿山加压站的供电安全。为此,我司决定对该段专用供电线路进行迁改。本次受影响的供电线路包括 10kV 白水 I 线及白水II 线,单回长度约300米,新的电缆迁改路径约485米(以实际勘察为准)。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 (含估算)、可研、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期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报批等工作。
2.3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合同等。(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4最高投标限价:设计费固定费率不高于5.5%。
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费率的方式报价。报价费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如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报价中,取费率超过5.5%及填写金额报价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注:投标人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填写取费率,如取费率为5%,则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填写5;如取费率为5.5%,则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填写5.5,最多保留2位小数(可忽略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显示的报价单位)
实际报价以投标函正文中完整报价为准。
2.5投标报价包含以下内容:
详见比选文件。
2.5中标: 在满足服务要求基础上,报价最低方为中标供应商。
2.6设计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设计成果和预算。
2.7付款要求:审核通过后支付全部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编制能力。
3.3 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的10kV电缆工程设计业绩证明5份。(提供合同)
3.4信用承诺:
①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②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③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以上承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若投标人违反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后附“供应商负面清单”进行评审)。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设计服务要求
详见比选文件。
5、成果提供
5.1各项目成果资料提交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蓝图8份,白图4份,纸版报告6份,电子资料(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等)光盘2份。
5.2各项目成果资料提交时间
设计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设计成果,10个工作日内提交预算编制成果。
6、 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4年10月15日10点00分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上下载邀请比选文件电子版,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定标。投标人需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7、 投标文件的上传及截止时间
7.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10点00分
7.2 逾期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比选邀请书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悦来镇悦来水厂
报价联系人:陈静思 电 话:67585971
项目联系人:张宜 电 话:15922811391
10、附件
10.1、报价函
10.2、响应表及其它
10.3、承诺函(无不良记录承诺函)
10.4、供应商负面清单
10.5、设计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