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度储备土地遥感影像变化监测项目-2024年度储备土地遥感影像变化监测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98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8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东华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静怡1832165501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0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4年度储备土地遥感影像变化监测项目-2024年度储备土地遥感影像变化监测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磋商邀请

上海东华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临港新片区规划土地事务中心委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4年度储备土地遥感影像变化监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度储备土地遥感影像变化监测项目

2、项目编号:[招标代理]20240125259

3、项目内容: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储备土地后续管理办法》,为确保储备土地后续管理"守得住、管得好、拿得出",做到储备土地安全、完整、可控,需通过开展储备土地利用现状的季度影像监测,对2024年储备土地范围进行利用现状判读与变化分析,进行截图取证,把锁定地块的现状地形地貌影像纳入"一网统管"信息数据平台,分析比对储备土地现场变化图斑影像,并按季度及年度出具专业分析监测报告,最终出具报告。(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期限一年,20240330日至20250329日。

6、项目总预算:980000.00元(人民币)

7、最高限价:882000.00元(人民币)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1)供应商近三年内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2)曾承租过临港地区储备土地或参与临港地区储备土地后续管理,在出租人或委托人要求归还时拒不履行交还土地义务,或以其它理由故意拖延、阻挠、影响临港地区建设项目施工进展的。(供应商提供没有此情形的承诺函)

3)曾经在受托管理或承租的临港地区储备土地上发生过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法经营、违法排污、违法居住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供应商提供没有此情形的承诺函)

4)具备测绘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摄影测量和遥感专业。

5)本次采购不接受转包、分包,也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01301700202402061700 (现场报名时间:北京时间9:30-1100133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西二路800409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采购代理公司现场领购

磋商文件售价:600/包件(需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西二路800305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0218日 下午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西二路800305

磋商时间:20240218日 下午1400

四、其它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所需的报名材料:

1) 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是“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资质证明文件

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及法人章、被授权人签字。原件验看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磋商所需携带材料:

1) 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签字盖章版1份(光盘或U盘)并密封;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 空白的磋商报价表(最终)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相关法律法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hggzy.com/)”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临港新片区规划土地事务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老师 021-68283773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东华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静怡 18321655018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西二路8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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