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ryczfcg-2024-0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793-8440733
招标代理机构上饶市裕晨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18379534446
公告正文
广信区民政局购买分散供养特困人 员探视巡访智慧化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广信区民政局购买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探视 巡访智慧化服务 项目编号: SRYCZFCG-2024-003# 甲方(采购单位):上饶市广信区民政局 乙方(服务单位):江西佰佰乐养老产业有限公司签署日期:2024 年 8 月 14 日 1 甲方(采购单位): 上饶市广信区民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60921014772220K 地址: 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旭日街道七六路 16 号 电话: 0793-8440733 乙方(服务单位):江西佰佰乐养老产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06MA3AF2WY0C 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一路 866 号青花东岸商务中心 A 栋 806 室 电话: 18379534446 受上饶市广信区民政局的委托,上饶市裕晨工程项目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就广信区民政局 购买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探视巡访智慧化服务进行电子化公 开招标采购活动。于 2024 年 08 月 06 日经评审小组和采购 人确认,江西佰佰乐养老产业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自 愿、有偿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目标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国 家、省、市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提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服 务水平的有关政策为依据,以充分满足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2 服务需求为目标,坚持公平公正、专业化、市场化运作的 原则,积极推行政府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购买社会化服 务,切实提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质量,补齐社会救助 体系短板。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 1830 名分散供养特困自理人员的探视巡访和照 料护理服务。 三、服务内容 为分散特困自理人员提供探视巡访、协助照护服务。根据《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 料服务指引的通知》(赣民发<2020>1 号)文,结合工作实 际,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实体探视服务:为分散供养特困自理人员,每月 提供一次上门巡访服务,内容包括“一问二看三查四服 务”,“一问”详细询问具体需求;“二看”为看政策落 实情况,看精神面貌;“三查”为查饮食安全、查用电安 全、查居住环境;“四服务”为理发服务、生活整理服 务、安全知识宣讲服务、精神慰藉服务。 (2)线上问候服务:为分散供养特困自理人员,根据 对象实际需要,每月提供三次的电话或视频连线等方式的 巡访问候,服务对象无联系方式的,通过邻居/亲属/村干 部进行电话了解,掌握他们的具体需求,了解他们的身体 3 状况,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村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 处),并每月汇总报民政局相关股室。 服务清单详见附件《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选项 内容清单》。 四、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即 2024 年 8 月 14 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15 日止。 五、服务费核算标准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本合同服务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 壹拾玖万元整(¥ 2190000.00 元)。该价格为总包价,包 含完成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且不限于:人工费、交通 费、通讯费、保险费、各项税费、咨询费、管理费、采购 代理服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2.付款方式:乙方凭相关凭据(分散特困自理人员数名 单、发票等)进行结算,结算周期为该自然月的第 1 日至当 月最后 1 日止,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将符合法律法规及 甲方财务制度要求的发票、相关凭据及其他报账材料交至 甲方处,甲方在收到上述材料并确认无误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 付,否则甲方有权暂不付款且不承担任何款项逾期支付责 任。全自理分散特困人员人数发生调整的,则按实际人数 付款。 费用标准:根据《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分散 4 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指引的通知》(赣民发<2020>1 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24 年民生实事安排方案的 通知》(赣府发„2024‟4 号)文件要求,特困全自理人员 护理补贴不低于同期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特困人 员护理专项资金安排。目前按 100 元每人每月标准测算,如 遇我省民生政策提标调整,则按新标准支付,并适当增加 服务内容。本项费用按目前我区分散特困自理人员数量 1830 人测算,具体费用按照每月实际分散特困自理人员实 际数量结算。 3.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 乙方账号:633327003 账户名称:江西佰佰乐养老产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北京东路 支行 4.为保障服务费用税收在当地缴纳,乙方需配合成立 上饶分公司并由乙方的上饶分公司开具发票进行项目费用 结算。 六、服务要求 1.乙方具有探视巡访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并对甲方开 放,以备甲方监督、考核、验收;系统上须保存电话、上 门访视的影像、照片及书面记录等原始材料供甲方查验。访视期间发现异常应及时通知乡镇有关人员和甲方,并根 5 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应急处臵措施。 2.乙方提供探视巡访、协助照护服务,应当按照尽心 尽责,真诚沟通,态度友好,服务到位,服务全面,服务 满意的标准提供服务。不得出现虐待或变相虐待服务对 象,不得走过场不办事。 3.乙方使用的探视巡访信息系统需保证对象的个人信 息安全。 4.乙方具有服务总结及提升能力或新闻媒体资源,为 本项目总结经验做法作宣传。 5.乙方每月提供乡镇验收签字台账作为请款材料给到 甲方。 七、绩效考核方法及标准 1.具体考核方法:随机抽取不低于 2%的服务对象,通 过查看服务系统记录或乙方提供给甲方备存的服务记录的 纸质资料,查看乙方是否按采购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履约。同时,采取电话或上户访问的方式听取所抽查服务对象对 乙方服务的评价是否满意。 2.考核标准:被抽查对象中经核实当年度内发现乙方 工作人员从未上过户的且没有进行电话慰问的按 1200 元/户 扣除乙方服务费用,因长期居住在外地,或多次联系不上 的对象除外。当年度内所抽查服务对象中满意度人数达到 90%以上。 6 3.特殊情况服务方式:针对在辖区外居住的分散供养 特困人员进行线上慰问服务或节日物资慰问;针对在精神 病院/医院的对象,进行线上慰问,联系亲属了解状况,有 需求的及时上报;针对上户服务不在家的对象,通过邻居 和村干部了解其生活状况,同时进行线上慰问服务;针对 联系不上的对象及时反馈至民政局;针对没有联系方式、 无法接通(如聋哑对象)或者经常不接电话的特困对象通 过邻居、村干部和亲属了解其生活状况。特殊情况的对象 按照以上方式处理可以正常结算费用。 八、双方权利与责任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照料服务工作的相关需要,每月 5 日前为乙方提供对象名单。 (2)甲方指定专人参与本项目的沟通工作(姓名:王 滨 , 身 份 证 号 : 362321198706037314 , 联 系 方 式 :18770397336),并与乙方进行及时的沟通,协同工作。 (3)甲方组织召开项目启动会,对乡镇(街道)进行 协调工作部署,乡镇(街道)指定村联络人,便于乙方在 服务过程中及时反馈需要就诊或住院的特困人员信息。 (4)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服务提供情况,有权对 本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委派具有专业的服务人员组成项目组,并委 7 派专人与甲方进行及时沟通接洽。 (2)按照甲方确认的服务表完成项目执行。 (3)负责聘用合适、合格的服务人员,并对服务人员 进行培训、现场管理、协调与指挥工作,使之能按时顺利 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 (4)负责回收及信息统计工作,并保护好服务手册原 件,应甲方需要随时提交。 (5)甲方有权在乙方的服务过程中提出相关建议,乙 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合理要求。 (6)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该项目的任何个人信息及隐私 进行严格保密,不得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均可提出 违约赔偿 5%的违约金。 2.乙方如逾期履行合同或者甲方逾期支付款项,自愿承 担相关违约责任,按 0.05%每日处罚款。 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 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 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 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 8 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一、通知和送达 任何因本协议需要发出的书面通知以及各方相关文件 往来或其他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传票、开庭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的送达,均以本协 议列明的地址作为各自通讯地址。如本协议任何一方联系 方式之任何一项发生变更,相关方应在变更后七日内将更 改后的联系方式按本条款约定书面通知对方。只要按协议 约定地址发送,则视为在下列日期送达:如采用快递方 式,有关文件或通知在投邮后第三个工作日,即视为送 达;如采用挂号邮寄方式,有关文件或通知在投邮后第五 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如采用电子邮件,则在电子邮件 进入收件人的电子邮件服务器系统时视为已送达;如未告 知地址变更导致无法正常投递的,则以该书面通知寄出之 次日视为通知到达时间。乙方同意,对其提起任何诉讼、仲裁而发出的传票和通知,只要发送至本协议列明的地 址,即视为送达。上述地址的变更非经提前书面通知甲 方,对甲方不生效。 十二、争议解决 1.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 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 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甲 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9 2.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 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 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双方可协 商另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 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 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正本 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贰份,乙方贰份,采 购代理机构壹份。 (以下为签章页,无正文) 甲方:上饶市广信区民政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2024年8月14日 乙方: 江西佰佰乐养老产业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2024年8月14日 10 附件:《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选项内容清单》
序号 服务类别 服务项目内容
1 个人清洁卫生服务 洗脸 洗手 洗脚 擦浴 洗浴 整理个人物品 清洁平 整床铺 更换床单 其他()
2 衣着服务 协助穿脱衣裤 更换衣裤 整理衣物 缝补衣物 其他()
3 修饰服务 梳头 剪指甲 理发 修面 其他()
4 做食服务 做饭 喂饭 喂水 管饲 其他()
5 口腔清洁护理服务 刷牙 漱口 清洁口腔 假牙清洁保养 其他()
6 便溺护理服务 协助大小便 大小便失禁照护 便秘、腹泻照护 人工排便 清洗、更换尿布 其他()
7 家庭保洁服务 扫地拖地 打扫居室 除尘除螨 衣物洗涤 家务整理 按 需晾晒 开窗通风 其他()
8 家庭维修服务 家电维修 电线线路布线维修 家具拆装维修 安装、维修 煤气、自来水 卫生间综合维修 下水管道维修及疏通 其他()
9 助行助医服务 日常生活用品代购 日常药品代购 陪同就医 其他()
10 安全知识宣讲服务 及应急排查 消防安全知识 防跌倒防坠床 防走失 防噎食、呛食、烫伤 用电安全 用药安全 防短信电话保健 品诈骗 其他()
11 精神慰藉服务 情绪疏导 心理咨询 危机干预 主动关怀 文体娱 乐 其他 ( )
12 健康关爱服务 健康数据检测及指导 营养健康指导 就医用药提醒及指导 法律咨询及援助 其他()
13 电话慰问 慰问电话,了解被服务对象最新生活状况
14 备注需求 生活照料 精神慰藉 权益维护 安全监护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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