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汤河子经济开发区重型小区及女纺小区局部供热管网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56.0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210700238k000008001
预算金额256.04万元
招标公司锦州国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商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0416-43607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5
公告正文
汤河子经济开发区重型小区及女纺小区局部供热管网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210700238K000008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锦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汤河子经济开发区重型小区及女纺小区局部供热管网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56.04393万元,招标人为锦州 国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重型小区供暖更新改造共14幢楼(包含56个单元,热用户834 户,总建筑面积45403㎡),翻建内容主要包括:室外:翻建供暖管道3199米;阀门井13座;入户井58座;补偿器16个;固定墩4个。室内:翻建供暖管道8107 米;球阀1892个;锁闭阀1668个;自动排气阀158个;PPR管168米;放气阀56个;380暖气片(4片一组)56组。(二)女纺小区供暖更新改造主要包括:1、原 地面混凝土凿除126×1×0.3=37.8m³,混凝土地面恢复量和拆除量相同,地面 恢复混凝土标号C25。2、原地面混凝土以下0.3米土层挖除126m×1m×0.3m=37. 8m³。3、盖板拆除126米。4、更换管道(预制保温管)126+2.6+21=149.6m。5、盖板恢复126m。6、盖板上回填石粉126×1×0.3=37.8m³。7、石粉顶面上混 凝土地面恢复126×1×0.3=37.8m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汤河子经济开发区重型小区及女纺小区局部供热管网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汤河子经济开发区重型小区及女纺小区局部供热管网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 承包)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及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6日 08时30分到2023年08月22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5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永和国际35-7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5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永和国际35-7号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国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中信路32号
联 系 人:商女士
电 话:15174286413
电子邮件:15174286413@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永和国际35-7号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416-4360777
电子邮件: Shendaxy202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汤河子经济开发区重型小区及女纺小区局部供热管网改造项目已由有关部门 批准建设,受项目业主锦州国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锦州国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重型小区供暖更新改造共14幢楼(包含56个单元,热用户834户,总 建筑面积45403㎡),翻建内容主要包括:室外:翻建供暖管道3199米;阀门井13座;入户井 58座;补偿器16个;固定墩4个。室内:翻建供暖管道8107米;球阀1892个;锁闭阀1668个;自动排气阀158个;PPR管168米;放气阀56个;380暖气片(4片一组)56组。(二)女纺小区 供暖更新改造主要包括:1、原地面混凝土凿除126×1×0.3=37.8m³,混凝土地面恢复量和拆 除量相同,地面恢复混凝土标号C25。2、原地面混凝土以下0.3米土层挖除126m×1m×0.3m=3 7.8m³。3、盖板拆除126米。4、更换管道(预制保温管)126+2.6+21=149.6m。5、盖板恢复1 26m。6、盖板上回填石粉126×1×0.3=37.8m³。7、石粉顶面上混凝土地面恢复126×1×0.3= 37.8m³。
2.2建设地点:锦州市汤河子经济开发区。
2.3计划工期:30日内。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且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08月16日至2023年08月22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4.3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永和国际35-
7号。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到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
师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法人证明书(包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 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相关截图等以 上证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到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文件。
4.4 投标单位未经现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5
投标单位请随时关注全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
何问题,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4.6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05日9时00分,地点为辽宁省 锦州市太和区永和国际35-7号;
5.2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23年09月05日9时00分,地点为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永和国
际35-7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国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中信路32号
联 系 人:商女士
电 话:1517428641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永和国际35-7号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0416-4360777
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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