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10号线塔湾街站车站结构稳定性监测服务网上比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2
公告正文
JHW-FW-BJ-BL020-10-2023-0416 
2023年10号线塔湾街站车站结构
稳定性监测服务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就本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网上比价,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须按含税价格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3年10号线塔湾街站车站结构稳定性监测服务。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组织形式:企业自主采购。
    4.采购方式:网上比价。
    5.供应商类别:设计监理检测(技术咨询、前期设计、认证服务、勘察测量、监理、检验、检测监测等)类。
6.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对沈阳地铁10号线塔湾街站开展结构稳定性监测服务。(详见附件一:用户需求)
    7.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贰万叁仟叁佰元整(小写:123,300.00元)。
    8.服务地点:沈阳地铁10号线塔湾街站。
9.服务期:自甲方下达开工令之日起3个月。
10.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中选人须按合同总金额的5%交纳履约保证金。
11.现场踏勘:踏勘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15:00 时,踏勘地点为沈阳地铁10号线塔湾街站车控室前。合格供应商若未参加现场踏勘,则取消其报价资格,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资格以现场踏勘签到表为准。
    二、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下列报名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网上比价报名、报价、评审基本规则》(详见附件二)中的基本报名要求。
2.其他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三、报价
1.供应商除满足《网上比价报名、报价、评审基本规则》中的报价原则外,须满足以下要求:
(1)只有符合本项目报名条件的供应商有权参加现场踏勘(如有)并参与项目报价。
(2)其他要求:合格供应商须在现场踏勘时将资格证明材料(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递交甲方审核,或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将资格证明材料通过邮寄形式发送至甲方进行审核(收件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8号通达大厦611,收件人:陈先生,收件人联系方式:13889208674),如供应商资格经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2.答疑及澄清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3年12月11日16:00 时(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3.本项目在线报价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2月12日11:30时(逾期无效,以网站系统报价提交时间为准)。
    四、付款方式
中选人(以下简称“乙方”)完成服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于10个日历日内向甲方提供应付合同款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应付合同款的100%。   
五、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期完成服务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0.5%的违约金(甲方可选择在未支付的合同款中直接扣除)。若该违约金累计达到合同总金额的9%,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除应当赔偿甲方(和/或第三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其他违约条款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比价公告在沈阳地铁运营物资采购网(cg.sy-metro.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电话:13889208674(陈先生)
投诉受理电话:024-22661413
纪检监察电话:024-2266108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