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G1306232300822001保定市涞水县蔡家井水库沟等3条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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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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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0881-2024-0029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工采招标代理(广东)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响应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
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 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 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
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
质疑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0759-6668338
传真:0759-6668338
邮箱:gczbdlgs@163.com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廉江大道北108号9楼
邮编:524400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 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廉江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廉江市罗州大道西2号
电话:0759-667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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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24400
传真:无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 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 容的协议。
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 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 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 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 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 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 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 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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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评审
一、评审要求
1.评审方法
采购包1(廉江市吉水镇农村公路乡道管理养护承包服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 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2.评审原则
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 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
3.磋商小组
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 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1)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工采招标代理(广东)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2)对工采招标代理(广东)有限公司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响应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 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 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
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 的。
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响应的
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响应: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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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 行为。
6.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响应无效条款。
7.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
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 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 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8.确定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
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9.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 效响应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响应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供应商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
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
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
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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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廉江市吉水镇农村公路乡道管理养护承包服务):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 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 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 定价格扣除。
说明: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 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 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附表一)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每份响 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审查 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 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 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报价当事人。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廉江市吉水镇农村公路乡道管理养护承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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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 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 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年度 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本年 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 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
4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 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 的,从其规定) |
6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 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 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
8 |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 |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廉江市吉水镇农村公路乡道管理养护承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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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响应承诺函 | 响应承诺函已提交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
2 | 签署及盖章 | 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且响应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 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
3 | 首轮报价 | 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 |
4 | 附加条件 |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5 | 无效情形 | 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磋商文件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
2.响应文件澄清
2.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 起在线澄清,要求供应商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启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 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供应商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磋商
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最后报价
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 有效组成部分。
4.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4.3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性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5.详细评审
采购包1(廉江市吉水镇农村公路乡道管理养护承包服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35.0分 技术部分55.0分 报价得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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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 养护总体实施方案 (15.0分) | 根据响应供应商针对养护总体实施方案(包括施工设备的配备、劳动力投 入计划、工作重难点及其解决措施)进行评审: 1.提供项目养护总体实施 方案,包括施工设备的配备、劳动力投入计划、工作重难点及其解决措施 3项内容,每包含一项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2.根据提供的项目整体 实施组织方案(包括施工设备的配备、劳动力投入计划、工作重难点及其 解决措施)进行评审,本小项最高得9分:①目实施方案有针对采购需求进 行分析,提出的总体养护标准完全符合或优于采购需求;实施方案中已明 确各项工作的详细要求及具体措施,对需求、标准、要求、重点难点等把 握清晰明了的,得9分;②项目实施方案能满足采购需求,提出的总体养护 标准满足采购需求;能贴合本项目养护标准建立各个实施方案的工作规范;实施方案的条理清晰、逻辑通顺的,得5分;③项目实施方案简要,提出 的总体养护标准不能完全响应采购需求;各实施子方案不够全面,对本项 目采购需求缺少针对性的,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④其他无法满足采购 需求的或无响应,不得分。 |
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10.0分) | 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工期目标、保证措施、养护 进度计划)进行评审: 1.提供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包括工期目标、保证措 施、养护进度计划3项内容,每包含一项内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2.根据提供的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本小项最高得7分: ①进度计划及保 证措施方案有针对采购需求进行具体分析,进度计划把控严谨,进度保证 措施全面,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得7分;②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方案 能满足采购需求,方案内容相对简单,基本可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③进 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方案方案完整性差,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④其他 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或无响应,不得分。 | |
质量保证措施 (10.0分) | 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质量目标、质量保证体系、质 量承诺)进行评审: 1.提供完整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质量目标、质量保 证体系、质量承诺3项内容,每包含一项内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2.根据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质量目标、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承诺)进行评审,本小项最高得7分: ①有明确的质量保证措施,能保证养护质 量;有质量承诺,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对质量保证措施阐述具有针对 性,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7分;②有基本明确的质量保证措施,基 本能保证养护质量;有质量承诺,有违约责任承诺,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 求,得4分;③质量保证措施阐述简单,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④其 他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或无响应,不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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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措施 (10.0分) | 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安全文明措施(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 施)进行评审: 1.提供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3项内容,每包 含一项内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2.根据提供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 与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评审,本小项最高得7分: ①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 案、环境保护措施明确详细,能结合采购需求制定管理制度,责任明确,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7分;②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案、环境保护 措施简单,能结合采购需求制定管理制度,责任基本明确,完全满足采购 需求,得4分;③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案、环境保护措施内容粗略,未结 合采购需求制定管理制度,责任不明确,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④ 其他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或无响应,不得分。 | |
内部管理制度 (10.0分) | 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内部管理制度(养护车辆管理制度、驻点安全防火 防盗制度、操作规程)进行评审: 1.提供养护车辆管理制度、驻点安全防 火防盗制度、操作规程3项内容,每包含一项内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 分; 2.根据提供的养护车辆管理制度、驻点安全防火防盗制度、操作规程 进行评审,本小项最高得7分: ①养护车辆管理制度、驻点安全防火防盗 制度、操作规程全面建立健全项目上述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有明确的 管控要求,适用性及可操作性强,可通过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更好的约束 以及管理本项目的养护工作,完全满足且优于项目采购需求的,得7分;② 养护车辆管理制度、驻点安全防火防盗制度、操作规程的内部管理制度,基本适用,未能通过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更好的管理项目的养护工作完全 满足项目采购需求的,得4分;③养护车辆管理制度、驻点安全防火防盗制 度、操作规程的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全面,缺乏针对性,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④无其他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或无响应,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 体系认证 (9.0分) | 响应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3分,最高得9分。注:提供在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其他不得分。 |
拟派团队人员 (16.0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每提供一名得2分,最高得16分。注:提供身 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响 应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
服务便利性 (10.0分) | 1、供应商响应并到达现场提供服务的时间在1小时以内,得10分; 2、供 应商响应并到达现场提供服务的时间在2小时以内,得5分; 3、供应商响 应并到达现场提供服务的时间超过2小时以上的(不含2小时),得1分。注:以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承诺函为准,以最高项计分,不重复计分,未提 供或其他不得分。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 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 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6.汇总、排序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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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 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谈判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 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谈判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7.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
(1)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 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
(4)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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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合同文本
广东省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甲方:
电话:传真:地址:
乙方:
电话:传真: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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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协议书
根据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
二、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
2.
……
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派人员对乙方的养护工作进行经常检查,发现养护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立即督促乙方履行 职责,做好养护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经常核定乙方的经常性养护人员,发现乙方没有经常养护人员队伍的可以解除合同(养护巡 查队伍人员不少于5人)。
3、甲方根据检查验收情况和养护工程的实际情况,按本合同第四条执行。
4、在承包合同期内,甲方的养护中心班房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5、在养护过程中,如乙方不服从甲方指挥,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乙方多次达不到养护要求标准 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6、甲方接到上级有关部门下拨的养护款,除因养护达不到要求标准而扣罚的资金外,其他养护款三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拨款。否则按应付款总额每天1%的滞纳金加付给乙 方。
7、甲方根据每季度检查的完成情况进行养护费拨付,因检查验收达不到要求标准而扣罚下来的养护 费,乙方在下一季度如能按要求补充完成的给予补拨。不按要求补充完成的,扣下的养护费作为全市年度 评比的奖励基金。
8、甲方有责任对危险路段做好安全警告标志、对危桥警示标志牌要进行设置或修复,费用由甲方负 责支付。
9、甲方应协助解决乙方在养护过程中与当地群众发生的纠纷问题。
10、甲方负责协调沿线受益群众,帮助乙方在养护过程中就近取沙取土。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根据养护要求搞好日常养护工作,有计划做好路面养护、路肩培土、水沟清理和公路两 边荆棘的清理等养护工作。平时必须有一支经常性养护的队伍进行日常巡查养护,发现路上问题及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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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认真完成每季度养护工程量。另外,必须把线路上的候车亭养护好,确保整洁使用。
2、每条线路必须建立线路名称、里程、养护责任人公示牌,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方的监管,以及来往群众的监督。
3、乙方必须有一支自己经常性养护巡查人员的队伍,人员不得少于5人(按每人10-20公里计)。
4、乙方在养护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聘用的临 时用工,发生一切意外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5、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镇养护中心班房,必须用于养护管理工作上,不得另作他用。
6、乙方必须具备有一定的养护实力,自备养护所需的机械工具。
7、乙方经常性上路巡查,发现有在控制区内进行永久性建筑等侵占公路的违法行为,必须及时制 止,并报告甲方和监督方协助处理。
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1.委托服务期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付款方式
(一)资金的来源
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资金主要由省、市、县级财政补助以及乡镇、社会筹集和捐助等组成。
(二)养护资金的构成
1、乡村道养护资金按上级补助标准确定。
2、乡村道水毁抢修资金的预留款按上级要求进行预留。
3、积极发动和鼓励包括受益的企事业单位在内的社会捐赠资金用于多村公路养护。但要接受上级有 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格按国家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三)付款方式:按考核约定分期付款,具体为:
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20%,签订合同后20天内支付至合同总额20%的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16%,合同签订后第13个月,经核查乙方工作内容情况后20天内,甲方支付成交金 额16%,甲方支付成交金额16%。
3期:支付比例16%,合同签订后第19个月,经核查乙方工作内容情况后20天内,甲方支付成交金 额16%,甲方支付成交金额16%。
4期:支付比例16%,合同签订后第25个月,经核查乙方工作内容情况后20天内,甲方支付成交金 额16%,甲方支付成交金额16%。
5期:支付比例16%,合同签订后第31个月,经核查乙方工作内容情况后20天内,甲方支付成交金 额16%,甲方支付成交金额16%。
6期:支付比例16%,服务期结束后次月,经核查乙方工作内容情况后,甲方支付剩余资金,剩余资 金金额按考核验收办法和评分细则确定。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1)合同;(2)乙方开具 的正式发票;(3)验收报告(加盖甲方公章);(4)成交通知书。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 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 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
六、知识产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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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密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 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 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以下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 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
九、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 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 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 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三、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廉江市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站备案。本合同自 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吉水镇乡村道线路明线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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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定日期:年 月 日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银行帐号:账户名称:
开户行:银行帐号:
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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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 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 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 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 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 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 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 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 询;
(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 进行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 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6.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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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 应 文 件 封 面
( 项 目 名 称 )
响 应 文 件 封 面
(正本/副本)
采购计划编号:440881-2024-00292
采购项目编号:GC2023Z05120
所响应采购包:第包
(供应商名称)
年月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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