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融反詐平台反馈系統_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7/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招标机关]:台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招标机关通讯地址]:中国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78830

[目标名称及数量摘要]:金融反詐平台反系統

[投标方式及投标期限]2024712日起至2024718日,截止投标日为202471815:00时止;投标文件须以书面密封,于投标截止日前以邮递或专人送达招标机关。

[开标日期]20247181530分。

[投标文字]:中文

[履约期限]:依规格书肆之四段规定及契约内容完工。

[决标方式]:非复数决标,订有底价最低价得标。

[中文公开招标公告附加说明]

一、招标文件领取方式:亲自至招标机关营业场所领取。

二、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者,应于招标文件规定之日期前,以「书面」向招标机关请求释疑。

三、投标厂商之基本资格及应附具之证明文件如下:注册文件(如营业执照)及其他证明文件(如一年内缴税证明等)

四、投标厂商资格:

投标厂商需具备完成类似本案之承做能力,并由投标厂商提出「使用单位证明」文件或「契约复印件及验收合格」等证明文件。

 

投标厂商具有安装、维修、开发设计、资通安全及售后服务之专业能力,并应提送以下证明文件:

投标厂商对本行所采购之项目,其技术人员应具备专业训练之证明(如相关之证照或训练课程证明),以证明具备安装、维修、开发设计及售后服务之专业能力。

投标厂商设立或具有或承诺于签约日之次日起30日内于上海地区建立自有或特约维修站或场所之证明等,以证明具维修、维护及售后服务之专业能力。如投标厂商于投标时出具承诺书并于开标后得标者,应于签约日之次日起30日内提出建立自有或特约维修站或场所之证明文件。厂商如未能于签约日之次日起30日内提交该相关证明文件,则台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解除契约并没收厂商之履约保证金。

厂商须提供具备完善之资通安全管理措施之证明(如符合CNS27001CNS 27018任一国家标准,或通过ISO 27001ISO27018任一国际认证,或具有资通安全管理相关内控规章或查核纪录等),以及配置充足资通安全专业人员之证明,以证明具备资通安全之专业能力。

 

厂商登记或设立之证明。如公司登记或商业登记证明文件、非属营利事业之法人、机构或团体依法须办理设立登记之证明文件、工厂登记证明文件、许可登记证明文件、执业执照、开业证明、立案证明或其他由政府机关或其授权机构核发该厂商系合法登记或设立之证明文件。前项证明,厂商得以打印公开于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网站之资料代之。厂商附具之证明文件,其内容与招标文件之规定有异,但截止投标前公开于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网站之该厂商最新资料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者,台湾银行得允许厂商打印该最新资料代之。

五、其他说明:

1.投标厂商资格(请将证明文件复印件放入信封,请复印件上盖公司章以兹证明,开标当日需准备佐证文件备查)。

2.如厂商未亲自到场参与开标者,依规定视同放弃说明、减价、比减价格、协商、更改原报内容或重新报价,其不影响该厂商成为合于招标文件规定之厂商者,仍得以该厂商为决标对象。

3.如投标厂商委由授权代表人全权代理开标()减价作业时,需检附完成签署之「委托代理授权书」以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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