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疏浚吹填及地基处理Ⅱ区工程船舶租赁Ⅲ标招标公告
金额
15137.6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疏浚吹填及地基处理Ⅱ区工程船舶租赁Ⅲ标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疏浚吹填及地基处理Ⅱ区工程船舶租赁Ⅲ标,招标人为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项目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疏浚吹填及地基处理Ⅱ区工程施工,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龙穴街道南沙三期工程下游。广州港南沙作业区(龙穴岛)南部顺岸码头,龙穴岛岛体的偏东南端,北侧(上游)紧接本项目的Ⅰ区工程,南侧(下游)为规划的南沙港区五期工程,西侧为规划建设的海港大道及在建南沙三期铁路的南分区车场。 本标段疏浚范围总面积约88.6万m²,另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总面积约60.93万m²,同时建设陆域形成所需的临时围堰,建设内容包含水域疏浚工程、陆域形成工程(含成陆所需临时围堰)、地基处理工程。 项目地点:广州港南沙港区 2.2 招标内容:(1)本次招标内容为疏浚船舶租赁,作业范围为海轮泊位港池南区疏浚施工,具体内容如下:租赁2组抓斗船组用于海轮泊位港池南区疏浚,具体施工区域以招标人现场项目部要求为准,租赁开始时间暂定2024年10月,结束时间暂定2027年12月,暂定每组抓斗船组的租赁时间为6600小时,实际租赁期限以招标人现场项目部要求为准。 (2)本次招标采用施工船舶运转时间为计量标准,以约定租赁船舶自调遣至工地施工开始起算船舶租赁时间,计费结束时间以招标人现场通知为准。可计费时间为租赁船舶在场的运转时间。施工船舶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施工船舶计费时间按实际运转施工时间计算。 (3)最高除税限价人民币15137.61万元,最高含税限价人民币16500万元(含增值税9%)。 2.3 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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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基本条件: (1)投标人须在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库内,若投标人不在合格供应商库内的,应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在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https://zbcgxt.cjhdgcj.com:8082/)办理供应商入库。 (2)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设备要求。 ①投标人须至少投入2组抓斗船组(每艘抓斗船不低于600总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以下船舶证书全套复印件(原件备查):船舶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含共有情况、登记变更情况、抵押情况、租赁情况、照片页)及船舶检验证书(含最新检验签证页);租赁船舶除须提供以上证书,还须提供租赁协议(租赁协议中出租人须与船舶证书中所有权人一致;已办理光船租赁的,租赁协议中出租人须与经营人一致,且须取得船舶所有人的同意)。 ②投标人须承诺,船舶进场前须提供船壳险和防油污险保单。 ③投标人须承诺每艘抓斗船进场时须配备2艘以上(含2艘)满足施工能力的海运泥驳。若投入的船舶施工能力不满足现场要求,将更换效率更高的船舶,进场前由招标人项目部书面确认,按合同约定租金计费。 (4)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完成过1项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疏浚工程船舶租赁或航道疏浚服务等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5)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附注。 (6)投标人无以下情况:近1年内发生过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责任事故,或近3年内发生过较大事故,或其他不良安全生产记录(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7)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saic.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3.2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长江航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涉案行贿企业及个人“黑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供应商级别要求:无 供应商评价等级要求:无 供应商专业要求:工程类-施工-施工设备租赁(含船舶) 企业资质要求: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领取 | ||||
4.1 领取时间: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09月30日 | ||||
4.2 领取地点:请到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https://zbcgxt.cjhdgcj.com:8082/TPBip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 ||||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即可在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https://zbcgxt.cjhdgcj.com:8082/)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17:00。(同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如需开具发票(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请填写招标文件附件“开票信息(Word可编辑版)”,随同投标文件电子版存入U盘,未提交开票信息,视为无需开票。 | ||||
4.4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1000.00元。 | ||||
4.5 收款信息 账户名称: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阅江楼支行 账 号:5547 4493 8885 4.6 汇款说明: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投标人从企业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备注栏中注明“通用码头项目船舶租赁III标招标文件工本费GK-2024-GC123-20”,凭回执单领取电子招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 14时30分。 | ||||
5.2 递交方式: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0日14时30分,地点为南京市浦口区临滁路28号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联系人:张工18066090883)。 (2)投标人除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外,也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采取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的,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逾期到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亦不予受理。 | ||||
6.其他说明: | ||||
(1)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须缴纳5万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同招标文件工本费。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承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评审程序和记录提出任何异议。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https://zbcgxt.cjhdgcj.com:8082/)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招标人: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 | ||||
招标联系人:张工(招标中心) | ||||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8066090883 |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
招标人地址: | ||||
招标人2:张工(项目部) | ||||
电话:18652749896 | ||||
邮箱: | ||||
代理机构: | ||||
代理联系人: | ||||
代理联系电话: | ||||
代理电子邮箱: | ||||
代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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