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珠肇高铁ZJSG-2标项目部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夏深铁路广东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珠肇高铁ZJSG-2标项目部。本项目所需的钢模板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珠海至江门段(以下简称珠江段)项目全线位于广东省内,粤港澳大湾区西南部。线路途径珠海市金湾区、斗门区及江门市新会区。线路南端起于珠海鹤洲岛,在跨江门水道前直股贯通珠肇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简称江机段)并设官田线路所,利用江机段两线跨江门水道引入江门站,项目新建正线全长44.367km,设桥梁18座39.904km,隧道7座2.814km,路基1.649km,全线桥隧比为96.3%。其中已先期实施工程(DK18+411.79~DK19+295.5)长0.884公里,珠肇高铁珠江段ZJSG-2标段正线长度4.048公里,位于珠海鹤州,起止里程为:DK0+068~DIK4+115.604,主要包括DK0+068~DIK4+115.604正线、鹤洲动车所及动走线的站前工程以及DK0+068~DK25+038.65的箱梁制架等施工图全部内容。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2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不宜合作供应商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5 月 04 日至 2024 年 05月 06 日,每日 8:00 至 16:00 (北京时间,下同),在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上传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下载领取招标文件(需提前在铁建云采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还将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 递交时间: 2024 年 05 月 07 日 14 时 30 分至 15 时 00 分。
7.2 递交地点: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投标人须登录该平台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CA加密上传及报价维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7.3 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05月 09 日 14时 00 分。
投标文件须于线上开标之后1天内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6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05月09日15时00分至17时00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非平台系统原因),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云采平台(https://epur.crccep.com/) 公开发布。
9.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珠肇高铁ZJSG-2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白蕉新科工业园新科二路21号中铁十五局
联系人:张斌
电 话:18190711557
附表1
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需求 数量 | 到货 地点 | 备注 |
1 | GMB-001 | 钢模板 | 1m*1.5m | 吨 | 42.54 |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珠肇高铁ZJSG-2标项目经理部三分部工地现场 | |
2 | 钢模板 | 1m*2m | 吨 | 9.29 | |||
3 | 钢模板 | 0.71m*2m | 吨 | 8.4 |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且为一般纳税人。
2.2 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供应 200万 以上的供应能力,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 200 万人民币。
2.4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2.5 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三个项目以上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6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7 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2.8 供应商必须是所在地“中国工商部门”注册并通过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2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附表2 | ||||
投标申请表 | ||||
招标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 物资种类 | |||
招标编号 | 招标文件 报检号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全称)(盖单位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 | |||
法人委托人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
单位地址 |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领取,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法人委托人 | ||||
年 月 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