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余天天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6
公告正文
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施工监理第QTJL-01标段[E3300000007000863002003]招标公告E33000000070008632023/9/22 12:14:42
 
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招标项目名称)第QTJL-01标段(标段名称)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3〕4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批复,项目业主为杭州市钱塘区交通运输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杭州市钱塘区交通运输建设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起点位于杭州市钱塘区河庄街道,规划滨江二路与江东三路交叉处,与现状江东三路及规划过江通道衔接,路线向南延伸,经萧山区南阳街道、红山农场、瓜沥镇,终点位于杭州绍兴交界处衙前镇,高架桥梁与104国道绍兴段顺接,主线路线长约22.8公里,其中钱塘区段长约4.7公里,萧山区段长约18.1公里(其中GK6+300~GK6+950段为绿色生态公路);地面道路终点在杭甬运河桥以南与现状地面路平顺衔接,地面道路全长约22.9公里,其中钱塘区段长约4.8公里,萧山区段长约18.1公里。全线设置特大桥21732m/2座(高架桥梁),地面桥梁1986m/20座,互通式立体交叉6处,其中完全预留互通3处(河庄互通、坎山互通、衙前互通)、部分预留互通2处(南阳北互通、红山互通)、完全实施互通1处(南阳互通),公路服务站1处,停车区1处,并改建机场高速收费站及管理用房等相关设施。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703548.36万元,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019168.33万元。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拟划分为4个标段,即第EPC-01标段、第EPC-02标段、第EPC-03标段、第EPC-04标段。本次监理招标对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为第EPC-04标段,即本项目主线GK0+000.39~GK4+543段长约4.543公里及地面道路-DK0+186.7~DK4+543段长约4.73公里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主要结构物为高架桥梁4543m/1座(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T梁、现浇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钢混组合梁,桥梁单孔最大跨径为80m;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或花瓶墩,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河庄互通1处(完全预留互通,本项目实施互通主线桥,其它均不纳入本项目实施),地面桥梁213.8m/5座(上部结构均采用预应力混凝土T梁、矮T梁、钢箱梁,桥梁单孔最大跨径为45m),本标段路线与现状运营的地铁8号线交叉。本项目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一级公路标准设计,一般路段采用“高架桥结合地面道路”形式,高架桥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地面道路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起点至江东大道段约2.9公里、杭绍甬高速公路至终点段约14.6公里高架桥采用双向六车道,桥宽28米,地面道路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宽38.5米,其中萧山机场净空受限段采用地面分幅设计,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路基宽度28米或31.5米;江东大道至杭绍甬高速段约5.3公里高架桥采用双向八车道,桥宽35.5米,地面道路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宽41.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符合相应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GK0+000.39~GK4+543段长约4.543公里及地面道路-DK0+186.7~DK4+543段长约4.73公里的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改路改河改渠(以下简称“三改”)、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包括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智能交通设施等】等的施工及工程设备安装、试运行、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的施工监理。
2.4 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1]: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设1标段,即第QTJL-01标段。本项目GK0+000.39~GK4+543段长约4.543公里及地面道路-DK0+186.7~DK4+543段长约4.73公里;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新建高架桥梁4543m/1座(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T梁、现浇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钢混组合梁,桥梁单孔最大跨径为80m;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或花瓶墩,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河庄互通1处(完全预留互通,本项目实施互通主线桥,其它均不纳入本项目实施),地面桥梁213.8m/5座(上部结构均采用预应力混凝土T梁、矮T梁、钢箱梁,桥梁单孔最大跨径为45m)等;监理服务期为74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为50个月(施工准备期2个月,施工及交工验收期48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为24个月(其中机电工程、绿化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为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③、具有符合投标人须知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219.143.235.38:8000/)”中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2]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所有监理企业可参与  个监理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3]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23年09月22日至2023年09月27日[4]。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09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人将于2023年09月28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 10:30。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6]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tb.ggzy.zj.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杭州市钱塘区交通运输建设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钱塘区青六北路499号
地    址:
杭州市中山北路632号越都大厦702室
邮政编码:
311222
邮政编码:
310014
电    话:
0571-82987892
电    话:
0571-85867390
传    真:
0571-82987892
传    真:
0571-85867390
电子邮箱:
396129437@qq.com
电子邮箱:
562364428@qq.com
联 系 人:
余天天
联 系 人:
黄政
 
 
招 标 人:
杭州市钱塘区交通运输建设发展中心(全称)
 
 
日    期:
2023年9月19日

 
[1]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期、施工及交工验收期)和缺陷责任期阶段,如单独对土建工程的监理进行招标的,应将施工及交工验收期按施工期、交工验收期分别列明,下同。
③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资质要求。
[2] 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3]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可根据各地市交易中心的要求进行补充、细化。
[4]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应根据各地交易中心的要求进行细化。
[6] 招标人应当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刊、信息网络以及浙江交通网上发布公告。公告发布时应将投标人须知附录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一起发布,确保潜在投标人能清楚地了解项目具体要求。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22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