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承德市双桥区冯营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采暖季农村生物质颗粒燃料存储及配送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2/10/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hj2210-cd-038
预算金额75.39万元
招标公司承德市双桥区冯营子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范希杰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白贺新0314-207920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承德市双桥区冯营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采暖季农村生物质颗粒燃料存储及配送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发布时间: 2022-10-28 |
一、项目编号: HBHJ2210-CD-038 二、项目名称: 承德市双桥区冯营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采暖季农村生物质颗粒燃料存储及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淑玲、金小惠,、高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2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金额为每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存储及配送单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承德高新区冯营子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 : 承德高新区冯营子镇 联系方式: 范希杰 0314-22006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 承德市双桥区府前路华峰中心A座303室 联系方式 : 白贺新、李宏伟 0314-20792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贺新、李宏伟 电话: 0314-2079208 十、附件 |
发布时间: 2022-10-28 地域: 承德高新区冯营子镇 采购人: 承德高新区冯营子镇人民政府本级
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承德市高新区东红清洁煤销售有限公司 | 承德市双桥区冯营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采暖季农村生物质颗粒燃料存储及配送 | null | 1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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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函
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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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双桥区冯营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采暖季农村生物质颗粒燃料存储及配送项目,招标文件
承德市双桥区冯营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采暖季农村生物质颗粒燃料存储及配送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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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2
中小企业声明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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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1
中小企业声明函1
3.承诺函
致承德市双桥区冯营子镇人民政府(采购人):
现有我公司承德市高新区东红清洁煤销售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参加承德
市双桥区冯营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采暖季农村生物质颗粒燃料存储及配送项目
(项目名称)于2022年10月27日09时30分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
行开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对供应商资格规定的情形,我公
司现作出如下承诺: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上述我公司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如与承诺内容不符,我公司自愿接受任何处
罚并承担相应损失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部承高新:浙红清洁煤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2年10月27日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人:承德市双桥区冯营子镇人民政府项目编号:HBHJ2210-CD-038竞争性磋商文件承德市双桥区冯营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采暖季农村生物质颗粒燃料存储及配送项目
评审方法及标准磋商须知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第一部分商务部分目录二〇二二年十月
承德市双桥区冯营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采暖季农村生物质颗粒燃料存储及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附:第一部分商务部分第二部分技术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政府采购采购合同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项目名称:承德市双桥区冯营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采暖季农村生物质颗粒燃料存储及配送项目项目编号:HBHJ2210-CD-038一、项目基本情况承德市双桥区冯营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采暖季农村生物质颗粒燃料存储及配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04月01日采购需求:择优选取一家服务单位为2022年采暖季农村生物质颗粒燃料存储及配送。计划农村生物颗粒燃料7000吨的存储及配送(具体以实际配送量为准)。在保证质量和数量的前提下及时配送到户。最高限价:107.71元/吨预算金额:753,970.00元
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下载文件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1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0方式:其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153-1号(九华山南侧),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网上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需抵达开标现场,无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无需递交原件审核,全部原件审核以上传电子版为准。)时间:2022年10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名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范希杰0314-2200671地址:承德高新区冯营子镇名称:承德市双桥区冯营子镇人民政府1、采购人信息
磋商须知电话:0314-2079208项目联系人:白贺新、李宏伟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白贺新、李宏伟0314-2079208地址:承德市双桥区府前路华峰中心A座303室
序号 | 名称 | 具体内容和要求 |
1 | 采购项目 | 承德市双桥区冯营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采暖季农村生物质颗粒燃料存储及配送项目 |
1 | 采购限价 | 本项目为单价招标,单价最高限价为107.71元/吨;超过此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
2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04月01日 |
3 | 采购内容 | 择优选取一家服务单位为2022年采暖季农村生物质颗粒燃料存储及配送。计划农村生物颗粒燃料7000吨的存储及配送(具体以实际配送量为准)。在保证质量和数量的前提下及时配送到户。 |
4 | 采购人 | 名称:承德市双桥区冯营子镇人民政府地址:承德高新区冯营子镇联系人:范希杰电话:0314-2200671 |
5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承德市双桥区府前路华峰中心A座303室联系人:白贺新、李宏伟电话:15324260606传真:0314-2079208 |
6 | 资格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 现场勘察 | 自行踏勘 |
8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2年10月2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公告后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
9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10 | 磋商有效期 | 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日历天) |
11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7日上午09时30分开标地点: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153-1号(九华山南侧),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网上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需抵达开标现场,无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无需递交原件审核,全部原件审核以上传电子版为准。) |
12 |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 |
13 | 付款方式 | 按合同约定 |
14 | 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不在报价中单独列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按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
15 |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业 |
16 | 全流程网上电子开标 |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网上电子开标。各供应商代表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不需要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不需要提供原件,但必须确保评标结束前保持登录投标系统并进入“开标会”-“开标室”页面,能及时收到评委的提问指令。因自身原因未解密、解密不成功、未及时回复评委提问、多次报价不成功(未及时提交最终报价)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资格审查及评审内容均以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并对真实性负责。未上传成功,按废标处理。为便于评审及有效沟通,供应商在制作软件版响应文件时,可在响应文件构成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中填写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保证开标当日电话畅通。供应商请仔细观看网上开标操作视频并阅读网上开标注意事项。请供应商使用最新版的承德市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编制响应文件(网站首页---资料下载-工具软件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系统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开标时间前请自行准备计算机(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均可)提前登录交易系统,使用IE11浏览器操作,确保网络连接畅通。供应商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加密,请在开标时及时解密(30分钟)响应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解密过程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和网站技术。具体操作可点击网站右下角的【投标流程】,下载查看网上开标的操作视频,如因投标人不了解网上开标流程或未及时关注开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现场递交的原件均以响应文件中上传的电子版为准。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中提交的材料清晰、准确,并对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可以要求在投标有效期内任意供应商提交资料原件进行复核或留存。 |
17 | CA互认相关内容 | 特别提醒:根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要求,招标文件中CA互认内容以此为准: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支持CA列表: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 已办理以上各家数字证书的外省市场主体均可在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 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所有类型介质+腾翔签章)、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林果介质+北京CA签章)、山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吉大正元介质+吉大正元签章)、联通智慧安全科技有限公司(龙脉介质+点聚签章)、北京中认环宇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飞天介质+点聚签章)、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河北CA 400-707-3355 山西CA 400-653-0200 北京CA 400-994-3319 联通CA 0311-85691619 CFCA 400-880-9888 CQCCA 13832326174 |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来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定义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一、总则磋商须知正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1供应商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要求: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4“磋商小组”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职责。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投标人存在失信记录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2)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l)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2)前附表列明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联合体形式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人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5.授权委托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4.参与磋商的费用
8.磋商文件的组成二、磋商文件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现场勘察
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第二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第一章磋商须知第一部分商务部分8.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9.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8.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8.3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8.2本章第9.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二部分技术部分(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三、响应文件10.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变更或补遗公告的方式发布;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变更或补遗公告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2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疑问问题”之日起2个工作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以补遗公告形式向所有投标人予以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10.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时,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10.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9.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1.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1.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应按要求提供。11.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1.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1.一般要求
(3)商务条款偏离表(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l)磋商响应声明12.1.1商务部分12.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2.响应文件的组成
(3)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2)服务队伍(l)服务方案12.1.2技术部分(5)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4)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1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2.4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2.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12.2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4.1供应商应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3.3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13.2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13.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3.报价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l)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5.3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5.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5.1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数额及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8.1款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15.磋商保证金
17.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散页将不作为有效内容。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17.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1磋商响应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从本章第9.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磋商响应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6.磋商响应有效期(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6电子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签章: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CA电子法定代表人章。17.5电子响应文件单位签章: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17.4供应商必须使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编制电子响应文件。17.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可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7.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签章处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9.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8.4供应商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的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时,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登录】登录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TBJ)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完成后必须点击“确认签名”。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未上传成功,按无效标处理。18.3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8.2纸质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8.1纸质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五、磋商与评审20.2响应文件如果未按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0.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9.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0.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19.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9.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9.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投标人存在失信记录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2)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1.资格审查
(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3.1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响应文件的有效性性、完整性、符合性。除可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外,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3.初步审查22.1磋商与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22.磋商小组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在评标前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国执行信息,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中国执行信息和证据截图存档,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中国执行信息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24.澄清(6)其他不符合法律、规章、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5)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的;(4)响应有效期不足的;(3)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保证金形式或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7.4.2根据财库[2019]9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27.4.1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本国产品。27.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7.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7.2评审办法及标准见第三章。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7.3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7.评审2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5.磋商25.1初审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5.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3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服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服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25.4磋商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供应商进行价格磋商,并确定价格磋商的轮次。25.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5.6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及变动后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26.报价26.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6.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27.4.4密码技术设备要求:参与使用密码技术设备政务信息系统的投标、承建及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商用密码相关资质;国产密码技术设备必须为经国家密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密码产品。27.4.3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冀财采〔2015〕16号)规定给潜在供应商以贷款额度,中标或成交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2019第16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9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注: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8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7.4.6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27.4.5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
27.4.7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报价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2)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7.4.12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27.4.11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27.4.10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政务信息系统:是指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和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政务部门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各类信息系统,包括执行政务信息处理的计算机、软件和外围设备等货物和服务。27.4.9根据财库〔2017〕21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政务信息系统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采用竞争性磋商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外,政务信息系统采购货物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比重应当为30%;采购服务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比重应当为10%。无法确定项目属于货物或服务的,由采购人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项目属性。27.4.8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9.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9.磋商终止28.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28.2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小组在评审报告中予以确定。28.提出成交供应商政务部门:是指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级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及其直属各部门(单位)。27.4.13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2〕6号),加大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持续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中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以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承诺函应随中标、成交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应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并在采购文件中列明。
33.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2.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3.询问及质疑(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0.重新评审30.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31.保密及串通行为31.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1.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2.成交信息的公布(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l)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35.签订合同34.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5.3款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4.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磋商文件中合同草案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见前附表。34.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4.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3.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4.成交通知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5.5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35.4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5.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5.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5.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1、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第二章评审办法及标准(4)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备注 | 是否合格及相关情况 |
1 | 企业营业执照 | 有,符合本文件要求 | ||
2 |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有,符合本文件要求(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有权在评标结束后查询供应商是否符合中小微企业政策,如果中标供应商不符合中小微企业政策,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取消中标资格,不承担所有损失。) | ||
3 |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 有,符合本文件要求 | ||
4 |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在评标前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国执行信息,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 ||
结论 | 是否通过 |
(1)磋商最终报价(满分10分)本项目总分100分。3、采用综合评标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检查,凡不合格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不进入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将合格的响应文件按以下评分办法进行评分。注: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以上资料的扫描件。上述4项中的任何一项不满足,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合格条件 |
1 | 报价合理性 | 投标(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2 | 对采购需求没有报价漏项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投标文件规范性 | 投标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 |
4 | “★”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5 |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6 | 未出现视为投标人串标投标所列的情形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7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不少于90天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8 | 联合体投标规定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评分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注:1)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的,不参与评分;磋商最终报价得分(10分)4、评标满分100分。(2)项技术评审表(满分90分)
序号 | 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 | 1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
4)以上内容,缺项的,该项按0分计。3)未按本规则打分无效。2)评委打分保留2位小数,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注:1)每项内容中允许打一次分,超出时此项无效。技术评审表(90分)
序号 | 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1 | 项目需求分析 | 6分 | 对项目理解深入、对项目的总体认识完整、 项目需求分析明确、工作开展思路清晰,得4.1-6.0分;对项目理解、项目的总体认识、项目需求分析、工作思路描述简略,可行性一般,得2.1-4.0分;明显不合理、不明确的或此项未在响应文件中描述的,得0-2.0分。 |
2 | 总体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 | 10分 | 工作流程清晰、实施方案合理,每一工作步骤流程阐述详细有针对性与操作性,得7.1-10.0分;工作流程可操作性一般、方案一般,得4.1-7.0分。明显不合理、不明确的或此项未在响应文件中描述的,得0-4.0分。 |
3 | 初步检测方案 | 11分 | 在存储和配送前针对型煤质量和数量制定的初步检测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可行,得8.1-11.0分;方案措施不完善、安排较不合理,得4.1-8.0分。明显不合理、不明确的或此项未在响应文件中描述的,得0-4.0分。 |
4 | 存储方案计划保证措施 | 13分 | 有明确的存储方案计划和保障措施,能充分考虑项目实际情况,存储计划合理,得9.1-13.0分;计划安排一般、保证措施力度差,得5.1-9.0分。明显不合理、不明确的或此项未在响应文件中描述的,得0-5.0分。 |
5 | 配送计划及保障措施 | 13分 | 有明确的配送计划和保障措施,能充分考虑项目实际情况,配送计划合理,得9.1-13.0分;计划安排一般、保证措施力度差,得5.1-9.0分。明显不合理、不明确的或此项未在响应文件中描述的,得0-5.0分。 |
6 | 极端天气的应急预案 | 12分 | 针对极端天气的应急预案,应急计划及处理措施完善、可行,能保证存储的质量和配送的及时,得8.1-12.0分;方案措施不完善、安排较不合理,得4.1-8.0分。明显不合理、不明确的或此项未在响应文件中描述的,得0-4.0分。 |
7 | 拟投入的人员、设施、设备计划 | 11分 | 投入的人员、设施、设备能满足项目需要,配备合理、可行,在高新区区域内有固定的存储及配送站点,得8.1-11.0分;配备不太充足,一般可行,得4.1-8.0分;明显不合理、不明确的或此项未在响应文件中描述的,得0-4.0分。 |
8 | 后续服务方案 | 10分 | 后续服务方案完整、保障力度大,能提供完整可行的后续服务方案,得7.1-10.0分;方案措施内容不完善、可行性较差,得4.1-7.0分。明显不合理、不明确的或此项未在响应文件中描述的,得0-4.0分。 |
9 | 类似项目经验 | 4分 | 供应商在近年具有一项同类项目服务经验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扫描件附在响应文件中,须清晰可辨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
5.5在磋商过程中,如有供应商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有其它不正当行为,采购人有权中止磋商。6、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6.1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5.4磋商小组不向供应商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5.3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任何活动;5.2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后即承认了本磋商文件的合法性,应积极参与本次磋商。为了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提出质疑,请供应商澄清其参与磋商的有关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采购人通知要求,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5.1响应文件的评审是磋商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5、说明事项
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根据甲方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实施的河北省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号文)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乙方:甲方:(以双方签订的最终合同为准)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二条合同金额3、服务地点:。自______年___月日至______年___月日止,共计天。2、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内容包括:。1、甲方以(政府采购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
第五条服务受益方评价标准及方法详见附件二。第四条验收方及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一(可参考行业标准)。第三条服务质量标准为: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元)。
签订合同后按实际发生量核算,每三个月结算一次第七条付款方式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详见附件三。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_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2%向乙方偿付违约金。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处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2%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工程咨询单位交付的成果文件、资料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第十条保密条款第九条知识产权归属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国办发〔2013〕96号、冀政办〔2014〕3号文件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其它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四条税费
1、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第十七条合同生效3、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2、双方不可撤销的责任与义务:1、谅解与备忘条款:第十六条补充条款
附件二:验收标准(打分办法)附件一:服务质量标准第十八条合同附件(签定具体合同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4、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订立地点:。
电话:电话:地址:地址: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盖章):附件三:服务受益方评价标准及方法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银行帐号:开户行:开户名称:传真: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公章)响应文件磋商编号:项目正本(副本)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三、商务条款偏离表四、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五、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一、磋商响应声明第一部分商务部分日期:年月日
一、我方同意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致(采购人):磋商响应声明第一部分商务部分一、服务方案二、服务队伍三、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日期:年月日附件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后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022年月日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特此证明。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磋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磋商代表,就(项目名称)磋商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有关的一切事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
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后附: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021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注:附企业营业执照等原件扫描件(盖单位公章)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组织机构代码 | 邮政编码 | ||||
授权代表 | 电子邮箱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注册号码 | 注册地址 |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
营业范围(主营) | |||||
营业范围(兼营)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特此声明!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纪录,包括:致(采购人):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现有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参加(项目名称),于年月日时分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对供应商资格规定的情形,我公司现作出如下承诺:致(采购人):3.承诺函说明:授权用招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特此承诺!上述我公司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如与承诺内容不符,我公司自愿接受任何处罚并承担相应损失。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说明:如有偏离,则必须注明“偏离”,未注明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商务条款偏离表三、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 | 说明 |
1 | 投标有效期 | |||
2 | 服务期限 | |||
3 | … | |||
4 | ||||
5 | ||||
6 |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四、报价一览表年月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1 | 报价(单价)人民币 | 大写:人民币 元整/吨小写:¥ 元/吨 |
附: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二、服务队伍一、服务方案第二部分技术部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姓名 | 年龄 | 专业 | |||
职称 | 职务 | 拟在本合同工程担任职务 | |||
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项目名称、类别及规模 | 担任何职 | 备注 | ||
附件一:三、供应商认为需求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注:后附相关资料复印件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日期:20年月日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附件二:
三、存储及配送:质量检验:配送单位要对供应企业运到的农村生物颗粒燃料按批次及时通知市场监管局进行抽检和锁样,同时在存储前对农村生物颗粒燃料进行数量和质量审核把关。配送网点:由配送单位建立配送中心,必要时建设村定购配送服务点,负责对采购人采购的农村生物颗粒燃料保障及应急存储、后期配送需要。二、对质量、存储、配送的要求:计划保障农村生物颗粒燃料7000吨的存储及配送(以实际配送量为准)。一、存储及配送数量:
四、储存数量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04月01日,农村生物颗粒燃料生产仓储供应中心必须确保通信畅通,备足运输能力,保障全天候24小时供应。配送单位应制定冰雪天气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公开配送联系方式,确保极端天气情况下农村生物颗粒燃料能够运得出去、配送到户。确保在配送中心存储、配送到户环节中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车辆要求:配送车辆要求统一标识,车辆要密闭,车体要标注“农村生物颗粒燃料配送专用车”、企业名称、销售电话、监督电话、企业地址等内容。库房场地采用封闭式库房。存储仓库要求干燥、防晒、防潮、防雨雪等措施到位,符合储存要求,达到安全、环保、消防、防盗等要求且周围无污染,不允许露天存储。按照农村生物颗粒燃料的产地、生产厂家等分批次、分类做好标记进行存储。库房场地需要安装监控系统,以确保有效管控农村生物颗粒燃料在存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农户有农村生物颗粒燃料需求时,采用不同方式配送,配送方一般应在接到配送要求的24小时内,将农村生物颗粒燃料按需求数量配送到指定农户。如遇特殊情况,配送到户时间可适当放宽。五、配送方法和配送时间采购人采购的农村生物颗粒燃料数量,按照镇内的不同需求,采购人与农村生物颗粒燃料供应企业商定各自的具体数量,储备的农村生物颗粒燃料分别由配送单位按不同厂家分别存储。随着配送开始后,配送单位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安排供应企业尽快补齐,最终存储及配送数量按实际存储及配送吨数为准。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武德大龙新区4红清洁煤销售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0月27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填报。
小微企业名录
小企业库讲明
全业全业类型登记机关
世:北京国三河和号
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承德市双桥区冯营子镇人民政府(单
位名称的承德市双桥区冯营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采暖季农村生物质颗粒燃料
存储及配送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
台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的具体情况如下:
1.承德市双桥区冯营子任2n政治季农村生物质颗粒燃料存
储及配送项目(标的名称),属于交通运输业(玉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承德市高新区东红清洁煤销售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37人,营业收入为220万元,资产总额为79万元,属于小型
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
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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