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信阳市纪检监察宣教基地廉政教育展厅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119.56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信财磋商采购-2023-121
预算金额119.56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云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悦
中标联系人胡东昂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信财磋商采购-2023-121
2、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纪检监察宣教基地廉政教育展厅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4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2月28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信财磋商采购-2023-121-1 信阳市纪检监察宣教基地廉政教育展厅工程项目 河南省大成景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团城乡人民政府院内一楼 1,195,618.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信阳市纪检监察宣教基地廉政教育展厅工程项目 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60日历天 胡东昂 豫241151583600
三、评审专家名单
宛亮(组长)、丁振兴(业主评委)、陈燕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3,956.18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信阳市纪检监察宣教基地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羊山北湖管理区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6-63631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云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和谐商务大厦701
联系人:杨悦
联系方式:155142909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悦
联系方式:15514290901

评标报告及明细.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标单位相关资料.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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