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淤溪镇卞庄村
金额
3194.1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9/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淤溪镇卞庄村
公告地块编号 | [2022]6-3 | 公告编号 | 姜堰区工挂[2022]6号 |
挂牌起始时间 | 2022-10-12 08:30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10-21 14:4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2-10-12 08:3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2-10-19 16:00 |
保证金交纳开始时间 | 2022-10-12 08:3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2-10-19 16:00 |
土地权属单位 |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交易方式 | 挂牌 |
地块名称 | 淤溪镇卞庄村 | ||
土地位置 | 淤溪镇卞庄村 | ||
竞价规则 | 价高者得 | 所属行政区 |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7033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
规划用途 | 工业用地 | 出让年限(年) | 50 |
竞买保证金 | ¥235.6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235.6 |
竞价幅度(万元) | 5 | 出价方式 | 总价(万元) |
出价单位 | 万元(总价) | 最高限价(万元) | |
容积率 | 1≤容积率≤2 | 绿化率 | 绿化率≤20 |
建筑密度 | 40≤建筑密度≤55 | 建筑限高(米) | |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 7 | 投资强度 | 379 |
建设内容 | 厂房 | ||
出让公告 | 挂牌出让文书2022-6.pdf挂牌出让文书2022-6.pdf | ||
竞买须知 | 挂牌出让须知2022-6.pdf挂牌出让须知2022-6.pdf | ||
用地红线图 | |||
规划条件 | |||
勘测定界图 | |||
基础设施函 | |||
其他 | 2022-6-3照片.pdf2022-6-3照片.pdf 投资监管协议(2022-6-3).pdf投资监管协议(2022-6-3).pdf 红线图(2022-6-3).pdf红线图(2022-6-3).pdf 规划条件(2022-6-3).pdf规划条件(2022-6-3).pdf |
附件材料 |
|
报价时间 | 报价人 | 报价 |
---|
泰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挂牌出让文书
姜堰区工挂〔2022〕6号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
二〇二二年九月
泰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
竞买文件目录
(1)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2)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2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姜堰区工挂〔2022〕6号
经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
方式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
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时需提供联合竞
买协议书)。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
受让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
人可于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10月11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泰州市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tz.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2022〕6号3宗地块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2年
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19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交纳竞
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9日16时。
竞买企业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上传下载自“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
个人须上传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界面截图,具体要求按泰州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企业和个人进行联合惩戒的通知》(泰
号)文件执行。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后
自然资发[2020]90在网上交易系统实时进行报价。
六、〔2022〕6号3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时间为:
〔2022〕6-1号地块:2022年10月12日8时30分至2022年10
月21日(星期五)14时。
〔2022〕6-2号地块:2022年10月12日8时30分至2022年10
月21日(星期五)14时20分。
〔2022〕6-3号地块:2022年10月12日8时30分至2022年10
月21日(星期五)14时4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受让人;
,3
(二)竞得人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土地
出让价款后,方可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未
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三)网上交易实行报名资格后审制度,详见《竞买须知》。
(四)〔2022〕6-1号地块上保留现状建筑26332.56平方米,竞得
人需另行支付相关建设费用3194.14万元,并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2022〕6-2号地块上保留现状建筑29037.96平方米,竞得人需另
行支付相关建设费用3522.3万元,并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上述2宗地块上保留的现状建筑物的房产登记手续,由竞得人自行
负责办理,与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关。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电话:0523-88089606
联系人:张先生王先生
竞买保证金开户单位:泰州市姜堰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银行: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上自行选定银行
竞买保证金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的缴纳竞买保证金账号
成交后土地出让金开户单位:泰州市姜堰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网址:www.landjs.com
zrzy.jiangsu.gov.cn/tzjy/www.jyszbcg.comwww.landtz.com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9月22日
,4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规划指标要求 | 规划指标要求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规则及幅度 |
编号附表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规则及幅度 |
〔2022〕6-1 | 三水街道陆庄社区、城西社区 | 37026 | 工业用地 | ≥1.3 | ≥40%≤55% | ≤20% | ≤7% | 50 | 1414.4 | 1414.4 | 每次增幅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
〔2022〕6-2 | 三水街道城西社区 | 39165 | 工业用地 | ≥1.3 | ≥40%≤55% | ≤20% | ≤7% | 50 | 1496.1 | 1496.1 | 每次增幅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
〔2022〕6-3 | 淤溪镇卞庄村 | 7033 | 工业用地 | ≥1≤2 | ≥40%≤55% | ≤20% | ≤7% | 50 | 235.6 | 235.6 | 每次增幅5万元或5万元的整倍数 |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江苏省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州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022]6号共3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泰州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具体由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组织实施。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能在互联网上通过泰州市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tz.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
信用原则。
本次出让地块采取有底价方式挂牌,在挂牌活动结束前须严格保密,按价
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
(一)地块位置、出让面积、土地用途、规划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
出让年限:详见姜堰区工挂〔2022〕6号出让公告。
(二)〔2022〕6号3宗地块环保要求按生态环境局意见。(三)〔2022〕6号3宗地块的开发程度达到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
路、平整土地)。
(四)投资强度要求等土地使用标准:〔2022〕6号3宗地块应符合国家
和省、泰州市、姜堰区有关规定。
(五)动工及竣工时间:〔2022〕6号3宗地块须在约定交付土地之日起6
个月内动工,6个月内开发完毕。
动工开发是指: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
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
(六)规划建筑面积
〔2022〕6-1号地块:规划建筑面积大于等于48134平方米。
〔2022〕6-2号地块:规划建筑面积大于等于50195平方米。
〔2022〕6-2号地块:规划建筑面积大于等于7033平方米,小于等于14066
平方米。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2022〕6号3宗地块,申请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9日16时。上述宗地的竞买
保证金为:详见姜堰区工挂〔2022〕6号出让公告。
五、网上申请和竞价资格取得(一)数字证书的办理
办理数字证书是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竞买申请人应当
携带相关的有效证件到江苏CA认证机构泰州代办点(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市民服务4楼大厅CA窗口,联系电话:0523-86893080)办理。
数字证书的办理及使用办法详见网上交易系统上的《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竞买人及时下载和安装CA证书驱动程序后,方可凭有效CA证书和密码正常登录交易系统。
(二)挂牌文件取得
凡持有效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可于〔2022〕6号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发布后,
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格式资料(1)《姜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含联合竞买
申请附表和授权委托书(样本);
(2)《姜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通知书》(样本);(3)《姜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样本);(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5)《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样本);(6)《竞买保证金退款申请书》(样本);2.〔2022〕6号公告3宗地块相关资料(1)挂牌出让公告;(2)挂牌出让竞买须知;(3)宗地界址图;(4)〔2022〕6号3宗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点及用地红线图。(5)《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三)网上申请
竞买申请人只能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
传真等其他方式申请。
(四)答疑及现场踏勘
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
咨询。申请人应对拟出让地块自行现场踏勘。
(五)申请人竞价资格的取得持有效CA证书的竞买申请人,须通过网上交易系统选择竞买地块,填报
《姜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联合竞买的应按要
求填写联合竞买相关信息;经系统诚信比对(系统自动与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
数据库比对)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步操作,即在网上交易系统出让方公布的银
行中选择交纳保证金银行并获取账号(账号一旦取得,该地块交纳竞买保证金
账号将无法更改);交纳竞买保证金(本系统支持代付、联合付款、分批付款
等交款方式),竞买申请人在交纳保证金时必须准确填写账号;在确认竞买保
,7
证金按时足额到账之后,竞买申请人方可在网上交易系统实时进行报价。
(六)资格审查
网上交易实行报名资格后审制度。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受让人须在网上
交易系统确认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姜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
牌出让成交通知书》(以下简称《成交通知书》)以及有关证件、文件原件、复
印件材料到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与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签订《姜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
出让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成交确认书),确定其为受让人。
1.法人为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受让人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书;(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包括: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加盖印章);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填写好的《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
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6)信用查询报告;(7)同意接受姜堰区工挂[2022]6号公告中竞买地块《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的意见;
(8)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2.自然人为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受让人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书;(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5)同意接受姜堰区工挂[2022]6号公告中竞买地块《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的意见;
(6)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界面截图;(7)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3.其他组织为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受让人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书;(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复印件)或有效证明;(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填写好的该组织负
责人身份证明书、该组织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6)信用查询报告;
,8
(7)同意接受姜堰区工挂[2022]6号公告中竞买地块《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的意见(8)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4.境外申请人为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受让人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书;(2)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
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5)信用查询报告或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界面截图;(6)同意接受姜堰区工挂[2022]6号公告中竞买地块《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的意见;
(7)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5.联合申请人为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受让人,应提交下列文件:(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联合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
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6)信用查询报告或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界面截图;(7)同意接受姜堰区工挂[2022]6号公告中竞买地块《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的意见;
(8)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以上资料竞买申请人在2022年10月19日前必须准备齐全,需要提供复
印件的资料,资格审查时须带原件备查。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
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
为准。
六、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挂牌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21日。具体如下:
1.挂牌起始时间:2022年10月12日8时30分。
2.挂牌截止时间:
〔2022〕6-1号地块:2022年10月21日(星期五)14时。
〔2022〕6-2号地块:2022年10月21日(星期五)14时20分。
〔2022〕6-3号地块:2022年10月21日(星期五)14时40分。
七、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详见姜堰区工挂〔2022〕6号出让公
告。
八、竞买报价及网上限时竞价。
1.网上挂牌报价
,9
(1)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
价予以确认,并显示当前最高报价;
(2)网上交易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3)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阶段。2.网上限时竞价挂牌截止时间前1小时系统停止更新挂牌价格,挂牌时间截止则进入网上
限时竞价。
加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在每一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
限时竞价中的报价应当在4分钟倒计时内提交。如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此时刻起再顺延一个新的4分钟倒计时,竞买人可参1分钟内,网上交易系统会出现该宗地网上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提示。4分钟倒
计时截止时,系统会自动确认当前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的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
竞买价,由网上交易系统确定该宗地的网上交易系统受让人,并在相关信息栏
中显示交易结果。
3.网上挂牌报价规则(1)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第一个竞买人第一次报价可以报挂牌起始价);(2)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3)在网上挂牌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4.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1)网上交易系统未在网上挂牌报价期限内收到的;(2)不符合报价规则的;(3)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九、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受让人的程序1.下载《成交通知书》;2.签订《成交确认书》;3.网上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截止时,无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
证金或提交报价的,地块不成交;
4.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受让人须带单位公章到泰州市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利用科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领取
办理供地手续所需的相关材料。受让人在交清全部出让金后应将出让金收据复
印件交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
5.出让结果公布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
苏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js.com)、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
(http://zrzy.jiangsu.gov.cn/tzjy/)、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姜堰站
(http://www.jyszbcg.com)、泰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tz.com)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底价和出让结果。
十、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如有疑问应在挂牌活动开始日
,10
年10月12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
(2022堰分局咨询。
(二)考虑网络运行和银行转账时间差
竞买申请人在交纳竞买保证金时,要考虑网络运行和银行转账的时间差,
为避免银行间的结算影响保证金到账,请竞买人提前1或2个工作日交纳保
证金,防止系统无法及时收到信息而延误竞买。竞买人在报价时,要考虑网络
运行时间差,避免在报价截止时报价,防止系统无法及时收到信息而延误竞买。
(三)竞买申请人已按规定及时足额将竞买保证金交纳到网上交易系统提
供的账户,但不能实时进行报价的,应与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工
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523-88089606)。
(四)申请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
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新公司的股权
不得变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
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受让人必须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我局书面申报,我局按照合同约定内
容进行核验。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开工、竣工的,受让人须在到期前30日内,
向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处提交申报延迟原因,泰州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并签订补充协议,对申报内容进行约定监管。
(五)受让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未受
让人凭从网上交易系统下载的《竞买保证金退款申请书》和交款凭证原件,在
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泰州市姜堰区财政局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姜堰区工挂[2022]6号公告3宗地块竞买人需认真阅读姜堰区工挂
[2022]6号公告3宗地块《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深刻领会条款内容及要求,地
块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须与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发
展监管协议》后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上述地块的竞得
人如不能及时与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泰州市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拒绝和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
按竞得人成交后不及时与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处理。
姜堰区工挂[2022]6-1号地块地上建筑物26332.56平方米、评估价3194.14万元;姜堰区工挂[2022]6-2号地块地上建筑物29037.96平方米、评估价3522.3
万元。竞得人须按评估价向地上建筑物资产持有人支付地上建(构)筑物相关
建设费用后方可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有权在网上挂牌开始前和网上挂牌交易
期间中止、终止网上挂牌活动,并在网上交易系统发布中止、终止公告。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3.涉及地块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地块价格的重要变动需要重新报批出让
,11
方案的;
4.因受到网络病毒、黑客入侵、或者电力传输中断、网络通讯异常、软
硬件故障等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排除影响,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5.因系统升级导致网上交易系统暂停运行的;6.应当依法中止或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因竞买申请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不能正常
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承担,网上挂
牌出让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
(八)受让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规,出让人可以取消其受让人资
格,受让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受让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受让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2.受让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3.受让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宗地交付会办单》的;4.提供虚假信息、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6.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九)挂牌成交价不含指标调剂费、契税、土地交易服务费(1.4元/m2)
等其他费用,指标调剂费由竞得人与开发区、淤溪镇结算,契税由竞得人另行
缴纳,土地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缴
纳,各类建设规费由竞得人按照姜堰区政府的规定负责缴纳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受让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当按
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挂牌成交价款。受让人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方可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证书。未按出让合同约定交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发放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价款交纳比例分割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证书。同时根据合同约定,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
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我局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
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缴款方式:竞得人自竞得之日起90日内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宗地交付条件:[2022]6号3个地块均为现状出让,具体情况以现场为准。宗地交付时间:[2022]6号3个宗地块自竞得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土地。
受让人在竞得之日起3个月内,与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联系
(0523-88089606),约定具体交地的时间,受让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我
局交地,否则一切责任由受让人负责。
应交纳的土地出让金必须以现款(包括现金、支票和汇票)交纳,不得
抵账、空转。
(十一)挂牌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由我局重新组织出让。
(十二)其他事项。我局如有对发出的出让文件进行必要的说明或修改的,
在报名截止前公布并告知该地块的申请人(最终以江苏土地市场网确认并发布
的公告为准)。
,12
竞得人在缴清全部出让金后应将出让金收据复印交我局、并在取得工业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等手续后及时到我局办理供地手续,申领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
工业项目竣工后,我局将对竞得人的用地进行验收。未经出让人同意改变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的,将依法处罚直至收回该宗土
地。[2022]6号3宗地块施工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由开发区、淤溪镇负责协
调解决,并负责提供水、电到宗地红线边。
上述地块拆迁和施工中的矛盾均与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无
关。在进行建筑或维修工程前,土地受让人必须查明地段或相邻地段公有的明
渠、水道(包括水龙喉管)、电线杆、电话线杆、电缆、电线、以及其他设施
的位置,并向有关部门呈报处理上述设施的计划;土地受让人未获批准之前,
不得动工。其中需要改道、重新铺设或装设、迁移、清除的费用,均由土地受
让人负责。
(十二)我局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江苏省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办理。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
2022年9月22日
,13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江苏省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州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022]6号共3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泰州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具体由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组织实施。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能在互联网上通过泰州市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tz.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
信用原则。
本次出让地块采取有底价方式挂牌,在挂牌活动结束前须严格保密,按价
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
(一)地块位置、出让面积、土地用途、规划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
出让年限:详见姜堰区工挂〔2022〕6号出让公告。
(二)〔2022〕6号3宗地块环保要求按生态环境局意见。(三)〔2022〕6号3宗地块的开发程度达到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
路、平整土地)。
(四)投资强度要求等土地使用标准:〔2022〕6号3宗地块应符合国家
和省、泰州市、姜堰区有关规定。
(五)动工及竣工时间:〔2022〕6号3宗地块须在约定交付土地之日起6
个月内动工,6个月内开发完毕。
动工开发是指: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
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
(六)规划建筑面积
〔2022〕6-1号地块:规划建筑面积大于等于48134平方米。
〔2022〕6-2号地块:规划建筑面积大于等于50195平方米。
〔2022〕6-2号地块:规划建筑面积大于等于7033平方米,小于等于14066
平方米。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2022〕6号3宗地块,申请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9日16时。上述宗地的竞买
保证金为:详见姜堰区工挂〔2022〕6号出让公告。
五、网上申请和竞价资格取得(一)数字证书的办理
办理数字证书是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竞买申请人应当
携带相关的有效证件到江苏CA认证机构泰州代办点(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市民服务4楼大厅CA窗口,联系电话:0523-86893080)办理。
数字证书的办理及使用办法详见网上交易系统上的《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竞买人及时下载和安装CA证书驱动程序后,方可凭有效CA证书和密码正常登录交易系统。
(二)挂牌文件取得
凡持有效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可于〔2022〕6号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发布后,
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格式资料(1)《姜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含联合竞买
申请附表和授权委托书(样本);
(2)《姜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通知书》(样本);(3)《姜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样本);(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5)《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样本);(6)《竞买保证金退款申请书》(样本);2.〔2022〕6号公告3宗地块相关资料(1)挂牌出让公告;(2)挂牌出让竞买须知;(3)宗地界址图;(4)〔2022〕6号3宗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点及用地红线图。(5)《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三)网上申请
竞买申请人只能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
传真等其他方式申请。
(四)答疑及现场踏勘
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
咨询。申请人应对拟出让地块自行现场踏勘。
(五)申请人竞价资格的取得持有效CA证书的竞买申请人,须通过网上交易系统选择竞买地块,填报
《姜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联合竞买的应按要
求填写联合竞买相关信息;经系统诚信比对(系统自动与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
数据库比对)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步操作,即在网上交易系统出让方公布的银
行中选择交纳保证金银行并获取账号(账号一旦取得,该地块交纳竞买保证金
账号将无法更改);交纳竞买保证金(本系统支持代付、联合付款、分批付款
等交款方式),竞买申请人在交纳保证金时必须准确填写账号;在确认竞买保
证金按时足额到账之后,竞买申请人方可在网上交易系统实时进行报价。
,2
(六)资格审查
网上交易实行报名资格后审制度。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受让人须在网上
交易系统确认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姜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
牌出让成交通知书》(以下简称《成交通知书》)以及有关证件、文件原件、复
印件材料到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与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签订《姜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
出让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成交确认书),确定其为受让人。
1.法人为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受让人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书;(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包括: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加盖印章);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填写好的《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
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6)信用查询报告;(7)同意接受姜堰区工挂[2022]6号公告中竞买地块《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的意见;
(8)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2.自然人为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受让人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书;(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5)同意接受姜堰区工挂[2022]6号公告中竞买地块《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的意见;
(6)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界面截图;(7)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3.其他组织为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受让人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书;(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复印件)或有效证明;(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填写好的该组织负
责人身份证明书、该组织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6)信用查询报告;(7)同意接受姜堰区工挂[2022]6号公告中竞买地块《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3
的意见(8)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4.境外申请人为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受让人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书;(2)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
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5)信用查询报告或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界面截图;(6)同意接受姜堰区工挂[2022]6号公告中竞买地块《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的意见;
(7)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5.联合申请人为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受让人,应提交下列文件:(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联合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
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6)信用查询报告或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界面截图;(7)同意接受姜堰区工挂[2022]6号公告中竞买地块《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的意见;
(8)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以上资料竞买申请人在2022年10月19日前必须准备齐全,需要提供复
印件的资料,资格审查时须带原件备查。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
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
为准。
六、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挂牌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21日。具体如下:
1.挂牌起始时间:2022年10月12日8时30分。
2.挂牌截止时间:
〔2022〕6-1号地块:2022年10月21日(星期五)14时。
〔2022〕6-2号地块:2022年10月21日(星期五)14时20分。
〔2022〕6-3号地块:2022年10月21日(星期五)14时40分。
七、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详见姜堰区工挂〔2022〕6号出让公
告。
八、竞买报价及网上限时竞价。
1.网上挂牌报价
(1)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
,4
价予以确认,并显示当前最高报价;
(2)网上交易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3)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阶段。2.网上限时竞价挂牌截止时间前1小时系统停止更新挂牌价格,挂牌时间截止则进入网上
限时竞价。
加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在每一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
限时竞价中的报价应当在4分钟倒计时内提交。如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此时刻起再顺延一个新的4分钟倒计时,竞买人可参1分钟内,网上交易系统会出现该宗地网上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提示。4分钟倒
计时截止时,系统会自动确认当前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的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
竞买价,由网上交易系统确定该宗地的网上交易系统受让人,并在相关信息栏
中显示交易结果。
3.网上挂牌报价规则(1)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第一个竞买人第一次报价可以报挂牌起始价);(2)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3)在网上挂牌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4.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1)网上交易系统未在网上挂牌报价期限内收到的;(2)不符合报价规则的;(3)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九、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受让人的程序1.下载《成交通知书》;2.签订《成交确认书》;3.网上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截止时,无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
证金或提交报价的,地块不成交;
4.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受让人须带单位公章到泰州市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利用科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领取
办理供地手续所需的相关材料。受让人在交清全部出让金后应将出让金收据复
印件交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
5.出让结果公布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
苏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js.com)、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
(http://zrzy.jiangsu.gov.cn/tzjy/)、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姜堰站
(http://www.jyszbcg.com)、泰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tz.com)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底价和出让结果。
十、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如有疑问应在挂牌活动开始日
(2022年10月12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
,5
堰分局咨询。
(二)考虑网络运行和银行转账时间差
竞买申请人在交纳竞买保证金时,要考虑网络运行和银行转账的时间差,
为避免银行间的结算影响保证金到账,请竞买人提前1或2个工作日交纳保
证金,防止系统无法及时收到信息而延误竞买。竞买人在报价时,要考虑网络
运行时间差,避免在报价截止时报价,防止系统无法及时收到信息而延误竞买。
(三)竞买申请人已按规定及时足额将竞买保证金交纳到网上交易系统提
供的账户,但不能实时进行报价的,应与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工
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523-88089606)。
(四)申请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
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新公司的股权
不得变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
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受让人必须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我局书面申报,我局按照合同约定内
容进行核验。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开工、竣工的,受让人须在到期前30日内,
向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处提交申报延迟原因,泰州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并签订补充协议,对申报内容进行约定监管。
(五)受让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未受
让人凭从网上交易系统下载的《竞买保证金退款申请书》和交款凭证原件,在
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泰州市姜堰区财政局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姜堰区工挂[2022]6号公告3宗地块竞买人需认真阅读姜堰区工挂
[2022]6号公告3宗地块《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深刻领会条款内容及要求,地
块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须与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发
展监管协议》后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上述地块的竞得
人如不能及时与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泰州市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拒绝和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
按竞得人成交后不及时与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处理。
姜堰区工挂[2022]6-1号地块地上建筑物26332.56平方米、评估价3194.14万元;姜堰区工挂[2022]6-2号地块地上建筑物29037.96平方米、评估价3522.3
万元。竞得人须按评估价向地上建筑物资产持有人支付地上建(构)筑物相关
建设费用后方可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有权在网上挂牌开始前和网上挂牌交易
期间中止、终止网上挂牌活动,并在网上交易系统发布中止、终止公告。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3.涉及地块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地块价格的重要变动需要重新报批出让
方案的;
,6
4.因受到网络病毒、黑客入侵、或者电力传输中断、网络通讯异常、软
硬件故障等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排除影响,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5.因系统升级导致网上交易系统暂停运行的;6.应当依法中止或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因竞买申请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不能正常
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承担,网上挂
牌出让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
(八)受让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规,出让人可以取消其受让人资
格,受让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受让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受让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2.受让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3.受让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宗地交付会办单》的;4.提供虚假信息、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6.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九)挂牌成交价不含指标调剂费、契税、土地交易服务费(1.4元/m2)
等其他费用,指标调剂费由竞得人与开发区、淤溪镇结算,契税由竞得人另行
缴纳,土地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缴
纳,各类建设规费由竞得人按照姜堰区政府的规定负责缴纳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受让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当按
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挂牌成交价款。受让人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方可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证书。未按出让合同约定交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发放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价款交纳比例分割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证书。同时根据合同约定,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
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我局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
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缴款方式:竞得人自竞得之日起90日内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宗地交付条件:[2022]6号3个地块均为现状出让,具体情况以现场为准。宗地交付时间:[2022]6号3个宗地块自竞得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土地。
受让人在竞得之日起3个月内,与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联系
(0523-88089606),约定具体交地的时间,受让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我
局交地,否则一切责任由受让人负责。
应交纳的土地出让金必须以现款(包括现金、支票和汇票)交纳,不得
抵账、空转。
(十一)挂牌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由我局重新组织出让。
(十二)其他事项。我局如有对发出的出让文件进行必要的说明或修改的,
在报名截止前公布并告知该地块的申请人(最终以江苏土地市场网确认并发布
的公告为准)。
竞得人在缴清全部出让金后应将出让金收据复印交我局、并在取得工业项
,7
目审批(核准、备案)等手续后及时到我局办理供地手续,申领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
工业项目竣工后,我局将对竞得人的用地进行验收。未经出让人同意改变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的,将依法处罚直至收回该宗土
地。[2022]6号3宗地块施工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由开发区、淤溪镇负责协
调解决,并负责提供水、电到宗地红线边。
上述地块拆迁和施工中的矛盾均与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无
关。在进行建筑或维修工程前,土地受让人必须查明地段或相邻地段公有的明
渠、水道(包括水龙喉管)、电线杆、电话线杆、电缆、电线、以及其他设施
的位置,并向有关部门呈报处理上述设施的计划;土地受让人未获批准之前,
不得动工。其中需要改道、重新铺设或装设、迁移、清除的费用,均由土地受
让人负责。
(十二)我局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江苏省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办理。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
2022年9月22日
,8
O
((
vivoX60Pro·ZEISS
2022/09/0216:23
工业用地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地块编号:(2022)6-3
地块名称:淤溪镇卡庄村
甲方: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
乙方:
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和开
发利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自然资发[201919号)、《关
于印发泰州市工业用地综合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为
进一步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规定,规范项目开发建设管理,乙
方就工业(仓储)项目投资发展管理,在《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应与甲方协议达成如下条款
一、项目位置
项目用地面积为7033平方米(10.55亩),位于淤溪镇
卡庄工业园区。东至江苏瑞泰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南至支
路,西至其他宗地,北至其他宗地。(详见泰州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姜堰分局红线图)
二、产业门类
项目投资为水泥管道生产项目。
三、投资水平
项目投资总额W5000万元;投资强度W7108.5万元/
公顷(473.9万元/亩),固定投资占比不低于90%。
四、建设规模
项目容积率为1.08,建筑密度为54%,建设周期6个月。
五、产出效益
竞得人须在项目竣工后2个月内投产,12个月内达产,
且达产后5年内亩均税收不低于20.8万元/年;开票销售收
入亩均不低于407万元/年。
六、协议的约定及签订
鉴于出让宗地《竞买须知》中已明确“地块竞得人在签
订《成交确认书》后,须与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签订《投
资发展监管协议》”,故乙方对出让宗地成交的,如不及时与
甲方签订本协议,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拒绝与乙方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乙方成交后不
与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处理。
七、服务支持
甲方协调市、区职能部门为乙方开发建设做好服务工作,
具体为立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三通一平等方面提供支
持,并为项目开发建设、顺利落地创造有利条件。甲方指定
江苏省姜堰区淤溪镇人民政府负责跟踪服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约定竣工、投产的,每延期一日,违约
金按照出让价款的0.25%计算。
2、该项目在土地转让时,受让方均应补交出让合同约
定应缴税总额和实际纳税总额的差价(计算方法为:亩均税
收*用地亩数*投产年数-投产期内实际纳税总额)。地块建设
项目如以政府奖励、产业扶持等优惠政策变相减免土地出让
价款的,转让前受让方应补缴享受的奖励、扶持资金。
九、本协议处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
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一份。
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年月
年月日日
++X7033平方米十+ | ++X7033平方米十+ | ++X7033平方米十+ | ++X7033平方米十+ | ++X7033平方米十+ | ++X7033平方米十+ | ++X7033平方米十+ | ++X7033平方米十+ | ++X7033平方米十+ | ++X7033平方米十+ | ++X7033平方米十+ |
+ | 泰州市自然资源械规划局姜堰分局红线图 | 泰州市自然资源械规划局姜堰分局红线图 | 泰州市自然资源械规划局姜堰分局红线图 | 泰州市自然资源械规划局姜堰分局红线图 | 泰州市自然资源械规划局姜堰分局红线图 | 泰州市自然资源械规划局姜堰分局红线图 | 泰州市自然资源械规划局姜堰分局红线图 | 泰州市自然资源械规划局姜堰分局红线图 | 泰州市自然资源械规划局姜堰分局红线图 | 泰州市自然资源械规划局姜堰分局红线图 |
设单 | 总用地 | 总用地 | 7033平 | 7033平 | 7033平 | |||||
设项目 | 工业用地 | 工业用地 | 工业用地 | 工业用地 | 日期 | 日期 | ||||
红线范围 | 通路红 | 绿线 | 绿线 | |||||||
1.具体建筑退让线按我易批准的大案实施,红线如有调整我局同意后方可实施。图中所示红线与相邻地的土地知如有交冬部分,以我为关门确定的土地权属界线为为准。 | 1.具体建筑退让线按我易批准的大案实施,红线如有调整我局同意后方可实施。图中所示红线与相邻地的土地知如有交冬部分,以我为关门确定的土地权属界线为为准。 | 1.具体建筑退让线按我易批准的大案实施,红线如有调整我局同意后方可实施。图中所示红线与相邻地的土地知如有交冬部分,以我为关门确定的土地权属界线为为准。 | 1.具体建筑退让线按我易批准的大案实施,红线如有调整我局同意后方可实施。图中所示红线与相邻地的土地知如有交冬部分,以我为关门确定的土地权属界线为为准。 | 1.具体建筑退让线按我易批准的大案实施,红线如有调整我局同意后方可实施。图中所示红线与相邻地的土地知如有交冬部分,以我为关门确定的土地权属界线为为准。 | 1.具体建筑退让线按我易批准的大案实施,红线如有调整我局同意后方可实施。图中所示红线与相邻地的土地知如有交冬部分,以我为关门确定的土地权属界线为为准。 | 1.具体建筑退让线按我易批准的大案实施,红线如有调整我局同意后方可实施。图中所示红线与相邻地的土地知如有交冬部分,以我为关门确定的土地权属界线为为准。 |
X
X
编号:泰自然资规条(2021)-15号(姜堰)
泰州市建设项目规划条件
项目名称:工业用地项目
申请单位: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
申请单位 | 申请单位 | 申请单位 | 申请单位 |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 | 农贸市场 |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名称 | 工业用地项目 | 农贸市场 | ||||||||
配电房、燃气调压站 | |||||||||||||
建设地点 | 建设地点 | 建设地点 | 建设地点 | 淞溪镇瑞泰混土西例地块,详见用地地形图 | |||||||||
垃圾转运中心/收集 | |||||||||||||
公局 | |||||||||||||
号 | 规划条件 | 规划条件 | 规划条件 | 内容 | |||||||||
号 | 规划条件 | 规划条件 | 规划条件 | 内容 | 其他 | ||||||||
1 | 规划用地性质 | 规划用地性质 | 规划用地性质 | 工业用地 | |||||||||
地块总用地面积 | 地块总用地面积 | 地块总用地面积 | 约7033平方米 | ||||||||||
总建筑面积(S) | 总建筑面积(S) | 总建筑面积(S) | 7033平方米≤S≤14066平方米 | 雨水接口 | |||||||||
市政公用设施要求 | 给水接口 | ||||||||||||
建筑密度 | 建筑密度 | 大于等于40%、小于等于55% | |||||||||||
建筑密度 | 建筑密度 | 大于等于40%、小于等于55% | 燃气接口 | ||||||||||
建筑限高 | 建筑限高 | 一 | 燃气接口 | ||||||||||
建筑限高 | 建筑限高 | 一 | 电源 | ||||||||||
绿地率 | 绿地率 | 不大于20%(同时需符合环评提出的要求) | 电源 | ||||||||||
室外地坪标高 | 室外地坪标高 | 参照周边地坪 | |||||||||||
室外地坪标高 | 室外地坪标高 | 参照周边地坪 | 建筑风格 | 与周边环境相协词 | |||||||||
日照间距系数 | 日照间距系数 | 建筑风格 | 与周边环境相协词 | ||||||||||
控制指标 | 客积率(F) | 客积率(F) | 1.0≤F≤2.0 | 污水接口 | |||||||||
城市设计要 | 建筑高度 | ||||||||||||
出入口方位 | 主出入口 | 南侧 | 建筑色彩 | 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 |||||||||
出入口方位 | 次出入口 | 建筑色彩 | 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 ||||||||||
出入口方位 | 次出入口 | 建筑材料 | 使用节能材料 | ||||||||||
其他 | 建筑材料 | 使用节能材料 | |||||||||||
停车治位指标 | 机动车 | 《关于印要求执行 | |||||||||||
停车治位指标 | 非机动车 | 技《关于印发(泰州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与准则(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 不大于7%,严禁规划设计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生配喜设施 | ||||||||
地下空间利用 | 地下空间利用 | 10 | 消防、环保、水利、交通影响、文保 | 消防、环保、水利、交通影响、文保 | 按专业部门意见执行 | ||||||||
西侧 | 西侧 | 按(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执行。 | |||||||||||
其他要求:1、建筑通让、建筑间距、高界及日照间距等应满足省有关技术规定要求,最终以我局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2.土地的实际面积以最终核定的土地权属实测面积为准;3、建设方案涉及水利、航道、绿化、人防、消防、环保、安监、抗衰等方面的问题应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4、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筑产业现代化按《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若干排施的通知》(泰建发(2021)13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共余技《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版)执行5、按(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及市、区相关规定配置环工,消防等装施,并 | 其他要求:1、建筑通让、建筑间距、高界及日照间距等应满足省有关技术规定要求,最终以我局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2.土地的实际面积以最终核定的土地权属实测面积为准;3、建设方案涉及水利、航道、绿化、人防、消防、环保、安监、抗衰等方面的问题应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4、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筑产业现代化按《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若干排施的通知》(泰建发(2021)13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共余技《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版)执行5、按(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及市、区相关规定配置环工,消防等装施,并 | 其他要求:1、建筑通让、建筑间距、高界及日照间距等应满足省有关技术规定要求,最终以我局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2.土地的实际面积以最终核定的土地权属实测面积为准;3、建设方案涉及水利、航道、绿化、人防、消防、环保、安监、抗衰等方面的问题应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4、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筑产业现代化按《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若干排施的通知》(泰建发(2021)13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共余技《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版)执行5、按(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及市、区相关规定配置环工,消防等装施,并 | 其他要求:1、建筑通让、建筑间距、高界及日照间距等应满足省有关技术规定要求,最终以我局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2.土地的实际面积以最终核定的土地权属实测面积为准;3、建设方案涉及水利、航道、绿化、人防、消防、环保、安监、抗衰等方面的问题应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4、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筑产业现代化按《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若干排施的通知》(泰建发(2021)13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共余技《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版)执行5、按(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及市、区相关规定配置环工,消防等装施,并 | ||||||||||
南侧 | 南侧 | 按《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执行。 | |||||||||||
建筑退让 | 东侧 | 东侧 | 按《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执行。 | ||||||||||
北侧 | 北侧 | 按《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执行。 | |||||||||||
其他 | 其他 | 1、地块范围内沙及河道及高压杆线的建筑遇让需征求水利.供电专业部门的意见:2、本条“建筑退让”仅为最小建筑退让距离,应根据建筑布局,交通组织等确定最终退让距高,以我局教准方案为准 | 本规划条件用于指导建设项目进行规划、建筑设计。同时须严格通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规定的条款。本规划条件及附图由建设单位进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规划,其筑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作为我局审批设计方案的依据之一。本规划条件不得随意够改,若确需改变,须取得我局同意变更的书面通知。本规划条件自签发日起有效期为一年;遮期无效。 | 本规划条件用于指导建设项目进行规划、建筑设计。同时须严格通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规定的条款。本规划条件及附图由建设单位进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规划,其筑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作为我局审批设计方案的依据之一。本规划条件不得随意够改,若确需改变,须取得我局同意变更的书面通知。本规划条件自签发日起有效期为一年;遮期无效。 | 本规划条件用于指导建设项目进行规划、建筑设计。同时须严格通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规定的条款。本规划条件及附图由建设单位进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规划,其筑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作为我局审批设计方案的依据之一。本规划条件不得随意够改,若确需改变,须取得我局同意变更的书面通知。本规划条件自签发日起有效期为一年;遮期无效。 | 本规划条件用于指导建设项目进行规划、建筑设计。同时须严格通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规定的条款。本规划条件及附图由建设单位进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规划,其筑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作为我局审批设计方案的依据之一。本规划条件不得随意够改,若确需改变,须取得我局同意变更的书面通知。本规划条件自签发日起有效期为一年;遮期无效。 | |||||||
社区用房/卫生所(站) | 社区用房/卫生所(站) | 一 | 2021年11月1日 | ||||||||||
公共配套设施要求 | 物业管理用房 | 物业管理用房 | |||||||||||
公共配套设施要求 | 小学/幼托 | 小学/幼托 |
S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