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城污水主管网建设工程勘察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城污水主管网建设工程已由盐城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阜宁县城污水主管网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盐行审投资[2023]10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阜宁县城镇净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市阜宁县城镇净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阜宁县城污水主管网建设工程勘察服务。
2.2建设地点:阜宁县阜城、金沙湖、花园街道境内。
2.3 工程规模:本项目服务费约110万元。
2.4招标范围:阜宁县城污水主管网建设工程勘察服务(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现场勘探取点,规划用地范围的地质初勘、详勘、工程物勘,出具符合规范要求的地质勘察报告,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提供围护结构的建议;协助招标人完成地质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审核备案等后续服务(包含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与勘察有关的所有服务和配合工作)。
本项目拟新建污水管道14.8公里,其中:主线长13.3公里,起于 329省道,沿苏州路两侧向西敷设,至长春路折向西,再沿射河南路敷设,最终进入新兴路泵站,支线长1.5公里,起于苏州路与上海路交叉口,沿上海路两侧敷设,止于北京路。管径为DN400-DN1000。项目估算总投资12000 万元。2.5服务时间:中标人必须在接到中标人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出具地质勘探成果文件(包括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的地质钻探、测量、试验等报告)并通过相关部门审定。具体服从招标人的安排。
2.6质量要求:合格。
2.7质量目标:符合设计院提出的勘察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勘察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最终出具的勘察成果文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阜宁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承诺的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3 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5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6本次招标不允许组建联合体投标。
3.7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8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截止时间
5.1电子档上传网址: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5.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9时00分6.评标办法
6.1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以及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上发布。
8.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阜宁县城镇净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楼东三楼
邮 编:224400邮 编:224400
联 系 人:姜工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15-80501532电 话:18452313662
2023年12月5日
附件: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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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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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 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 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 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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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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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 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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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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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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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 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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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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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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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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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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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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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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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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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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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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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评 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 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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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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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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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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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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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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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方案 |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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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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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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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
投标报价:1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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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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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2.2.4(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等者,投标报价得满分100分。 ②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高的,每高1%扣0.1分,并从10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③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低的,每低1%扣0.2分,并从10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
2.2.4 (4) |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其他评审) |
不良记录 |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并参与计分。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 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如勘察投标报价仍相等,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
2.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勘察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勘察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评标
评标准备: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废标责任自负。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 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 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 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3.2.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