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包钢天彩靖江科技律师事务所法律事务工作单-成交公示
金额
3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1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o21110210
预算金额39万元
招标公司包钢天彩靖江科技律师事务所
招标联系人王远明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崔宏凯0472-2669655
中标公司北京大成(无锡)律师事务所3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DO21110210 | 项目名称 | 包钢天彩靖江科技律师事务所法律事务工作单源项目 |
投标日期 | 2021/11/17 -- 2021/11/18 | 开标日期 | 2021/11/18 |
招标部门 | 招标中心物资采购部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公示起止日期 | 2021/11/20~~2021/11/22 | ||
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
成交公示说明 | ||||||||||||
1.成交结果 | ||||||||||||
项目的评审工作已经完成,依据协商小组出具的评审报告,确定具体成交结果如下,现予以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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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商小组人员名单: | ||||||||||||
协商小组:任海燕,赵金霞,刘爱萍,朱书生,王远明 | ||||||||||||
3.公示期: | ||||||||||||
2021/11/20至2021/11/22 | ||||||||||||
4.公示媒介 | ||||||||||||
本次公示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btggzyjy.cn)等媒介发布。 | ||||||||||||
5.异议 | ||||||||||||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模板下载)提交至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312房间。时段: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异议接收:0472-2669623电子邮箱:zbyybidding@163.com监督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 ||||||||||||
6.联系方式 | ||||||||||||
采 购 人:包钢天彩靖江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靖江市城西大道15号联 系 人:王远明联系电话:13961020089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崔宏凯0472-2669655业务部长:武志国0472-2669642 | ||||||||||||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
2021/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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