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南化福建古雷苯胺—橡胶助剂产业链项目苯胺区域生产生产装置、区域内公辅设施及全厂性塔内件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高贵勇13813020094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徐旭025-8648617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Report

SNEI南化苯胺项目塔内件(3套)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NEI南化苯胺项目塔内件(3套)(WZ20240923-4803-10276-B1)招标人为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塔内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塔内件\Φ2200×9500 Q345R
1.00
包1-塔内件
2
塔内件\Φ4600×40500 304
1.00
包1-塔内件
3
塔内件\Φ2200×21500 304
1.00
包1-塔内件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完全响应招标人无损检测要求和供应商HSE现场管理制度要求。投标人须完全服从招标人项目现场安全、质量、环保、进度等施工管理要求。

    3.1.7 投标人须提供对设计、制造、返资进度和逾期处罚的承诺书:(需要投标人设计范围的设备要满足以下要求)1、 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严格按照技术请购文件内容提供初版技术协议,投标人收到招标人审查意见后7天内再次提交工程图;投标人应在终版图纸确认后7天内提交施工图签字版电子文件和可编辑版图纸文件。2、投标人确保设计进度和设备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自愿接受因投标人自身设计进度延期、返资不符合要求、返资逾期、逾期交货等原因招标人给予的违约处罚(按合同约定条款)。

    3.1.8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中标后,在设备/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组装、验收和交货运输过程产生的工程信息,按本项目数字化交付相关要求(详见附件)提交最终版资料。投标人承诺投标总价已包含数字化交付相关费用,如果报价文件没有明确报出数字化交付费用,则表示此项免费提供。

    3.1.9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1)严格按照技术请购书、图纸、技术协议或附件的要求供货; 2)进度及付款方式均满足项目要求;3)承诺不转包、不分包所报价的标的物;4)严格执行业主数字化交付要求;

    3.1.10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及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1.11 投标人须提供本标的物的水力学计算书,计算数值满足技术文件要求,计算书中须提供处理能力、全塔压降、产品质量、操作弹性等工艺保证值,须满足设计要求,不允许偏离;技术支持要求:本次招标中所涉及塔器为装置中的关键设备,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保证塔内件的质量和长期稳定运行效果(满足技术请购文件性能保证要求)。如不是自主专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技术支持单位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或技术支持协议等资料(须与上一行中投标人业绩要求中技术支持单位一致)。

    3.1.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套填料塔内件(直径不低于4600mm,规整填料)的销售业绩。须提供相关销售合同(合同中能明确所有信息的,提供合同即可,如不能明确的,则可以提供有关技术附件或图纸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签署及盖章页、标的明细页、能体现设备材质的相关文件页、最终用户出具的两年成功运行证明、技术支持单位授权书或协议等资料(如不是自主专利)、发票(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等。合同扫描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1.13 投标人需具有塔内件自主专利技术或专利技术商授权,提供专利证书或授权证书复印件;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和技术不侵犯他人的专利,如有侵权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需提供书面承诺书)。

    3.1.14 提供上一年度完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报价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

    3.1.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6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31日 8:00时至2024年9月5日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0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0日09:00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09月20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9月10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一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
地 址:
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号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
邮 编:
210000
邮 编:
210000
联 系 人:
高贵勇
联 系 人:
徐旭
电 话:
13813020094
电 话:
025-86486171
电子邮件:
gaogy.snei@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xux@sinopec.com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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