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绥宁县万福桥楠竹产业初加工基地锯料厂(二期)项目
金额
22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kgsf(zb)-20242481
预算金额228万元
招标联系人唐光海13049587778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绥宁县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晓辉0739-760188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9
公告正文
绥宁县万福桥楠竹产业初加工基地锯料厂(二期)项目 (招标编号:ZKGSF(ZB)-20242481)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绥宁县万福桥楠竹产业初加工基地锯料厂(二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280074.47 万元,招标人为绥宁县农村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拟占地面积16812.64平 方米,修建单体结构厂房3栋,总建筑面积为 3100 平方米,硬化6米宽道路500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绥宁县万福桥楠竹产业初加工基地锯料厂(二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绥宁县万福桥楠竹产业初加工基地锯料厂(二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 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供应商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20】208 号文《湖南省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相关岗 位人员,且各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提供本单位关键岗位人员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劳 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无在建工程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无在 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8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1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00 元/每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绥宁县长铺镇中心街工商银行大院内二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绥宁县分公司绥宁县长铺镇中心街工商银行大院 内二楼 七、其他 绥宁县万福桥楠竹产业初加工基地锯料厂(二期)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概况绥宁县万福桥楠竹产业初加工基地锯料厂(二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中科高盛 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绥宁县分公司(绥宁县长铺镇中心街工商银行大院内二楼)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年11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绥宁县农村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人)的 委托,对绥宁县万福桥楠竹产业初加工基地锯料厂(二期)项目(项目名称)项目进行竞争 性磋商采购,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绥宁县万福桥楠竹产业初加工基地锯料厂(二期)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ZKGSF(ZB)-20242481 3、采购预算:2280074.47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6、合同定价方式:团固定总价口固定单价口成本补偿口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90 日历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⑦ 履约保证金:30万元;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⑦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 0/ 70; 二、采购项目需求 包号 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标的预算最高限价节能产品进口产品 1绥宁县万福桥楠竹产业初加工基地锯料厂(二期)项目绥宁县万福桥楠竹产业初加工基 地锯料厂(二期)项目2#、3#、4#厂房详见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2280074.47元 2097600.00元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 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供应商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20】208 号文《湖南省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相关岗 位人员,且各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提供本单位关键岗位人员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劳 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无在建工程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无在 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 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时间:从2024年11月 8 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 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绥宁县分公司(绥宁县长铺镇中心街工商银行大院内二 楼)。 3.方式现场购买(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00 元/每套,售后不退。 六、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地 点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绥宁县分公司绥宁县长铺镇中心街工商银行大院内二楼(指 定地点)。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为 2024年11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绥宁县分公司绥宁县长铺镇中心街工商银行大院内二楼(指定地 点)。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绥宁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hnsn.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 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 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湘财购(2019〕20 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磋商邀请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唐光海 2、电话:13049587778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绥宁县农村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地 址:绥宁县长铺镇 (3)联系人:唐光海 (4)邮 编:422600 (5)电 话:13049587778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绥宁县分公司 (2)地 址:绥宁县长铺镇中心街工商银行大院内二楼 (3)联系人: 胡晓辉 (4)邮 编:422600 (5)电 话:0739-7601887 (6)电子邮箱:/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绥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宁县农村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绥宁县长铺镇 联系人:唐光海 电 话:13049587778 电子邮件:52493033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绥宁县分公司 地 址: 绥宁县长铺镇中心街工商银行大院内二楼 联系人: 胡晓辉 电 话: 0739-7601887 电子邮件: 177261463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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