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阜宁县农村沼气设施安全排查评估及整治第三方核查服务项目
金额
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阜宁县农村沼气设施安全排查评估及整治第三方核查服务
招 标 公 告
经批准,采购人阜宁县农业环保与农村能源办公室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农村沼气设施安全排查评估及整治第三方核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阜宁县农村沼气设施安全排查评估及整治第三方核查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阜宁县农村沼气设施安全排查评估及整治第三方核查(具体实施内容:农村户用沼气池、沼气工程逐户安全隐患排查、安全评估、隐患整治指导、安全处置意向调查、安全处置后验收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合计约为人民币5万元。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农村沼气设施安全排查评估及整治第三方核查服务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4、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90日历天。
5、详细需求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费用表】;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专业机构。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5日17:00。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县上海路415号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B202,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17344057690。
3、招标文件发售要求: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原件一份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整,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8月8日15:00,阜宁县上海路415号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A204。
六、最高限价: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万元,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宁县农业环保与农村能源办公室
地址:阜宁县香港路799号
联系方式:毛站,13921899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鑫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上海路415号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B202
联系方式:黄工,173440576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站,黄工
电 话:13921899200 ,17344057690
2024年7月30日
招 标 公 告
经批准,采购人阜宁县农业环保与农村能源办公室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农村沼气设施安全排查评估及整治第三方核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阜宁县农村沼气设施安全排查评估及整治第三方核查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阜宁县农村沼气设施安全排查评估及整治第三方核查(具体实施内容:农村户用沼气池、沼气工程逐户安全隐患排查、安全评估、隐患整治指导、安全处置意向调查、安全处置后验收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合计约为人民币5万元。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农村沼气设施安全排查评估及整治第三方核查服务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4、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90日历天。
5、详细需求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费用表】;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专业机构。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5日17:00。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县上海路415号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B202,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17344057690。
3、招标文件发售要求: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原件一份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整,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8月8日15:00,阜宁县上海路415号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A204。
六、最高限价: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万元,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宁县农业环保与农村能源办公室
地址:阜宁县香港路799号
联系方式:毛站,13921899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鑫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上海路415号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B202
联系方式:黄工,173440576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站,黄工
电 话:13921899200 ,17344057690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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