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辰区2020年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及企事业单位水源转换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0/10/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edarh-2020-33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史萌萌13512226680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沙金祥022-25295822
标书截止时间2020/10/19
投标截止时间2020/10/23
公告正文

北辰区2020年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及企事业单位水源转换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EDARH-2020-33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辰区2020年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及企事业单位水源转换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天津市华宇膜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集团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北辰区2020年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及企事业单位水源转换工程的需求,我单位委托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北辰区2020年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及企事业单位水源转换工程相关材料供货进行入围招标,每标段入围家数为2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7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管件采购项目);

(002) 第二标段(预制户表井采购项目);

(003) 第三标段(水表采购项目);

(004) 第四标段(闸阀截门采购项目);

(005) 第五标段(钢材管材管件采购项目);

(006) 第六标段(景观式加压泵站采购项目);

(007) 第七标段(花砖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北辰区2020年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及企事业单位水源转换工程第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参与入围的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订立合同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有生产商提供的投标产品授权材料;

(3)近三年(2017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4)近三年(2017年10月1日至今)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采购业绩。

(002 北辰区2020年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及企事业单位水源转换工程第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参与入围的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订立合同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有生产商提供的投标产品授权材料;

(3)近三年(2017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4)近三年(2017年10月1日至今)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采购业绩。

(003 北辰区2020年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及企事业单位水源转换工程第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参与入围的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订立合同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有生产商提供的投标产品授权材料;

(3)近三年(2017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4)近三年(2017年10月1日至今)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采购业绩。

(004 北辰区2020年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及企事业单位水源转换工程第四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参与入围的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订立合同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有生产商提供的投标产品授权材料;

(3)近三年(2017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4)近三年(2017年10月1日至今)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采购业绩。

(005 北辰区2020年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及企事业单位水源转换工程第五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参与入围的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订立合同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有生产商提供的投标产品授权材料;

(3)近三年(2017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4)近三年(2017年10月1日至今)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采购业绩。

(006 北辰区2020年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及企事业单位水源转换工程第六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参与入围的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订立合同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有生产商提供的投标产品授权材料;

(3)近三年(2017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4)近三年(2017年10月1日至今)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采购业绩。

(007 北辰区2020年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及企事业单位水源转换工程第七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参与入围的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订立合同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有生产商提供的投标产品授权材料;

(3)近三年(2017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4)近三年(2017年10月1日至今)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采购业绩。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兼投兼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0 年 10 月 1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0 年 10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请将招标文件费用由单位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至代理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TEDARH-2020-331 标书款”,或者以现金方式交至招标代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信息及相关联系方式:户名: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浦惠支行

账号:77050154740004206 行号:310110000056

财务部联系人:李林 财务部联系方式:022-25295822

(2)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后,请将如下资料:

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人邮箱及报名表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taidazixunbeiqu@126.com。

(3)邮件主题为:TEDARH-2020-331 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注: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4)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 500 元/本,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10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B2座第二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 年 10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B2座第二会议室

七、其他

1、(1)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供货时间:要求为现货供应,按工程项目部通知时间分期分批供货。

(2)供货地点:卖方将货物供应至买方指定的北辰区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和企事业单位水源转换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卸货地点。

(3)质保期:1年。

(4)本项目招标人所发控制价即为投标报价及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价格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2、质疑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华宇膜技术有限公司、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华宇膜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汇雅商业中心10号楼

联 系 人:史萌萌

电 话:1351222668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 80 号天大科技园 B2 座

联 系 人: 沙金祥、王彤

电 话: 13612081197、18920802099

电子邮件: taidazixunbeiqu@126.com

天津市华宇膜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4日

发布日期: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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