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gfwaz00940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工0551-6373592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 安天利信总部基地及运营研发中心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澄清公告2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5日 展开
    安天利信总部基地及运营研发中心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澄清公告2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5日

    安天利信总部基地及运营研发中心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澄清公告2
    各投标人:
    现就“安天利信总部基地及运营研发中心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2023GFWAZ00940)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答疑,具体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后附“甲控材料品牌推荐一览表”调整为如下所示:

    甲控材料品牌推荐一览表

    序号

    种类

    名称

    推荐品牌

    备注


    空调

    压缩机

    大金、日立、三菱重工、三菱电机、格力、美的


    热交换器

    大金、日立、三菱重工、三菱电机、格力、美的


    变频器

    大金、日立、三菱重工、三菱电机、格力、美的


    主控板

    大金、日立、三菱电机、格力、美的


    辅材

    冷媒管

    浙江海亮、青岛宏泰、上海飞轮


    分歧管

    品牌专用


    保温

    华美、金威、赢胜


    风口、风阀、静压箱

    天一、合肥兆丰、江苏国源


    镀锌铁皮风管

    宝钢、马钢、武钢


    UPVC管

    中财、伟星、联塑


    电气配线、配管

    上海起帆、江苏上上、绿宝


    1.所有产品均应为原厂原品牌产品,不允许贴牌或者代工。

    2.推荐的品牌仅供参考,投标人可在推荐品牌内选择一款进行投标,也可选择其他品牌投标,但须提供所投产品技术参数不低于参考品牌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保留在施工过程中选择材料品牌的权利,但单价不予调整。

    备注:对于招标人推荐品牌的材料、设备等,投标单位可选用推荐品牌或不低于推荐品牌质量标准的其它品牌;采用其它品牌的应在商务标中投标函后附投标函附件说明并提供相关技术参数、业绩等供评委会评审,未附投标函附件且未提供相关技术参数、业绩,或经评委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业主推荐品牌中进行选择,价格不予调整。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授权委托书”正文调整为如下所示: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 托 、手机号码: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 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 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 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联合体协议书(不采用)”中第一段调整为如下所示: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 共同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 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4、原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10:00”,现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14:00”。原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4号开标室”现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0号开标室”。

    本澄清/答疑未尽事宜,仍按照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需投标人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答疑。
    联系方式
    单位: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1779号
    项目联系人:金工、张工、王工
    电话:0551-63735920、0551-63736237、0551-63735965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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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天利信总部基地及运营研发中心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答疑澄清公告1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31日 展开
    安天利信总部基地及运营研发中心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答疑澄清公告1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31日

    安天利信总部基地及运营研发中心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答疑澄清公告1
    各投标人:
    现就“安天利信总部基地及运营研发中心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2023GFWAZ00940)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答疑,具体如下:
    1、本项目评分标准关于投标人实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子项目为工业管道安装GC2级)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级别为GC2级),满足上述条件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本项目为多联机中央空调安装,没有压力管道施工,此要求具有一定的倾向性,建议去掉此条评分标准。
    回复:删除上述评分内容,商务评分标准第六项“产品认证证书”评分标准调整为“所投产品具有中国电器防腐蚀等级认证证书(WF2级)的,得2分,具有中国电器防腐蚀等级认证证书(W级)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2、本项目评分标准关于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多联机中央空调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中所投品牌多联机中央空调供货及安装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每个得3分,最多得6分。”,多联机安装各品牌大同小异,且项目经理业绩考察的是项目经理的项目管理能力,把品牌业绩作为项目经理业绩具有一定的的倾向性,可否调整为“2018年1月1日以来,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多联机中央空调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中多联机中央空调供货及安装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每个得3分,最多得6分”。
    回复:本项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评分条款“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子项目为工 业管道安装GC2 级)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级别为GC2 级),满足上述条件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疑问:中央空调生产为空调厂家生产,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跟本项目招标没有任何关系,且本项目并无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设置此条款具有倾向性和歧视其他投标人,有失公允。建议修改为:“空调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满足上述条件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回复:按本答疑澄清公告第1项执行。
    4、招标文件评分条款“2018年1月1日以来,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多联机中央空调供 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中所投品牌多联机中央空调供货及安装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每个得3分,最多得6分。”疑问:项目经理具有多联机中央空调供货及安装业绩即可说明项目经理的管理经验,且多联机的施工安装各个品牌之间并无太多差异,此项评分要求必须是项目经理的所投品牌多联机业绩,明显为某投标人量身定做,限制其他投标人,违反招标法,有失公允。建议修改为:“2018年1月1日以来,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多联机中央空调供货及安装 业绩,且单个合同多联机中央空调供货及安装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每个得3分,最多得6分。”
    回复:本项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文件评分条款“投标人在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获得纳税信用等级A级证明的,其中一个年度获得证明的得1.5分,两个年度获得证明的得3分,三个年度都获得证明的得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税务局官网查询截图或证书扫描件。”疑问:纳税信用级别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所评定的级别,并不能体现出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及能力。建议修改为:“投标人在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获得纳税信用等级A级证明的,其中一个年度获得证明的得3分,任意两个年度获得证明的得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税务局官网查询截图或证书扫描件。”
    回复:本项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推荐空调品牌为“大金、日立、三菱重工、三菱电机”,投标单位可选用推荐品牌或不低于推荐品牌质量标准的其它品牌;采用其它品牌的应在商务标中投标函后附投 标函附件说明并提供相关技术参数、业绩等供评委会评审,未附投标函附件且未提供相关 技术参数、业绩,或经评委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业主推荐品牌中进行选择,价格不予调整。疑问:东芝作为进口品牌,在国内市场占有率方面一直位居前列,得到客户广泛的好评,在艾肯网2022年中国中央空调市场报告上数据显示,东芝作为中央空调品牌,依然保持较高的市场占有率,请问东芝是否可以作为推荐品牌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回复:本项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第43页详细评审标准2.2.3(1)产品认证证书“所投产品具有中国电器防腐蚀等级认证证书 (WF2 级)的,得1分,具有中国电器防腐蚀等级认证证书 (W 级)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满分1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本项目安装地点是安徽省合肥市,建筑功能是办公楼,机组使用环境中并没有导 致强腐蚀的因素,此项评分设置与设备实际使用环境不符,为贴合项目实际使用 情况,建议修改为“所投产品室内机、室外机同时具有产品面板耐 UV 老化认证 证书的,得1分,仅室外机具有产品面板耐UV 老化认证证书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满分1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回复:按本答疑澄清公告第1项执行。
    8、招标文件第43页详细评审标准2.2.3(1)所投产品制造商售后能力“2.所 投产品制造商具有符合 CQC8303-2018《商用空调施工安装交付服务技术指南》评价标准的商用空调系统工程施工安装服务评价证书(四星级及以上)的,得1分。"本项目并不是由多联机产品制造商进行工程施工安装,为了保证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售后服务质量,建议此项评分修改为“2.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中国制冷空调行业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的,得1分。”
    回复:本项评分因素调整为“所投产品制造商或投标人售后能力”,评分标准调整为“1.所投产品制造商或投标人具有符合GB/T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的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五星级及以上)的,得2分。
    2.所投产品制造商或投标人具有符合CQC8303-2018《商用空调施工安装交付服务技术指南》评价标准的商用空调系统工程施工安装服务评价证书(四星级及以上)的,得1分。
    注:上述1-2项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9、招标文件第44页评审标准2.2.3(2)技术评审“所投产品:室内机、室外机、压缩机、变频器基板、主控板为同一品牌的,得5分;所投产品:室内机、室外机、压缩机为同一品牌,得4分。其余不得分。”所投产品与压缩机同一品牌这一技术仅进口品牌可以满足。此项分值5分,严重 限制了国产品牌参与此项目,排斥国产品牌,设定技术要求指向特定产品,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且招标文件甲控材料品牌推荐一览表中也推荐了压缩机品牌。建议修改为“所投产品:室内机、室外机、变频器基板、主控板为同一品牌且压缩机品牌为招标文件甲控材料品牌推荐一览表中推荐品牌的,得5分;所投产品:室内机、室外机为同一品牌且压缩机品牌为招标文件甲控材料品牌推荐一览表中推荐品牌的,得4分。其余不得分。”
    回复:本项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10、招标文件第2页,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部分,要求投标人具有所投品牌的多联机供货及安装业绩。疑问:多联机中央空调是非常简单的系统,而且在多联机系统里面,设备部分占整个系统造价的约80%,安装部分仅占20%,推荐品牌仅是大金、日立、三零重工、三菱电机。建议:将投标人业绩调整为投标品牌的业绩。
    回复:本项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11、招标文件第42页,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要求投标人具有工业管道安装GC2级或者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疑问:本项目仅为多联机供货与安装,无任何特种设备及特种安装需求,与本项目无任何关联,此项要求指向太明显,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建议:删除该项。
    回复:按本答疑澄清公告第1项执行。
    12、招标文件第42页,投标人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部分:疑问:本项目中央空调形式为多联机,在中央空调领域属于最简单的部分(家用空调的放大),真正意义上的中央空调为是水系统形式(舒适性高、效率高),本部分明确要求提供多联机业绩,实际上屏蔽了很多具有较强施工能力的企业。建议: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调整为:具有中央空调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项目要求。
    回复:本项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13、如果贵单位想招履约能力强的企业,建议可以考虑增加投标人近3年的纳税评级及3A信用等级。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4、招标公告中“投标人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多联机中央空调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中所投品牌多联机中央空调供货及安装金额不少于500 万元;”在招标文件P16页“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1.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2)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业绩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P42页中“投标人业绩、项目经理业绩”,没有明确业绩时间以哪个为准。疑问:请招标人明确上述业绩时间是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还是以验收时间为准。
    回复:投标人业绩均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15、招标图纸二层FG轴211评标室通风平面图为SNJ-125FG型号风管机1台,空调水平面图为SNJ-90FG型号风管机1台,现清单以空调水平面图为准,请招标人核实。
    回复:以空调水平面图为准。
    16、招标图纸二层HJ轴茶水间通风平面图为SNJ-22FG型号风管机1台,空调水平面无风管式室内机,现清单以空调水平面图为准,请招标人核实。
    回复:以空调通风平面图为准。
    17、招标图纸九层HJ轴通风平面图为SNJ-36Q型号四面出风室内机1台,空调水平面图为SNJ-56Q型号四面出风室内机1台,现清单以空调水平面图为准,请招标人核实。
    回复:以空调水平面图为准。
    18、清单中SNJ-36FG型号风管式室内机数量为34台,图纸中该型号室内机数量为35台,请招标人核实。
    回复:经复核数量为35台;投标人自行修改清单。
    19、清单中SNJ-56FG型号风管式室内机数量为28台,图纸中该型号室内机数量为30台,请招标人核实。
    回复:经复核数量为30台;投标人自行修改清单。
    20、清单中SNJ-90FG型号风管式室内机数量为10台,图纸中该型号室内机数量为11台,请招标人核实。
    回复:经复核数量为11台;投标人自行修改清单。
    21、清单中有1台1P挂机、2台2P挂机以及1台5P柜机,图纸中未找到该型号空调器,请招标人核实。
    回复:分体空调应为1台1P挂机、2台2P挂机以及2台3P柜机,设置在电梯机房及消防控制室内。
    22、技术评分标准第二项“产品”评分标准调整为“所有投标产品中,APF最高值≥5.7的得3分,5.5≤APF最高值<5.7的得2分,5.0≤APF最高值<5.5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国能效标识网查询截图为评审依据,截图中反映的产品型号须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
    23、原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8日10:00”,现延期至“2023年6月16日10:00”。
    24、原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0号开标室”现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4号开标室”。
    本澄清/答疑未尽事宜,仍按照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需投标人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答疑。
    联系方式
    单位: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1779号
    项目联系人:金工、张工、王工
    电话:0551-63735920、0551-63736237、0551-63735965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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